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沈阳市辽中区黑土地保护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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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沈阳市辽中区黑土地保护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2022年沈阳市辽中区黑土地保护项目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2-10-08 至 2022-10-13
撰写单位: 辽宁宝石 (略) 撰写人: 武成龙
(20 (略) 辽中区黑土地保护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 (略) 辽中区黑土地保护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0月2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 (略) 辽中区黑土地保护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9,*
最高限价(元):9,750,000
采购需求:

一、采购需求

1. 服务内容:采购堆沤有机肥,并播撒、旋耕;

2. 数量:施堆沤有机肥面积*亩,亩施150公斤。施肥总量为*吨;

辽中区2022年黑土地保护项目实施任务表

单位:万亩、个

序号

镇(街、乡) 

项目实施规模

水稻留茬翻压还田+有机肥还田

1

牛心坨镇

1.66

2

杨士岗镇

1.09

3

刘二堡镇

2.44

4

潘家堡镇

2.02

5

冷子堡镇

2.79

总计

10.00

二、技术要求

1.肥料标准:

肥料生产者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商品有机肥产品登记证;观察堆肥成品腐熟与否,首先要观察物理性状,然后采样检测。采样要参照商品有机肥取样方法,每个堆沤场(小于500吨)采集3-5个有代表性的混合样品,经抽检合格后方能施用到地里;堆肥成品的技术指标执行DB21/T3419-2021标准。

表1堆沤有机肥技术指标要求及检测方法

项目

指标

检测方法

有机质的质量分数(以烘干基计),%

≥20

按照NY/T525规定执行

总养分(N+P2O5+K2O)的质量分数(以烘干基计),%

≥3

酸碱度(pH)

5.5~9.0

水分(鲜样)的质量分数,%

≤35

按照GB/T8576规定执行

表2堆沤有机肥限量指标要求及检测方法

项目

指标

检测方法

总砷(As),mg/kg

≤15

按照NY/T 1978执行

总汞(Hg),mg/kg

≤2

总铅(Pb),mg/kg

≤50

总镉(Cd),mg/kg

≤3

总铬(Cr),mg/kg

≤150

粪大肠菌群数,个/g

≤100

按照GB/T*.1规定执行

蛔虫卵死亡率,%

≥95

按照GB/T*.2规定执行

2.农机作业标准:

(1)能够均匀的将肥料播撒到示范区;

(2)用旋耕机将秸秆和根茬翻旋混埋土中,在保证不打破保水层的情况下,翻旋深度在15~20厘米之间。旋耕机可选择普通水田旋耕机。同时提供翻地的轨迹。

3.农机作业监测仪:

要求有以下功能:有卫星定位、无线通讯技术和农机具状态检测传感技术,具有对农机作业过程、面积、深度实施准确检测,支持深松作业数据统计分析、图形化显示、作业机具管理、作业视频监控等功能。智能监测仪的屏幕可显示参与作业的农机数量、机具身份、合作社名称、作业位置、作业面积和作业深度等,并将所有数据记录在作业卡上,以备以后核查。

三、服务要求

1.物资运送:将肥料运送到指定地点,集中验收后送到田间,将肥料均匀施入田间。同时提供肥料播撒轨迹;

2.农机作业:用适用于水田的旋耕机将秸杆、根茬、肥料一次性翻旋到地里;

3.宣传培训:要求必须开展宣传,同时发放宣传单或进行村级广播宣传;

4.播撒与旋耕整个过程要求有条幅,照片和录像等影像资料。

四、包装运输

1.供货要求:要求供货产品散装或袋装,每批次产品有生产日期和有效期,有肥料配料表和含量,有出厂合格证。

2.质量要求:堆沤有机肥外观均匀呈粉状,无明显的机械杂质,无恶臭、目视、鼻嗅测定。各项技术指标、限量指标达到DB21/T3419-2021标准。

五、验收

供应商送货到指定地点后,采购人抽样并送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由于产品不合格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负全责,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六、售后

1.以上要求为必须全部满足。

2.投标单位中标后所供应货物如达不到上述技术要求,需无条件更换,并不予支付相应的价款。

七、检测要求

1.肥料出厂时,厂家提供当批次产品检测报告;

2.肥料集中送到指定地点,再由采购单位组织抽样人员进行随机采样,统一送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并出具样品检测报告,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八、商务要求

1.履约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04月15日;

2.履约地点:牛心坨镇、杨士岗镇、刘二堡镇、潘家堡镇、冷子堡镇水田;

3.付款方式:全部项目100%完成且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结算;

4.质量保证期:一年;

5.验收:

(1)验收标准:合格标准;

(2)验收程序:由采购人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组织验收,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3)验收报告: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执行;

(4)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04月15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及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投标人应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农、林、牧、渔业”;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08日 08时30分至2022年10月13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10月2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5楼开标室( (略) 辽中区蒲东 (略) (略) 民服务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 (略) 上下载招标文件而递交投标文件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网上投标具体操作事宜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 (略) 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辽宁省 (略) 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等。
2、投标人无需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还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密封完好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1份(光盘或U 盘),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保持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
3、投标人需自行准备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所需电子设备,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限为30分钟。
4、出现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因投标人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出现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具体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相关通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辽中区农业技术推广与行政执法中心
地址: (略) 辽 (略) 49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宝石 (略)
地址: (略) 沈河区惠工街124号中韩大厦1106室
联系方式: 024-*
邮箱地址: *@*q.com
开户行: (略) 沈阳分行
账户名称: 辽宁宝石 (略)
账号: *04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武成龙
电话: *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2022年沈阳市辽中区黑土地保护项目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2-10-08 至 2022-10-13
撰写单位: 辽宁宝石 (略) 撰写人: 武成龙
(20 (略) 辽中区黑土地保护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 (略) 辽中区黑土地保护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0月2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 (略) 辽中区黑土地保护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9,*
最高限价(元):9,750,000
采购需求:

一、采购需求

1. 服务内容:采购堆沤有机肥,并播撒、旋耕;

2. 数量:施堆沤有机肥面积*亩,亩施150公斤。施肥总量为*吨;

辽中区2022年黑土地保护项目实施任务表

单位:万亩、个

序号

镇(街、乡) 

项目实施规模

水稻留茬翻压还田+有机肥还田

1

牛心坨镇

1.66

2

杨士岗镇

1.09

3

刘二堡镇

2.44

4

潘家堡镇

2.02

5

冷子堡镇

2.79

总计

10.00

二、技术要求

1.肥料标准:

肥料生产者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商品有机肥产品登记证;观察堆肥成品腐熟与否,首先要观察物理性状,然后采样检测。采样要参照商品有机肥取样方法,每个堆沤场(小于500吨)采集3-5个有代表性的混合样品,经抽检合格后方能施用到地里;堆肥成品的技术指标执行DB21/T3419-2021标准。

表1堆沤有机肥技术指标要求及检测方法

项目

指标

检测方法

有机质的质量分数(以烘干基计),%

≥20

按照NY/T525规定执行

总养分(N+P2O5+K2O)的质量分数(以烘干基计),%

≥3

酸碱度(pH)

5.5~9.0

水分(鲜样)的质量分数,%

≤35

按照GB/T8576规定执行

表2堆沤有机肥限量指标要求及检测方法

项目

指标

检测方法

总砷(As),mg/kg

≤15

按照NY/T 1978执行

总汞(Hg),mg/kg

≤2

总铅(Pb),mg/kg

≤50

总镉(Cd),mg/kg

≤3

总铬(Cr),mg/kg

≤150

粪大肠菌群数,个/g

≤100

按照GB/T*.1规定执行

蛔虫卵死亡率,%

≥95

按照GB/T*.2规定执行

2.农机作业标准:

(1)能够均匀的将肥料播撒到示范区;

(2)用旋耕机将秸秆和根茬翻旋混埋土中,在保证不打破保水层的情况下,翻旋深度在15~20厘米之间。旋耕机可选择普通水田旋耕机。同时提供翻地的轨迹。

3.农机作业监测仪:

要求有以下功能:有卫星定位、无线通讯技术和农机具状态检测传感技术,具有对农机作业过程、面积、深度实施准确检测,支持深松作业数据统计分析、图形化显示、作业机具管理、作业视频监控等功能。智能监测仪的屏幕可显示参与作业的农机数量、机具身份、合作社名称、作业位置、作业面积和作业深度等,并将所有数据记录在作业卡上,以备以后核查。

三、服务要求

1.物资运送:将肥料运送到指定地点,集中验收后送到田间,将肥料均匀施入田间。同时提供肥料播撒轨迹;

2.农机作业:用适用于水田的旋耕机将秸杆、根茬、肥料一次性翻旋到地里;

3.宣传培训:要求必须开展宣传,同时发放宣传单或进行村级广播宣传;

4.播撒与旋耕整个过程要求有条幅,照片和录像等影像资料。

四、包装运输

1.供货要求:要求供货产品散装或袋装,每批次产品有生产日期和有效期,有肥料配料表和含量,有出厂合格证。

2.质量要求:堆沤有机肥外观均匀呈粉状,无明显的机械杂质,无恶臭、目视、鼻嗅测定。各项技术指标、限量指标达到DB21/T3419-2021标准。

五、验收

供应商送货到指定地点后,采购人抽样并送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由于产品不合格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负全责,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六、售后

1.以上要求为必须全部满足。

2.投标单位中标后所供应货物如达不到上述技术要求,需无条件更换,并不予支付相应的价款。

七、检测要求

1.肥料出厂时,厂家提供当批次产品检测报告;

2.肥料集中送到指定地点,再由采购单位组织抽样人员进行随机采样,统一送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并出具样品检测报告,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八、商务要求

1.履约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04月15日;

2.履约地点:牛心坨镇、杨士岗镇、刘二堡镇、潘家堡镇、冷子堡镇水田;

3.付款方式:全部项目100%完成且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结算;

4.质量保证期:一年;

5.验收:

(1)验收标准:合格标准;

(2)验收程序:由采购人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组织验收,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3)验收报告: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执行;

(4)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04月15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及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投标人应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农、林、牧、渔业”;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08日 08时30分至2022年10月13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10月2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5楼开标室( (略) 辽中区蒲东 (略) (略) 民服务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 (略) 上下载招标文件而递交投标文件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网上投标具体操作事宜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 (略) 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辽宁省 (略) 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等。
2、投标人无需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还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密封完好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1份(光盘或U 盘),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保持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
3、投标人需自行准备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所需电子设备,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限为30分钟。
4、出现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因投标人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出现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具体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相关通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辽中区农业技术推广与行政执法中心
地址: (略) 辽 (略) 49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宝石 (略)
地址: (略) 沈河区惠工街124号中韩大厦1106室
联系方式: 024-*
邮箱地址: *@*q.com
开户行: (略) 沈阳分行
账户名称: 辽宁宝石 (略)
账号: *04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武成龙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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