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国家税务总局咸阳市税务局创建节约型机关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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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国家税务总局咸阳市税务局创建节约型机关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3

项目名称:国家税 (略) 税务局创建节约型机关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国家税 (略) 税务局创建节约型机关改造项目,1项;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7)《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8)《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范围内产品有效认证证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2)财务状况报告:法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2020或2021年度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备案证明或基本账户信息),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3)税收缴纳证明:法人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等),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等);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8)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小型、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5月17日 至2022年05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略) 南口6号均明拍卖广场4层

方式:现场购买磋商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售后不退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5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南口6号均明拍卖广场3层第二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5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南口6号均明拍卖广场3层第二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收款账户:

收款单位: (略) ;

开户银行: (略) 西安四府街支行;

银行账号:*;

2、备注:转账时须注明项目编号及用途(标书费)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 (略) 税务局     

地址: (略) 秦都 (略) 6号        

联系方式:孙老师;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略) 南口6号均明拍卖广场4层            

联系方式:胡传伟 马演 王琦 蔡丹 029-*转80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传伟 马演 王琦 蔡丹

电 话:  029-*转8016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3

项目名称:国家税 (略) 税务局创建节约型机关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国家税 (略) 税务局创建节约型机关改造项目,1项;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7)《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8)《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范围内产品有效认证证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2)财务状况报告:法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2020或2021年度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备案证明或基本账户信息),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3)税收缴纳证明:法人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等),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等);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8)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小型、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5月17日 至2022年05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略) 南口6号均明拍卖广场4层

方式:现场购买磋商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售后不退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5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南口6号均明拍卖广场3层第二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5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南口6号均明拍卖广场3层第二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收款账户:

收款单位: (略) ;

开户银行: (略) 西安四府街支行;

银行账号:*;

2、备注:转账时须注明项目编号及用途(标书费)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 (略) 税务局     

地址: (略) 秦都 (略) 6号        

联系方式:孙老师;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略) 南口6号均明拍卖广场4层            

联系方式:胡传伟 马演 王琦 蔡丹 029-*转80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传伟 马演 王琦 蔡丹

电 话:  029-*转8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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