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项目(四次)
齐齐哈尔市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项目(四次)
黑龙江 (略) 受招标 (略) 生态环境局的委托, (略) 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项目名称:齐齐哈尔市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项目(四次)
2.招标需求:选定工业园区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并将向试点单位发放危险废物收集许可证书。选定试点单位应依据危险废物相关法规标准,按照高标准、可持续的原则,严格对收集单位的审查,及时公开审查确定的收集单位相关信息并主动接受监督。试点单位应具有建设、运行、 (略) 能力;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要求的包装工具、贮存场所和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具有防范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管理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应急预案等;应具有与所收集的危险废物相适应的分析检测能力,不具备相关分析检测能力的,应委托具备相关能力单位开展分析检测工作;
3. (略) 建设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本项目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本项目投标人须承诺满足以下条件规定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招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信誉要求:
3.1.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 (略)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2.凡被有关监管部门限制投标活动且在限制期内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4.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四、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主要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 (略)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 (略) ”上的“ (略) ”,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下载时间为 2022年11月4日 09时 00 分至2022年11月1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 (略) ”的“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七、开标方式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 (略) ,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2.开标时间为:2022年11月24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 (略) (略) 。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公共 (略) ”上发布。
九、其它
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招投活动。
十. 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 (略) 生态环境局
地址:黑龙江 (略) 龙沙区卜奎南大街571号
联系人:王鑫
电话:0452-*
2.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 (略)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话:0452-*
电子邮件:*@*26.com
地址:黑龙江 (略) 龙沙区永安南 (略) 3号
十一.招投标监督
1.现场监督
监督单位: (略)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地址: (略) 龙沙区长青家园D区15号楼
2.投诉受理
2.1.线上投诉渠道
凡在黑龙 (略) 参与 (略) 场主体,可通过各自的CA锁登录黑龙 (略) 后(网址:http://**), (略) 上提起异议、投诉。
为保障投诉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增强对投诉的社会监督,提倡和鼓励在黑龙 (略) 上在线提出投诉。
2.2.线下投诉渠道
市营商环境监督举报中心
地址: (略) 龙沙区卜奎南大街297号219办公室
电话:0452-*
邮 箱:*@*63.com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略) 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 (略) 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 (略) 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 (略) ”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 (略) ""中的《服务指南》黑龙 (略) 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 (略) 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黑龙江 (略) 受招标 (略) 生态环境局的委托, (略) 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项目名称:齐齐哈尔市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项目(四次)
2.招标需求:选定工业园区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并将向试点单位发放危险废物收集许可证书。选定试点单位应依据危险废物相关法规标准,按照高标准、可持续的原则,严格对收集单位的审查,及时公开审查确定的收集单位相关信息并主动接受监督。试点单位应具有建设、运行、 (略) 能力;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要求的包装工具、贮存场所和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具有防范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管理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应急预案等;应具有与所收集的危险废物相适应的分析检测能力,不具备相关分析检测能力的,应委托具备相关能力单位开展分析检测工作;
3. (略) 建设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本项目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本项目投标人须承诺满足以下条件规定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招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信誉要求:
3.1.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 (略)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2.凡被有关监管部门限制投标活动且在限制期内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4.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四、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主要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 (略)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 (略) ”上的“ (略) ”,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下载时间为 2022年11月4日 09时 00 分至2022年11月1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 (略) ”的“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七、开标方式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 (略) ,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2.开标时间为:2022年11月24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 (略) (略) 。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公共 (略) ”上发布。
九、其它
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招投活动。
十. 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 (略) 生态环境局
地址:黑龙江 (略) 龙沙区卜奎南大街571号
联系人:王鑫
电话:0452-*
2.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 (略)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话:0452-*
电子邮件:*@*26.com
地址:黑龙江 (略) 龙沙区永安南 (略) 3号
十一.招投标监督
1.现场监督
监督单位: (略)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地址: (略) 龙沙区长青家园D区15号楼
2.投诉受理
2.1.线上投诉渠道
凡在黑龙 (略) 参与 (略) 场主体,可通过各自的CA锁登录黑龙 (略) 后(网址:http://**), (略) 上提起异议、投诉。
为保障投诉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增强对投诉的社会监督,提倡和鼓励在黑龙 (略) 上在线提出投诉。
2.2.线下投诉渠道
市营商环境监督举报中心
地址: (略) 龙沙区卜奎南大街297号219办公室
电话:0452-*
邮 箱:*@*63.com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略) 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 (略) 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 (略) 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 (略) ”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 (略) ""中的《服务指南》黑龙 (略) 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 (略) 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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