华安县华丰镇草坂村店前农田排洪渠项目抽取告知书
华安县华丰镇草坂村店前农田排洪渠项目抽取告知书
华安县华丰镇草坂村店前农田排洪渠项目抽取告知书
项目编号:E*9
1.项目条件
本项目华安县华丰镇草坂村店前农田排洪渠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华安县华丰镇草坂村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本项目已具备施工条件,现采用简易抽取办法确定承包单位。
2.项目概况
2.1工程建设地点:华安县华丰镇;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元;
2.3发包范围和内容:
(1)发包范围:
华安县华丰镇草坂村店前农田排洪渠项目,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为准;
(2)发包内容:
2.4工程预算造价及其组成: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元;
(1)本项目下浮率:
K=6%;
(2)发包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 (略) 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按招标人要求;
2.6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7 发包人其他要求:
3.承包单位资格要求
3.1.本发包项目要求承包单位应当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为 (略) 政“小规模工程”企业候选名录库中的企业。如候选企业在抽取时发现不在候选企业名册内,则不能参与抽取。
4.抽取确定承包单位方法
4.1报名参选时间:2022年9月9日至2022年9月14日;
4.2报名方式: (略) http://**)( (略) )报名;招标代理机构:漳州 (略) 联系人:小李 电话:*;
4.3抽取时间:2022-09-15 10:00;
4.4抽取地点: (略) (华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4.5抽取方法:简易抽取中标人办法。
注:在抽取承包单位过程中,如出现由于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的工作失误、设备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抽取结果的,抽取的承包单位无效,应当重新抽取。
5.合同类型
承包单位应当在确认函发出之日起28天内就包干范围内的工程量向建设单位提出核对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对包干范围内的工程量无异议;经核对,工程量有变化的,由双方确认后应在施工合同中对合同价款做相应调整。(适用于固定总价合同)。
6.合同签订
承包单位在收到确认函后7天内,就派代表与建设单位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
7.履约担保金额和形式
7.1履约担保金额:中标合同价的10%;
7.3履约担保期限:与工期相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工程项目 (略) (http://**)、 (略) (略) 福建专区(http://**)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 |||||
地 址: | 邮编: | ||||
电子邮箱: | |||||
电 话: | 传 真: | ||||
联系人: | |||||
(略) 名称: | |||||
地 址: | |||||
联系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 漳州 (略) 联系电话: * | |||||
日 期: |
华安县华丰镇草坂村店前农田排洪渠项目抽取告知书
项目编号:E*9
1.项目条件
本项目华安县华丰镇草坂村店前农田排洪渠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华安县华丰镇草坂村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本项目已具备施工条件,现采用简易抽取办法确定承包单位。
2.项目概况
2.1工程建设地点:华安县华丰镇;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元;
2.3发包范围和内容:
(1)发包范围:
华安县华丰镇草坂村店前农田排洪渠项目,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为准;
(2)发包内容:
2.4工程预算造价及其组成: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元;
(1)本项目下浮率:
K=6%;
(2)发包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 (略) 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按招标人要求;
2.6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7 发包人其他要求:
3.承包单位资格要求
3.1.本发包项目要求承包单位应当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为 (略) 政“小规模工程”企业候选名录库中的企业。如候选企业在抽取时发现不在候选企业名册内,则不能参与抽取。
4.抽取确定承包单位方法
4.1报名参选时间:2022年9月9日至2022年9月14日;
4.2报名方式: (略) http://**)( (略) )报名;招标代理机构:漳州 (略) 联系人:小李 电话:*;
4.3抽取时间:2022-09-15 10:00;
4.4抽取地点: (略) (华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4.5抽取方法:简易抽取中标人办法。
注:在抽取承包单位过程中,如出现由于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的工作失误、设备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抽取结果的,抽取的承包单位无效,应当重新抽取。
5.合同类型
承包单位应当在确认函发出之日起28天内就包干范围内的工程量向建设单位提出核对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对包干范围内的工程量无异议;经核对,工程量有变化的,由双方确认后应在施工合同中对合同价款做相应调整。(适用于固定总价合同)。
6.合同签订
承包单位在收到确认函后7天内,就派代表与建设单位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
7.履约担保金额和形式
7.1履约担保金额:中标合同价的10%;
7.3履约担保期限:与工期相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工程项目 (略) (http://**)、 (略) (略) 福建专区(http://**)上发布。
9.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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