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人民医院电子认证及移动护理项目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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歙县人民医院电子认证及移动护理项目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 电子认证及移动护理项目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中际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9月30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S*号001

项目名称: (略) 电子认证及移动护理项目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 (略) 电子认证及移动护理项目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数量:1
简要规格描述:在 (略) (略) 的建设基础上,建设电子认证与移动护理系统,实现移动护理在临床应用的电子认证;为 (略) 智慧服务建设,加强医患信息互联共享,为患者提供智慧服务为目标,提高患者获得感和满意度,建设患者端移动签名认证系统,为患者更便捷的就诊服务;在 (略) 移动医疗基础上建设移动护理系统,进一步推动移动医疗在 (略) 的临床应用,实现以现代智能移动终端为载体的“一站式”服务。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包别 1,中标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系统的安装与调试,服务周期为三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别1: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且不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具体原因如下: 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中央直达资金对资金支出有时限要求,若专门面对中小企业可能影响项目进度)。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本项目公告规定方式进行质疑。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别1:(1)供应商(含不具有 (略) 、不含具备 (略) )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①供应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 (略) 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③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④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以“ (略) 站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 (略) 站、 (略) 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略) 站]以及中国 (略) ”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成交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磋商小组。
(2)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和《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19日至2022年09月30日,每天上午0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浙江中际 (略)

方式:凡有意愿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在规定获取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影印件加盖公章)发送邮箱到浙江中际 (略) 招标代理处(联系人:谢工 0559-*/*@*q.com)进行登记并领取磋商文件,同时请 (略) 站更正公告。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9月30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受疫情影响,各潜在供应商的询价响应文件可以以邮寄方式邮寄至招标代理处(收件人:浙江中际 (略) 谢工 0559-* 收件地址: (略) 屯溪区颐和观邸西苑店铺2-32号)。如因供应商原因,招标代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收到投标文件,后果自负。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9月30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歙县徽城镇歙州大道)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类别:服务类
2.资金来源:中央直达资金
3.标段(包别)划分:1个包
4.项目地点: (略)
5.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免收磋商保证金。
6.磋商注意事项
(1)本项目采用纸质投标及评标。
(2)疫情防控期间,为有效降低现场投标带来的人员聚集风险,本项目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流程做如下调整:
①各供应商无需至现场参加磋商;
②本项目磋商过程将采用电话方式进行,若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且评审小组认为无需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的,磋商过程从简。磋商结束后由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邮箱提交最后承诺报价;
③供应商的得分、排序将与结果一同公布。
7.质疑最迟应当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同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或邮箱提交方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磋商文件的,质疑起始时间以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本竞争性磋商公告第八项内容。)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或邮箱提交)向歙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559-*)提出投诉。
8.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属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竞争性磋商公告与磋商文件表述不一致时,以磋商文件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歙县徽城镇歙州大道

联系方式:05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浙江中际 (略)

地 址: (略) 屯溪区颐和观邸西苑2-32号

联系方式: 05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工

电 话:0559-*







附件信息:

项目概况

(略) 电子认证及移动护理项目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中际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9月30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S*号001

项目名称: (略) 电子认证及移动护理项目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 (略) 电子认证及移动护理项目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数量:1
简要规格描述:在 (略) (略) 的建设基础上,建设电子认证与移动护理系统,实现移动护理在临床应用的电子认证;为 (略) 智慧服务建设,加强医患信息互联共享,为患者提供智慧服务为目标,提高患者获得感和满意度,建设患者端移动签名认证系统,为患者更便捷的就诊服务;在 (略) 移动医疗基础上建设移动护理系统,进一步推动移动医疗在 (略) 的临床应用,实现以现代智能移动终端为载体的“一站式”服务。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包别 1,中标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系统的安装与调试,服务周期为三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别1: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且不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具体原因如下: 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中央直达资金对资金支出有时限要求,若专门面对中小企业可能影响项目进度)。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本项目公告规定方式进行质疑。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别1:(1)供应商(含不具有 (略) 、不含具备 (略) )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①供应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 (略) 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③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④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以“ (略) 站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 (略) 站、 (略) 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略) 站]以及中国 (略) ”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成交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磋商小组。
(2)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和《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19日至2022年09月30日,每天上午0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浙江中际 (略)

方式:凡有意愿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在规定获取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影印件加盖公章)发送邮箱到浙江中际 (略) 招标代理处(联系人:谢工 0559-*/*@*q.com)进行登记并领取磋商文件,同时请 (略) 站更正公告。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9月30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受疫情影响,各潜在供应商的询价响应文件可以以邮寄方式邮寄至招标代理处(收件人:浙江中际 (略) 谢工 0559-* 收件地址: (略) 屯溪区颐和观邸西苑店铺2-32号)。如因供应商原因,招标代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收到投标文件,后果自负。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9月30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歙县徽城镇歙州大道)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类别:服务类
2.资金来源:中央直达资金
3.标段(包别)划分:1个包
4.项目地点: (略)
5.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免收磋商保证金。
6.磋商注意事项
(1)本项目采用纸质投标及评标。
(2)疫情防控期间,为有效降低现场投标带来的人员聚集风险,本项目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流程做如下调整:
①各供应商无需至现场参加磋商;
②本项目磋商过程将采用电话方式进行,若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且评审小组认为无需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的,磋商过程从简。磋商结束后由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邮箱提交最后承诺报价;
③供应商的得分、排序将与结果一同公布。
7.质疑最迟应当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同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或邮箱提交方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磋商文件的,质疑起始时间以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本竞争性磋商公告第八项内容。)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或邮箱提交)向歙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559-*)提出投诉。
8.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属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竞争性磋商公告与磋商文件表述不一致时,以磋商文件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歙县徽城镇歙州大道

联系方式:05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浙江中际 (略)

地 址: (略) 屯溪区颐和观邸西苑2-32号

联系方式: 05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工

电 话: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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