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镇佟家庄村文化广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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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镇佟家庄村文化广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新安镇佟家庄村文化广场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E*5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宝坻区新安镇

一、招标条件

本新安镇佟家庄村文化广场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E*500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帮扶资金12.*元,招 (略) 宝坻区新安镇佟家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新安镇佟家庄村文化广场建设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2.2.建设地点: (略) 宝坻区新安镇佟家庄村。

2.3.项目预算:12.*元

2.4.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安镇佟家庄村文化广场建设项目,标段内容:新安镇佟家庄村文化广场建设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2.5.计划工期要求:自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完成。(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2.6.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安镇佟家庄村文化广场建设项目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3.2 供应商须具备在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副本;

3.3 供应商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本项目须配备: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供应商须提供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证书复印件、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以及项目经理任命书并对其工作年限加以承诺;

3.5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 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

B.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近1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6 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前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新成立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7 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8 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本标段不接受(是否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投标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 (略) 网上报名:(http://**)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2年10月19日至2022年10月26日,每日9: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获取方法:通过天 (略) 网上获取:(http://**),关注本项目后联系招标代理负责人张工022-*。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1月02日9时30分

递交方法: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30分前将响应文件 (略) 农村产权交易所2楼( (略) 宝坻区钰华街106号)

递交地址: (略) 农村产权交易所2楼( (略) 宝坻区钰华街106号)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11月02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 (略) 农村产权交易所2楼( (略) 宝坻区钰华街106号)

八、其他公告内容

本招标公告 (略) 公共 (略) 上发布。

/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天津宝坻区新安镇人民政府,开标鉴证部门为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宝坻区新安镇佟家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 (略) 宝坻区新安镇佟家庄村

联 系 人:郭佳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 (略)

地 址: (略) 宝坻区钰华街道原筑底商74-7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22-*

电子邮件:*@*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字)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新安镇佟家庄村文化广场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E*5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宝坻区新安镇

一、招标条件

本新安镇佟家庄村文化广场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E*500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帮扶资金12.*元,招 (略) 宝坻区新安镇佟家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新安镇佟家庄村文化广场建设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2.2.建设地点: (略) 宝坻区新安镇佟家庄村。

2.3.项目预算:12.*元

2.4.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安镇佟家庄村文化广场建设项目,标段内容:新安镇佟家庄村文化广场建设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2.5.计划工期要求:自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完成。(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2.6.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安镇佟家庄村文化广场建设项目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3.2 供应商须具备在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副本;

3.3 供应商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本项目须配备: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供应商须提供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证书复印件、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以及项目经理任命书并对其工作年限加以承诺;

3.5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 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

B.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近1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6 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前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新成立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7 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8 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本标段不接受(是否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投标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 (略) 网上报名:(http://**)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2年10月19日至2022年10月26日,每日9: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获取方法:通过天 (略) 网上获取:(http://**),关注本项目后联系招标代理负责人张工022-*。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1月02日9时30分

递交方法: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30分前将响应文件 (略) 农村产权交易所2楼( (略) 宝坻区钰华街106号)

递交地址: (略) 农村产权交易所2楼( (略) 宝坻区钰华街106号)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11月02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 (略) 农村产权交易所2楼( (略) 宝坻区钰华街106号)

八、其他公告内容

本招标公告 (略) 公共 (略) 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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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天津宝坻区新安镇人民政府,开标鉴证部门为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宝坻区新安镇佟家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 (略) 宝坻区新安镇佟家庄村

联 系 人:郭佳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 (略)

地 址: (略) 宝坻区钰华街道原筑底商74-7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22-*

电子邮件:*@*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字)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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