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都县兴龙镇6000头种猪场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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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都县兴龙镇6000头种猪场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丰都县兴龙镇6000头种猪场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丰都县兴龙镇6000头种猪场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丰都发改委以项目代码2102-*-04-05-*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 (略)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重庆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丰都县兴龙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种猪场占地约150亩,设计规模约6000头种猪,年出栏仔猪*头以上。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m2,其中养殖大楼建筑面积约3.*m2,外场办公房、宿舍及餐厅建筑面积约600.00m2,内场宿舍约 1400m2,隔离舍约500m2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元

2.4 招标范围:(1)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所涉及所有工程〔包括不限于养殖大楼建筑,外场办公房,内场宿舍、电房等〕、平场土石方、附属配套设施、道路、景观绿化、照明、给水、排水、强弱电、安防、消防、防雷、电气暖通、电梯、节能、智能化、基坑(边坡)支护、挡墙设计、钢结构、装饰装修、室内 (略) 、专业设备预留预埋等适用于厂区及规范要求的全部设计项目内容。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室内外装饰装修、各专业设计以及各类专项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挡土墙及护坡、装饰工程、环境工程、智能化设计、给排水、电力、通讯、燃气等工程 (略) (略) )、环保设计等各类按现行法规及技术规范要求的专项设计〕,所有设计内容经过招标人同意及专业审图机构审查。

(2)设备采购工作内容:本项目建筑设备、工程设备及与建安施工相关的工艺设备等设备(不含生产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和技术指导(详见《第六章 发包人要求》中主要设备参数及品牌推荐表);

(3)施工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审定的施工图、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变更及招标人指定的所有内容,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质保期届满的保修等全部工作内容。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所涉及所有工程{建筑、土石方、机电安装、智能化弱电系统、室外工程、给排水、装修、强弱电、景观绿化、照明、消防、环保、通风专业设备的预留预埋及其它未列明但与本项目相关的配套工程等}的施工等全部设计内容范围内的工程施工。

(4)EPC实施过程管理:在按照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包含但不限于办理EPC总承包各阶段的审查、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竣工图的审核、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使用,并提供相应设施设备的维修操作手册。

(5)具体以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 发包人要求》、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为准。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42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其中:

设计周期: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

设备到货安装调试完毕时间:120日历天;

施工工期:39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以下设计资质之一

A、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

B、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资质;

(2)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个,其中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根据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由负责施工的成员单位承担,并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条内容。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 (略) 公共 (略) (http://**)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 (略) 公共 (略) (http://**) (略) 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 (略) 公共 (略) (http://**)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 (略) 场主体信息登记和CA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投标 (略) 公共 (略) (http://**)本项目 (略) 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处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2-11-06 10:00:00(北京时间)前。

4.3招标人应于2022-11-09 18:00:00(北京时间) (略) 公共 (略) (http://**)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11-25 09: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使用CA数字证 (略) 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 (略) 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公共 (略) (http://**)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 (略) 公共资源 (略)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重庆 (略)

代理机构:

(略) (略)

地址:

(略) 丰都县水天坪大道100号

地址:

江 (略) 2号重咨大厦A座

联系人:

周婧

联系人:

刘女士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邮编:


邮编:


联系电话:

023-*

联系电话:

023-*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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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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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02日


丰都县兴龙镇6000头种猪场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丰都县兴龙镇6000头种猪场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丰都发改委以项目代码2102-*-04-05-*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 (略)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重庆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丰都县兴龙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种猪场占地约150亩,设计规模约6000头种猪,年出栏仔猪*头以上。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m2,其中养殖大楼建筑面积约3.*m2,外场办公房、宿舍及餐厅建筑面积约600.00m2,内场宿舍约 1400m2,隔离舍约500m2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元

2.4 招标范围:(1)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所涉及所有工程〔包括不限于养殖大楼建筑,外场办公房,内场宿舍、电房等〕、平场土石方、附属配套设施、道路、景观绿化、照明、给水、排水、强弱电、安防、消防、防雷、电气暖通、电梯、节能、智能化、基坑(边坡)支护、挡墙设计、钢结构、装饰装修、室内 (略) 、专业设备预留预埋等适用于厂区及规范要求的全部设计项目内容。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室内外装饰装修、各专业设计以及各类专项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挡土墙及护坡、装饰工程、环境工程、智能化设计、给排水、电力、通讯、燃气等工程 (略) (略) )、环保设计等各类按现行法规及技术规范要求的专项设计〕,所有设计内容经过招标人同意及专业审图机构审查。

(2)设备采购工作内容:本项目建筑设备、工程设备及与建安施工相关的工艺设备等设备(不含生产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和技术指导(详见《第六章 发包人要求》中主要设备参数及品牌推荐表);

(3)施工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审定的施工图、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变更及招标人指定的所有内容,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质保期届满的保修等全部工作内容。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所涉及所有工程{建筑、土石方、机电安装、智能化弱电系统、室外工程、给排水、装修、强弱电、景观绿化、照明、消防、环保、通风专业设备的预留预埋及其它未列明但与本项目相关的配套工程等}的施工等全部设计内容范围内的工程施工。

(4)EPC实施过程管理:在按照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包含但不限于办理EPC总承包各阶段的审查、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竣工图的审核、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使用,并提供相应设施设备的维修操作手册。

(5)具体以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 发包人要求》、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为准。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42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其中:

设计周期: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

设备到货安装调试完毕时间:120日历天;

施工工期:39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以下设计资质之一

A、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

B、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资质;

(2)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个,其中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根据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由负责施工的成员单位承担,并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条内容。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 (略) 公共 (略) (http://**)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 (略) 公共 (略) (http://**) (略) 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 (略) 公共 (略) (http://**)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 (略) 场主体信息登记和CA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投标 (略) 公共 (略) (http://**)本项目 (略) 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处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2-11-06 10:00:00(北京时间)前。

4.3招标人应于2022-11-09 18:00:00(北京时间) (略) 公共 (略) (http://**)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11-25 09: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使用CA数字证 (略) 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 (略) 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公共 (略) (http://**)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 (略) 公共资源 (略)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重庆 (略)

代理机构:

(略) (略)

地址:

(略) 丰都县水天坪大道100号

地址:

江 (略) 2号重咨大厦A座

联系人:

周婧

联系人:

刘女士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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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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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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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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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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