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类】中国电建水电十一局设计院技术中心环氧树脂固化剂稀释剂采购项目竞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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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类】中国电建水电十一局设计院技术中心环氧树脂固化剂稀释剂采购项目竞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

中 (略) 建筑材料厂

原材料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中 (略) 建筑材料厂

2022年11月


目 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评标办法

第四章合同条款

第五章招标文件格式及内容

第六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

一、招标条件

受中 (略) 建筑材料厂(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以下简称“招标机构”)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环氧树脂材料,采购材料计划使用自筹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中 (略) 建筑材料厂计划采购环氧树脂等材料用于材料生产

2、招标范围:环氧树脂材料

3、采购数量: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进货量(kg)

备注

1

环氧树脂

E44

*

2

环氧树脂

E51

22000

4、采购方式:本次招投标采购数量为招标人年度预估采购量,采购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需求量为准,分批采购。本次招标合约履行期限为2023年01月至2023年12月。

5、 交货地点: (略) (略) 陕州区310国道与滨河路交叉口(大一物流正对面)。

6、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满足招标方技术指标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制造企业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 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所代理的制造企业满足第1条中相关要求,并具有生产制造企业出具的针对本招标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制造企业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3、 投标方应保证其对货物具有所有权或受委托代理销售权,并向买方出具相关凭证。卖方亦保证交付的货物不附有任何担保权或其他留置权。如第三方向招标方主张任何权利,投标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及赔偿买方的一切损失。

4、 投标方须保障买方在使用其货物、服务及其任何部分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投标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及赔偿买方的一切损失。

5、投标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

6、投标人近年具有与本次招标产品相同或相近技术能力材料销售业绩不少于3个。

7、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其他,满足国标要求。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1 月 27日前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平台注册、在线报名并上传营业执照、开户行许可证等(合并文件上传):

2、注册、报名、上传合格资料的,请在上述时间内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本次招标不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每套工本费:免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日下午16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电建集中采购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3、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4、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中国水电集中采购电子平台通过网站初审,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未办妥资料初审的供应商造成无法递交和开标的,责任自负。

六、性能指标要求

投标人在开标之日前邮寄到采购清单的所有样品(每个样品10kg)至 (略) (略) 陕州区310国道与滨河路交叉口(大一物流正对面),张伟成,* ,样品统一由招标单位进行产品性能检测。

环氧树脂性能指标应达到如下要求。

(1) 环氧树脂满足《GB/T13657-2011 双酚A型环氧树脂》;

(2) 按照材料配方制备的环氧砂浆3d抗压强度不小于30MPa、7d抗压强度不小于50MPa、28d抗压强度不小于80MPa;

(3) 按照材料配方制备的环氧砂浆3d抗拉强度不小于5.0MPa、7d抗拉强度不小于8.0MPa、28d抗拉强度不小于10.0MPa;

(4) 按照材料配方制备的环氧砂浆3d与耐酸砖黏结强度不小于2.0MPa、7d与耐酸砖黏结强度不小于3.0MPa、28d与耐酸砖黏结强度不小于5.0MPa;

(5) 用于制备的环氧材料固化后测试无毒、无污染,满足《GB18583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可用于饮用水工程。

除满足以上性能要求外,投标方所提供样品由招标人进行原材料性能检测及成品性能测试,各项指标需满足招标方产品性能指标要求及施工性能要求等。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电建材料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水利水电 (略) (略)

地址: (略) 莲花街59号

邮编:*

联系人:孔渝瓒

电话:0371-*

技术联系人:赵付凯

联系电话:*

九、监督机构

监督部门:中国水利水电 (略) (略) 综合办公室

监督电话:0371-*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序号

内容

1

单位名称:中 (略) 建筑材料厂

2

单位地址:河南郑州高新区莲花街59号中国水电十一局

3

交货地点: (略) (略) 陕州区310国道与滨河路交叉口

4

付款方式:

分批结算,货物结算款经材料检测质量合格(检测周期30日)的6个月后支付材料价款的90%;剩余10%材料款作为质保金,1年期满后,且未发生原材料质量问题,1个月内买方将剩余质保金无息退还给卖方;若发生材料质量造成损失,扣除剩余质保金。

每次支付前,供方需提供国家正式合格有效的13%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持《材料结算单》到需方办理付款手续。供方同意后通过银行转账支付方式,或采用承兑、汇票、电建融信等方式支付。

5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后60天

6

投标书份数:加密电子版压缩包一份。

7

投标截止:2022 年 11 月 28 日16:00(北京时间)

*@*q.com

8

开标: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2022 年 11 月 28 日16:0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河南郑州高新区莲花街59号中国水电十一局311会议室

9

中标通知

10

签订合同

11

中标服务费:无

一、说 明

1.资金来源

1.1中 (略) 建筑材料厂结算计划使用销售材料款用于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项下的款项。

2. 招标机构及合格的投标人

2.1 招标单位:中 (略) 建筑材料厂

地址:河南郑州高新区莲花街59号中国水电大厦 邮编:*

联系人: 孔渝瓒 电话:0371-* 传真:0371-*

现场联系人:赵付凯  电话:*

2.2 合格的投标人

2.2.1凡是收到投标邀请的供货人均可投标。

2.2.2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 (略) 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2.3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供货人才能参加投标。

2.2.4企业资质和供货经验: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制造厂商必须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且通过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商所代理的产品必须是国家正规厂家。代理商所投产品必须具有相应品牌的代理资格证明。

3.投标费用

3.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机构和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的构成

4.1要求提供的货物、招标过程和合同条件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以中文编写。

招标文件共五章。内容如下:

第一章投标邀请书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合同条款

第四章附件

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4.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格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招标文件的澄清

5.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潜在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招标机构对其在投标截止期3个工作日以前收到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3.招标文件的修改

6.1在投标截止期3个工作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机构和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潜在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6.2招标文件的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潜在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招标机构和招标人确认。

6.3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机构和招标人可适当推迟投标截止期。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的语言

7.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机构和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

2. 投标文件的构成

8.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 投标书、投标分项报价表以及供唱标时使用的、单独的开标一览表;

2) 资格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是合格的,而且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

3) 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是合格的,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文件的编写

9.1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投标分项报价表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内容。如同时提供几个品牌,应按每个品牌提供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表。

4.投标报价

10.1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本合同拟提供货物的单价和总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评标时将有效投标中该项内容的最高价计入其投标总价。

10.2投标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填写:

1) 销售单价是指含税单价,要求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国家增值税率变化时按照新的税率执行。

2) 环氧树脂销售单价的报价方式为近一周 (略) 场价加相应上浮率,价格计算 (略) 场价加上上浮率进行统计。

3)运费包括装车、铁路运输或公路汽车运输、保险等交货之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4)投标人根据本须知第10.2条的规定将投标价分成几部分,只是为了方便招标机构和招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并不限制招标人以上述任何条件订立合同的权力。

10.4投标价格在合同 (略) 场价的变化进行调整,调整后单价应于3日内,书面通知招标人。

10.5投标人如果同时代理几个品牌的,可分别报价,但招标人在开标过程中只对投标人所报几个品牌中最高投标总价的品牌进行宣读。

5.投标货币

11.1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用人民币报价。

6.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2.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2.2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中标后能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包括下列文件:

12.2.1如果投标人按照合同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货物制造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书;

12.2.2证明投标人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的文件;

12.2.3证明投标人业绩的文件;

12.2.4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

7.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3.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3.2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数据和影像,它包括:

1) 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2) 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货物的具体参数值。

8.投标保证金

9.投标有效期

15.1投标应在开标日后的20个日历日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并予以拒绝。

15.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招标机构的这种要求。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10.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6.1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的电子版*份(签字盖章的pdf版)。

16.2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在投标文件中。除没有修改过的印刷文献外,投标文件的每一页都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用姓或首字母签字。

16.3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用姓或首字母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7.1投标人应将投标书电子版(签字盖章pdf版本)*@*q.com。

17.2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表另单独出来一份。

17.3如果投标书被宣布为“迟到”投标时,则该单位取消投标资格。

2.投标截止期

18.1投标人应在2022 年 11 月 28 日 16:00(北京时间)之前将投标书电子版(签字盖章pdf版本)*@*q.com。

18.2招标机构可以按本须知第7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招标机构、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3.迟交的投标文件

19.1招标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本须知第17条规定的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4.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0.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递交到招标机构。

20.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6条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

20.3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

20.4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书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

五、开标与评标

1.开标

21.1招标机构在2022 年 11 月 28 日16:00(北京时间),中国水利水电 (略) 311会议室开标(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21.2开标时,招标机构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投标价格、折扣声明以及招标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除了按照本须知第19条的规定原封退回迟到的投标之外,开标时将不得拒绝任何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21.3在开标时没有启封和没有读出的投标文件(包括按照本须知第19.2条递交的修改书),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

21.4招标机构将做开标记录。

2.评标委员会和澄清

22.1招标机构依照有关法规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22.2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3.与招标机构和招标人的接触

23.1除本须知第21.2条的规定外,从开标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有关的事项与招标机构、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接触。

23.2投标人试图对招标机构、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或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六、授予合同

1.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24.1在特殊情况下,招标机构和招标人保留在授标之前拒绝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力。

2.中标通知书

25.1中标人确定后,招标机构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5.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签订合同

26.1《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不得与招标人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6.2合同一般有效期为一年,有效期满后根据对供方供应情况和供货质量的评定决定是否续签,对评定不合格的买方有权不续签合同,重新选定供应商。

4. 履约保证金

5.中标服务费

28.1中标人无需缴纳中标服务费。

6.招评标监督

29.1监督部门:中国水利水电 (略) (略) 综合办公室

29.2监督电话:0371-*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三章 评标办法

为规范公司采购招标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采购招标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二、评标原则

评标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三、评标组织及服务

1、为做好评标工作,成立评标委员会和工作小组。

2、评标委员会

2.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成员由招标人代表及熟悉相关业务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2.2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单数。

2.3评标委 (略) 招标管理机构备案。

2.4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

3、工作小组

3.1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代表组成工作小组,为评标委员会服务。

3.2工作小组承担保管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发放评标资料、投标文件摘录汇总、基础数据对比、评分核对及会议服务工作。

四、评标程序及内容

1、投标文件初步评审

1.1投标资格审查---投标人的财务、技术、生产等方面是否满足投标资格的要求。

1.2算术错误修正

1.2.1报价清单中有计算或汇总中的算术错误时,按以下原则修正:

(1)报价清单中的单价乘数量的乘积与该项目的合价不符时,应以单价为准,改正合价。

(2)若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金额与相应的各分项报价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不符时,应以修正算术错误后的各分项报价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为准,改正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相应部分的金额和投标总报价。

1.2.2评标委员会按以上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1.3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为重大偏差,其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予以废除,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1)投标人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2)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不被招标人所接受的;

(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和签署的;

(4)经澄清,对投标报价的算术错误不接受修正的;

(5)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的;

(6)对投标范围和工作内容有实质性偏差的;

(7)对合同中规定的双方权利和义务作实质性修改的;

(8)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9)主要性能指标(仅限于打“*”的)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的;

(10)纠正投标文件偏差或保留将会对投标竞争产生不公正影响的;

(11)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

1.4投标人不能修正或撤销投标文件重大偏差。招标人允许投标文件有微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而该微小之处不构成重大偏差。

2、投标文件澄清

2.1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及投标报价水平等,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成本价佐证、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的,提出澄清问题。

2.2评标委员会的澄清问题不得要求或提出对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澄清问题由评标委员会主任确认后发出。

2.3投标人的答复由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签署日期后按要求发送,不得对原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4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2.5评标委员会的澄清问题和投标人的答复均以书面方式进行。

3、投标文件详细评审

3.1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并对商务部分、技术部分独立打分,投标人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得分为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专家打分保留一位小数,专家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保留二位小数。

3.2评标价

3.2.1评标价仅作为计算投标报价得分依据。

3.2.2评标价计算公式

评标价=投标报价+算术错误修正+遗漏重复修正

3.2.3遗漏重复修正

审核投标报价组成内容是否有遗漏或重复计算。若有遗漏,遗漏部分按照其他投标报价组成中此部份价格的最高金额进行加价。若有重复计算,重复计算部分金额予以核减。

3.3评审、评分及排序

3.3.1评审内容及分值

根据报价、商务、技术三部分内容进行评审打分,满分为100分。其中报价部分满分为40分,商务部分满分为30分,技术部分满分为30分。

投标文件得分=报价部分得分+商务部分得分+技术部分得分

3.3.2报价部分评审(细则详见表1)

按评标价计算报价得分,偏差及报价计算得分保留二位小数。

3.3.3商务部分评审(细则详见表2)

按商务部分评分细则进行评审。

3.3.4技术部分评审(细则详见表3)

按技术部分评分细则进行评审。

五、评标报告

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情况和结果,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起草,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应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评标专家如有保留意见可以在评标报告中阐明。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中根据得分排序推荐一至三名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时,报价低者优先。得分相同、报价相同时,以技术得分高者优者。

3、评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开标记录表

(2)初步评审过程和结果

包括资格审查、算术错误检查、符合性审查、澄清问题及答复,若有废标应对其情况和依据进行说明;

(3)详细评审过程和结果

包括评标价计算、报价部分评分计算,商务部分、技术部分评审打分,汇总排序;

(4)推荐中标候选人;

(5)中标候选人的优劣对比和存在问题

六、评分标准

报价部分评审细则(满分40分)

项 目

分值

评分范围

报价(40分)

报价得分

40

等于评标基准价(满足要求最低评标价)为满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1分(保留1位小数),最低得分15分

合计

40

商务部分评审细则(满分30分)

项 目

分值

评分范围

商务评审(30分)

企业资质

经营状况

5

独立的法人资格,根据注册资金、银行资信证明、高新技术企业等资料打分,最优满分,最低1分

5

经审计近1-3年的财务状况(主要指标:资产负债,营业收入,净利润等)打分,最优满分,最低1分

生产能力及类似工程业绩证明

10

对生产厂家的生产能力及投标人2016年以来类似工程业绩进行打分,最优满分,最低0分

付款条件

5

1、有优惠的付款条件5分;2、响应标书条件3分;3、不完全响应标书条件1分

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和完整性

5

完全响应且供货范围完整性好,得 5 分; 一般事项未响应,供货范围部分未完善,得3 分; 较大事项未响应,供货范围较多未完善,得1 分。

合计

30

技术部分评审细则(满分30分)

技术评审因素(30分)

履约能力及交货进度保证措施

10

供货的保证能力及措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最优满分,最低1分

技术标准

10

依据投标人《NE-Ⅱ型环氧砂浆》Q/JKC01-2021的资料打分,资料完整、齐全,最优满分,最低1分

投标人质量保证体系和对产品的质量承诺

5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体系证书、质量保证承诺,是否是高新技术企业,并提供提供国家、行业有关的生产、质检标准、检验报告,最优满分,最低1分

产品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

5

根据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承诺及根据横向比较综合评审,最优满分,最低1分

合 计

30

第四章

合 同 条 款


第四章 合同条款

一、合同格式

本次招标参照《采购合同》格式订立

二、合同构成

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 合同条款及附件。

2. 技术条件及配置。

3. 招标文件。

4. 投标文件。

5. 招标答疑文件。

6. 中标通知书。

7. 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补充协议、条款。


三、合同条款

环氧材料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买方:中 (略) 建筑材料厂

地址:河南郑州高新区莲花街59号中国水电十一局

邮编:*

联系人:赵付凯

电话:* 传真:0371-*

卖方: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中 (略) 建筑材料厂生产原材料环氧树脂采购事宜,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及价格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含13%增值税价)

总价(含税)(万元)

备注

市场价(万元)

上浮率(%)

综合单价(万元)

A

B

C

D=B+C

E=A*D

1

环氧树脂

E-44

KG

*

20.98

2

环氧树脂

E-51

KG

22000

18.70

合计:

总价: 元(含13%增值税)

注:市场价参考全国企业采购交易寻源询价系统(全国价位)http://**

说明:1. 上述为合同单价、总价(含13%增值税),最终结算总额为每批数量乘以合同单价。最终结算总价都已包括货物的税金、保险费、运输费、装卸费、过江过路过桥费以及其他运抵至买方指定交货地点的一切费用;包括货物所需进行的试验、检验费用;包括售 (略) 场价格涨幅等的各类风险费用,以及其他所有相关服务费用。

2.合同数量是根据实际生产需要提供需用计划量,最终结算数量以买卖双方共同验收的实际合格量为准。如卖方没有按照货物进场计划供货,致发运货物数量和运抵现场数量超过工程实际需要的数量,则由买方退还给卖方,并以实际收货数量结算。如货物数量不足工程实际需要数量,则由买方提前通知卖方,具体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

3.合同单价为签订合同后采购时的单价,合同最终结算总价以双方依据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技术标准等条件共同验收的每批次实际合格供应量乘以相应的单价之和。环氧树脂稀释剂的价格会根据国家政策变动,如果卖方合同单价变动,必须出具国家政策文件,并以书面方式发给买方,买方确认后,双方进行协商价格的变动,并签订价格变动补充合同。

4.合同价格只有买方的授权签约的委托人另行签署补充合同并加盖本合同公章后才能更改,或以合同约定的更改方式更改,其他以送货单、进料单、会议纪要等形式对合同价格的更改一律无效。

5、环氧树脂到场必须提供该批次产品的检测报告等文件和货物清单。

二、付款

1、付款比例及时间:

(1)预付款:先货后款,分批结算,本合同不支付预付款。

(2)分批结算,货物结算款经材料检测质量合格(检测周期30日)的6个月后支付材料价款的90%;剩余10%材料款作为质保金,1年期满后,且未发生原材料质量问题,1个月内买方将剩余质保金无息退还给卖方;若发生材料质量造成损失,扣除剩余质保金。

每次支付前,供方需提供国家正式合格有效的13%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持《材料结算单》到需方办理付款手续。供方同意后通过银行转账支付方式,或采用承兑、汇票、电建融信等方式支付。

2、合同付款通过银行转账形式进行支付:

卖方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行号:

帐号:

3、发票:供方向需方提供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包含税务机关代开),并按实际提供货物情况,准确填写发票项目。因供方发票填写有误,造成需方增值税抵扣税额损失的,由供方全额进行赔偿。供方未能按需方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承担合同金额(含增值专票)20%的违约金。

三、货物品质

环氧树脂性能指标应达到如下要求。

(6) 环氧树脂满足《GB/T13657-2011 双酚A型环氧树脂》;

(7) 按照材料配方制备的环氧砂浆3d抗压强度不小于30MPa、7d抗压强度不小于50MPa、28d抗压强度不小于80MPa;

(8) 按照材料配方制备的环氧砂浆3d抗拉强度不小于5.0MPa、7d抗拉强度不小于8.0MPa、28d抗拉强度不小于10.0MPa;

(9) 按照材料配方制备的环氧砂浆3d与耐酸砖黏结强度不小于2.0MPa、7d与耐酸砖黏结强度不小于3.0MPa、28d与耐酸砖黏结强度不小于5.0MPa;

(10) 用于制备的环氧材料固化后测试无毒、无污染,满足《GB18583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可用于饮用水工程。

除满足以上性能要求外,投标方所提供样品由招标人进行原材料性能检测及成品性能测试,各项指标需满足招标方产品性能指标要求及施工性能要求等。

四、交货地、交货期

卖方根据买方要求应分批将本合同货物运至买方工厂,对分期分批每批进场物资数量和时间由买方根据实际情况提出。

五、供货方式

1.卖方应严格按照买方最终确定的“进场计划”将货物运抵指定地点,并履行本合同项下其它义务。

2.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无论卖方因客观阻碍或是其自身原因不能按照合同规定或进度计划的要求按时交货时,卖方均应在相关情况发生后 12 小时内以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原因以及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有权视具体情况决定采取如下方式之一进行处理:

(1)变更、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2)解除或部分解除合同,另行采购相关货物。

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除在本合同约定的免责情形下,卖方均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在买方另行采购部分或全部货物的情况下,卖方承担的损失赔偿。包括(1) (略) 场价与相应合同价格之间的差额;(2)买方在接受货物时发生的实际费用与相应合同价格之间15%的差额。

如因卖方未按合同规定或进度计划的要求按时交货,亦未履行及时通知义务,卖方还应承担买方在此情况下遭受的工期延误损失及对业主承担的赔偿责任。

3.买方需要货物数量确定后,卖方同意积极配合进行供应质量合格的产品以满足工程施工的实际需要,且单价以本合同确认价为准。

4.卖方应承担货物运抵指定地点并经买方检验确认接收前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5.卖方被认为已经对现场的交通情况和工程当地政府运输时限及通道的限制规定(不论是正常的或临时的)有充分的了解和理解,不应因此提出索赔或要求延长或不合理地变更交货期限。

6.卖方应承担运输和在指定地点负责卸货的义务,并承担相关费用。

7.卖方负责装卸、运输过程中的一切人员、机械、车辆的安全责任,应按国家及地方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费用自负。

8.卖方装卸、运输中应做相应的环保措施,应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因环保造成的一切罚款由卖方自行承担。

9.卖方必须对自身出入工地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并应自带安全防护用品,因卖方原因造成的各种人员伤害及经济损失由卖方自行承担,并补偿买方及其它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六、包装

1.除非另有规定和协议要求,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须采用相应国家或企业标准及惯例要求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种包装应适于长途及工程所在地短途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防爆炸、防压和利于装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施工现场。包装也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并满足买方要求;卖方应承担由于违反上述规定而引起的一切责任和费用。

2.卖方应在每一批货物中附至少一份详细清单和质量检验合格证书。

清单应注明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生产商、供应商、收货人、发货地、交货地、承运人等。有特殊保护措施要求的货物,应在相应位置标示“防爆”“危险物”“易爆”等装卸警示标志,以保证装运过程符合保护货物质量的要求。

七、发货通知和验收

1.卖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货物装运至买方指定地点,卖方应于货物启运前 1 日内,将发货通知单以传真及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买方联系人,发货通知单包括供货商名称、合同号码、名称、型号规格和数量、货物总价值、总体积、重量、总毛重/总净重、交货地点、发运日期及预计到达日期,以便买方安排出厂前验收和到货接收。如果卖方未通知买方而自行发运,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卖方负责。货物出厂时,应有卖方制造厂签发的产品质量合格证作为交货的质量证明文件。

2. 产地检验:除非另有规定和协议要求,根据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卖方应在出场前进行质量检验。在发货之前,供应商应对货物的有关内在和外观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进行准确的和全面的检查,并出具其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检验合格证书。

3.现场到货检验:货物运送到现场后,买方必须有两人以上并和卖方人员对材料进行检验验收。检验方式为:外观、数量检验,物资抽样复检。交货时买方仅对货物的数量、型号、规格及外观完整性进行检查,同时对需复检物资按规定抽样实施复检。买方对货物的签收不视为免除卖方的质量责任、缺陷责任及保修责任。

4.对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要求的货物买方有权拒绝签收,卖方应立即将该货物全部运离现场,并在供货期限内重新更换符合约定的货物,否则,卖方除应承担产品丢失、毁损的风险外,还应向买方支付场地占用费,并承担合同违约责任。

八、保险

1.买方建议卖方办理货物在运抵现场途中及卸货至指定地点过程中的运输保险,以确保货物能及时、完好地交付。

2.为避免本合同所供货物存在严重质量缺陷给买方造成重大损失,买方要求卖方投保产品责任险,投保费用由卖方负责。

九、卖方合同附随义务

1. 卖方应向买方提交每批货物的相关检测报告,提供所有符合要求的相关资料。

2. 卖方应提供制造商的名称、法定地址、联系方法等资料。如果卖方是本合同所述货物生产厂商的指定代理销售单位,则卖方应向买方提供生产厂商的销售代理委托书或其他销售证明文件原件。

3.卖方须在样品资料和样品上盖章,以证明卖方已按合同要求检查并确认该资料作为货物检验之依据。提交资料与合同其他文件规定可能存在不符时,应明确说明以其他文件规定为准。卖方应对提交资料中各参数的准确性负责。

4. 卖方需提供货物的仓储、保管及使用的有效建议,确保所有货物在包装、运输和现场存放过程中不受损坏,及在使用中功能和外观上达到买方和工程业主的满意。

6.买方单位审核卖方提交的资料仅是一般性的监督作用,并不减少卖方与此有关的合同责任。

7.上述服务被认为卖方在报价时已作充分考虑,其应获得的报酬及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十、 权利瑕疵担保

1.卖方应保证其对货物具有所有权或受委托代理销售权,并向买方出具相关凭证。卖方亦保证交付的货物不附有任何担保权或其他留置权。如第三方向买方主张任何权利,卖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及赔偿买方的一切损失。

2. 卖方须保障买方在工程所在地使用其货物、服务及其任何部分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卖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及赔偿买方的一切损失。

十一、逾期违约

1.卖方无正当理由迟延交货(本合同中规定的不可抗力除外),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和不利后果:迟延交货7天,扣除该批次货物总金额的1%作为误期违约金,并承担因货物延误而可能造成的工期延误从而给买方造成的相应一切损失;同时在买方确认卖方严重违约并导致买方无法正常履行总承包合同情况下,买方有权书面通知卖方终止合同。

十二、 缺陷索赔

1. 如买方在各阶段的检验过程中发现货物不合格现象,有权邀请当地有关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鉴定机构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买方可以据此向卖方提出索赔,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卖承担。

2.卖方承担货物在卸至交货地前已存在缺陷的任何责任,卖方应按买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1)卖方同意买方部分或全部退货并把退货部分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退还给买方。卖方负担退货过程中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退还货物所发生的其它必要费用,比如工期延误损失导致工程业主向买方的索赔等。

(2)根据货物的质量缺陷和受损程度以及买方遭受损失的程度,同时买方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3)更换货物,以达到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卖方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买方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3. 如果买方提出索赔通知(以传真、电子邮件或快递方式)后 28 日内卖方未能予以书面答复,该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若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的合理时限(28 日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一些的时间内,按买方同意的上述任何一种方式处理索赔事宜,买方将从应付给卖方的款项中扣回索赔金额,同时保留进一步要求赔偿的权利。

十三、合同变更

1. 买方在依据实际发生情况为基础,向卖方发出书面变更洽商,以修正、取消或增添合同的任何部分,所发生的额外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2.卖方应根据买方的变更要求积极地提出建议方案和经济洽商供买方评价,买方根据这种评价做出是否执行变更的书面洽商结果。这种书面洽商结果被认为是经双方协商同意对本合同的变更,构成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 合同转让

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均应恪守本合同的承诺和约定。如需转让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必须事先征得对方的书面同意。

十五、不可抗力

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3日内用传真、电子邮件、特快专递等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7日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同时,受阻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可能导致工期延误或持续 7 日以上时,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终止合同或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双方在7 日内未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任何一方均可书面通知对方终止合同。

十六、争议解决

双方约定,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者调解不成时。依法向有管辖权的 三门峡湖滨区 (略) 提起诉讼。

十七、 适用法律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规章管辖及解释。

十八、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即行生效。

2.双方往来均以书面形式(指合同书、函件、传真)为准。

3.本合同一式 4 份,合同双方各执 2 份。

4.附件:本合同附件 1 份,(保廉合同)都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买方(盖章): 卖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四、合同附件

保廉合同书

采购单位:中 (略) 建筑材料厂

供 应 商: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净化生产环境,维护双方的合法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纪要求,采购单位和供应商,在签订材料采购的同时,签定本保廉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并接受广大职工群众的监督。

第一条 合同主要内容:

合同名称:中 (略) 建筑材料厂环氧树脂采购合同

1. 合同内容:产品供应与运输

2. 合同性质:采购合同

4.合同方式:单价采购

5.供货日期: 年 月 日

6.截止日期: 年 月 日

7.质量等级:合格

第二条 采购工作人员:

1. 不准接受供应商的宴请、礼品、礼金、有价证卷;

2. 不准让供应商报销或支付应自理的各种费用;

3. 不准向供应商借款;

4. 不准同供应商合伙经商;

5. 不准将自已的亲友介绍到供应商从业。

第三条 供应商:

1. 不准宴请采购工作人员;

2. 不准向采购工作人员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

3. 不准为采购工作人员报销或代付各种费用;

4. 不准借款给采购工作人员;

5. 不准同采购工作人员合伙经商;

6. 不准安排采购工作人员的亲友到自已的企为从业。

第四条 :供应商工作人员违反第二条规定的,构成受贿错误,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各政纪处分有关规定进行查处;示意、胁迫分包商实施违反第二条规定行为的,构成索取贿赂错误,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第五条 :采购工作人员违反第二条规定的, (略) 和水电十一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第六条 :供应商违反第三第规定的,属于行贿。一经查实,采购人员除没收贿赂物品外,另按行贿数额的5—10倍收取违约金,违约金从供应商工程结算款中扣除;行贿数额在5000元以上者,除执行违约金外,移 (略) ;情节严重的,除执行违约金和移 (略) 外,项目部有权解除分包合同。

第七条 本合同是采购合同的特别组成部分。

第八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工程分包合同之日起生效,到双方资金结算支付完毕后终止。

第九条 本合同在签订后30日内,必须对项目全体职工公示,公示时间在30日以上。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除采购人员、供应商和公示各一份外,须报分局纪委备案。复印件报局纪委、监察室备案。

采购商:(盖章) 供应商:(盖章)

代表: 代表: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

投标书

致:(招标机构)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投标邀请(招标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及副本二份:

  1. 开标一览表
  2. 投标分项报价表
  3. 货物说明一览表
  4. 技术规格偏离表
  5. 商务条款偏离表
  6.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7. 资格证明文件
  8. 相关技术文件

在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所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含税投标总价为(注明币种,并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投标总价),提供发票税率为13%。
  2. 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 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第(编号、补遗书)(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 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有效期日数)日历日。
  5. 根据投标人须知第2条规定,我方承诺,与买方聘请的为此项 (略) 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买方的附属机构。
  6. 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7.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信函请寄: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函件: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


附件1. 开标一览表格式

开标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类别

数量

单位

投标总报价

备货时间

品牌

增值税专用发票

1

环氧树脂

E-44

*

KG

税率13%

2

环氧树脂

E-51

22000

KG

含税投标总报价: (大写)人民币 万元 (小写: 万元)

付款方式:

(1)预付款:先货后款,分批结算,本合同不支付预付款。

(2)付款:分批结算,货物结算款经材料检测质量合格(检测周期30日)的6个月后支付材料价款的90%;剩余10%材料款作为质保金,1年期满后,且未发生原材料质量问题,1个月内买方将剩余质保金无息退还给卖方;若发生材料质量造成损失,扣除剩余质保金。

每次支付前,供方需提供国家正式合格有效的13%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持《材料结算单》到需方办理付款手续。供方同意后通过银行转账支付方式,或采用承兑、汇票、电建融信等方式支付。

投标人代表签字(盖章) :

注:1、此表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密封标记单独提交。

2、各项货物详细技术性能应另页描述。

附件2. 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

投标分项报价表

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含13%增值税价)

总价(含税)(万元)

备注

市场价(万元)

上浮率(%)

综合单价(万元)

A

B

C

D=B+C

E=A*D

1

环氧树脂

E-44

KG

*

20.98

2

环氧树脂

E-51

KG

22000

18.70

合计:

总价: 元(含13%增值税)

注:1.市场价参考全国企业采购交易寻源询价系统(全国价位)http://**

2.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3.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投标人代表签字(盖章) :

附件3. 货物说明一览表格式

货物说明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进货量(kg)

备注

1

环氧树脂

E44

*

2

环氧树脂

E51

22000

投标人代表签字:

注:各项货物详细技术性能应另页描述。

附件4. 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

技术规格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

序号

货物名称

招标文件

条目号

招标规格

投标规格

响应/偏离

说明

投标人代表签字:

注:投标人应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响应,并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货物的具体参数值。

附件5. 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商务条款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号

招标文件商务条款

投标文件商务条款

说明

投标人代表签字:

附件6.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的 (货物名称) 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公章)

被授权人签字:

附件7. 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填写须知

1. 所附附件格式中要求填写的全部问题和/或信息都必须填写。

2. 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填写的内容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3. 评标委员会将应用投标人提交的资料根据自己的判断和考虑决定投标人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

4. 投标人提交的资料将被保密,但不退还。

6. 全部资格证明文件应按投标资料表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

附件7-1 资格声明格式

资格声明

致:中国水利水电 (略) (略) 物资设备部

为响应你方2022年 月 日的 投标邀请,下述签字人愿参与投标,提供货物需求一览表中规定的(货物品目号和名称),提交下述文件并声明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1)我方的资格声明,各有*份正本,*份副本。

(2)下述签字人在证书中证明本资格文件中的内容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投标人的名称:

授权签署本资格文件的签字人姓名、职务(印刷字体):

签字: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附件7-2生产商资格声明格式

生产商资格声明

(如果是代理商,在提供代理资格证明文件后,以下资格声明填写投标单位资料)

1. 名称及概况:

(1) 生产商名称:

(2) 总部地址:

电传/传真/电话号码:

(3) 成立和/或注册日期:

(4) 实收资本:

(5) 近期资产负债表(到 年 月 日止)

① 固定资产:

② 流动资产:

③ 长期负债:

④ 流动负债:

⑤ 净 值:

(6) 主要负责人姓名(可选填):

(7) 生产商在中国的代表的姓名和地址(如有的话):

2.(1)关于生产投标货物的实施及其它情况:

工厂名称地址 生产的项目 年生产能力 职工人数

3. 生产商生产投标货物的经验(包括年限、项目业主、额定能力、商业运营的起始日期等):

4. 近3年投标货物主要销售给国内、外主要客户的名称地址:

(1) 出口销售

(名称和地址) (销售项目)

(2) 国内销售

(名称和地址) (销售项目)

5. 近3年的年营业额:

年份 国内 出口 总额

6. 最近3 (略) 向中国提供的投标货物(如有的话):

合同编号:

签字日期:

项目名称:

数 量:

合同金额:

7. 有关开户银行的名称和地址:

8. (略) (如有的话):

9. 其他情况:

兹证明上述声明实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生 产 商 名 称:

签字人姓名和职务:

签 字 人 签 字:

签 字 日 期:

传 真:

电 话:

电 子 函 件:

附件7-3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

投标人资格声明

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人的基本情况,并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其本年度已年检合格记录、生产厂家授权代理证书、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税务登记证、质量体系认证、供货业绩证明及财务审计报告等有效文件

兹证明上述声明实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附件7-4 证书格式

证书

下述签字人证明本资格文件和要求的格式中的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下述签字人在此授权并要求任何被征询的银行向招标机构和招标人提供任何所要求的资料, (略) 实力和信誉。

下述签字人知道,招标机构和招标人可能要求提供进一步的资格证明材料并同意按招标机构和招标人要求提交。

投标人的名称:

授权签署本资格文件的签字人姓名、职务(印刷字体):

签字: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附件8. 相关技术文件

1产品质量承诺

描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产品质量承诺,出现质量问题的处理措施承诺

2、已供应原料的服务情况和用户反馈意见等

3、质量保证体系,生产厂(或供应商)ISO证书、质量保证体系

2供应保障措施

描述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1、为实施本项目配备的人员的经验和素质

2、月度最大供应能力,货物供应保障的仓储能力,货物供应至交货地点的保障措施

3技术标准

描述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1、技术偏差,质量检验证明文件

2、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国家、行业有关环氧材料的生产、质检标准

1


第六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要求

第六章

1.货物需求一览表

序号

材料/物资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单位

1

环氧树脂

E-44

*

KG

2

环氧树脂

E-51

22000

KG

2、技术性能要求:

环氧树脂性能指标应达到如下要求。

(1) 环氧树脂满足《GB/T13657-2011 双酚A型环氧树脂》;

(2) 按照材料配方制备的环氧砂浆3d抗压强度不小于30MPa、7d抗压强度不小于50MPa、28d抗压强度不小于80MPa;

(3) 按照材料配方制备的环氧砂浆3d抗拉强度不小于5.0MPa、7d抗拉强度不小于8.0MPa、28d抗拉强度不小于10.0MPa;

(4) 按照材料配方制备的环氧砂浆3d与耐酸砖黏结强度不小于2.0MPa、7d与耐酸砖黏结强度不小于3.0MPa、28d与耐酸砖黏结强度不小于5.0MPa;

(5) 用于制备的环氧材料固化后测试无毒、无污染,满足《GB18583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可用于饮用水工程。

除满足以上性能要求外,投标方所提供样品由招标人进行原材料性能检测及成品性能测试,各项指标需满足招标方产品性能指标要求及施工性能要求等。

3.其它要求

(1)供货形式:由买方在合同和供货计划中注明。

(2)计量方式:按数量称重计量。

(3)投标报价方式:按照付款方式综合报价。报价应包括运至招标人指定地点除卸车费用外的所用费用。

(4)供货周期和时间要求:确定中标人后,交货期为签订合同30日内,招标人根据生产的进度计划分批次提供计划,中标人必须按计划的到场日期供应,每批计划的数量必须在计划到场时间内一次进场,若需分次进场需经招标人同意,且间隔时间不超过24小时。招标人在计划到场日期前2日将书面计划提供给中标人。

(5)资料要求: 每批货物提供相应的检验及过程资料至少1套。

(6)招标文件提供的数量为参考数量,实际发生数量与参考数量的差异不作为对投标人投标报价有影响的因素。

(7)进场时间以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确认。进场计划仅供参考,不作为最终报价的影响因素。

(8)中标后,供货商与中 (略) 建筑材料厂签订合同。

1

,河南, (略) , (略) ,湖滨区,陕州区,郑州,三门峡,0371-

招标编号:POWERCHINA-*-*

中 (略) 建筑材料厂

原材料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中 (略) 建筑材料厂

2022年11月


目 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评标办法

第四章合同条款

第五章招标文件格式及内容

第六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

一、招标条件

受中 (略) 建筑材料厂(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以下简称“招标机构”)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环氧树脂材料,采购材料计划使用自筹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中 (略) 建筑材料厂计划采购环氧树脂等材料用于材料生产

2、招标范围:环氧树脂材料

3、采购数量: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进货量(kg)

备注

1

环氧树脂

E44

*

2

环氧树脂

E51

22000

4、采购方式:本次招投标采购数量为招标人年度预估采购量,采购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需求量为准,分批采购。本次招标合约履行期限为2023年01月至2023年12月。

5、 交货地点: (略) (略) 陕州区310国道与滨河路交叉口(大一物流正对面)。

6、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满足招标方技术指标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制造企业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 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所代理的制造企业满足第1条中相关要求,并具有生产制造企业出具的针对本招标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制造企业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3、 投标方应保证其对货物具有所有权或受委托代理销售权,并向买方出具相关凭证。卖方亦保证交付的货物不附有任何担保权或其他留置权。如第三方向招标方主张任何权利,投标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及赔偿买方的一切损失。

4、 投标方须保障买方在使用其货物、服务及其任何部分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投标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及赔偿买方的一切损失。

5、投标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

6、投标人近年具有与本次招标产品相同或相近技术能力材料销售业绩不少于3个。

7、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其他,满足国标要求。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1 月 27日前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平台注册、在线报名并上传营业执照、开户行许可证等(合并文件上传):

2、注册、报名、上传合格资料的,请在上述时间内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本次招标不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每套工本费:免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日下午16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电建集中采购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3、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4、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中国水电集中采购电子平台通过网站初审,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未办妥资料初审的供应商造成无法递交和开标的,责任自负。

六、性能指标要求

投标人在开标之日前邮寄到采购清单的所有样品(每个样品10kg)至 (略) (略) 陕州区310国道与滨河路交叉口(大一物流正对面),张伟成,* ,样品统一由招标单位进行产品性能检测。

环氧树脂性能指标应达到如下要求。

(1) 环氧树脂满足《GB/T13657-2011 双酚A型环氧树脂》;

(2) 按照材料配方制备的环氧砂浆3d抗压强度不小于30MPa、7d抗压强度不小于50MPa、28d抗压强度不小于80MPa;

(3) 按照材料配方制备的环氧砂浆3d抗拉强度不小于5.0MPa、7d抗拉强度不小于8.0MPa、28d抗拉强度不小于10.0MPa;

(4) 按照材料配方制备的环氧砂浆3d与耐酸砖黏结强度不小于2.0MPa、7d与耐酸砖黏结强度不小于3.0MPa、28d与耐酸砖黏结强度不小于5.0MPa;

(5) 用于制备的环氧材料固化后测试无毒、无污染,满足《GB18583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可用于饮用水工程。

除满足以上性能要求外,投标方所提供样品由招标人进行原材料性能检测及成品性能测试,各项指标需满足招标方产品性能指标要求及施工性能要求等。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电建材料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水利水电 (略) (略)

地址: (略) 莲花街59号

邮编:*

联系人:孔渝瓒

电话:0371-*

技术联系人:赵付凯

联系电话:*

九、监督机构

监督部门:中国水利水电 (略) (略) 综合办公室

监督电话:0371-*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序号

内容

1

单位名称:中 (略) 建筑材料厂

2

单位地址:河南郑州高新区莲花街59号中国水电十一局

3

交货地点: (略) (略) 陕州区310国道与滨河路交叉口

4

付款方式:

分批结算,货物结算款经材料检测质量合格(检测周期30日)的6个月后支付材料价款的90%;剩余10%材料款作为质保金,1年期满后,且未发生原材料质量问题,1个月内买方将剩余质保金无息退还给卖方;若发生材料质量造成损失,扣除剩余质保金。

每次支付前,供方需提供国家正式合格有效的13%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持《材料结算单》到需方办理付款手续。供方同意后通过银行转账支付方式,或采用承兑、汇票、电建融信等方式支付。

5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后60天

6

投标书份数:加密电子版压缩包一份。

7

投标截止:2022 年 11 月 28 日16:00(北京时间)

*@*q.com

8

开标: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2022 年 11 月 28 日16:0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河南郑州高新区莲花街59号中国水电十一局311会议室

9

中标通知

10

签订合同

11

中标服务费:无

一、说 明

1.资金来源

1.1中 (略) 建筑材料厂结算计划使用销售材料款用于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项下的款项。

2. 招标机构及合格的投标人

2.1 招标单位:中 (略) 建筑材料厂

地址:河南郑州高新区莲花街59号中国水电大厦 邮编:*

联系人: 孔渝瓒 电话:0371-* 传真:0371-*

现场联系人:赵付凯  电话:*

2.2 合格的投标人

2.2.1凡是收到投标邀请的供货人均可投标。

2.2.2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 (略) 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2.3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供货人才能参加投标。

2.2.4企业资质和供货经验: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制造厂商必须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且通过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商所代理的产品必须是国家正规厂家。代理商所投产品必须具有相应品牌的代理资格证明。

3.投标费用

3.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机构和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的构成

4.1要求提供的货物、招标过程和合同条件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以中文编写。

招标文件共五章。内容如下:

第一章投标邀请书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合同条款

第四章附件

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4.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格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招标文件的澄清

5.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潜在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招标机构对其在投标截止期3个工作日以前收到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3.招标文件的修改

6.1在投标截止期3个工作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机构和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潜在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6.2招标文件的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潜在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招标机构和招标人确认。

6.3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机构和招标人可适当推迟投标截止期。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的语言

7.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机构和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

2. 投标文件的构成

8.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 投标书、投标分项报价表以及供唱标时使用的、单独的开标一览表;

2) 资格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是合格的,而且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

3) 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是合格的,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文件的编写

9.1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投标分项报价表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内容。如同时提供几个品牌,应按每个品牌提供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表。

4.投标报价

10.1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本合同拟提供货物的单价和总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评标时将有效投标中该项内容的最高价计入其投标总价。

10.2投标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填写:

1) 销售单价是指含税单价,要求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国家增值税率变化时按照新的税率执行。

2) 环氧树脂销售单价的报价方式为近一周 (略) 场价加相应上浮率,价格计算 (略) 场价加上上浮率进行统计。

3)运费包括装车、铁路运输或公路汽车运输、保险等交货之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4)投标人根据本须知第10.2条的规定将投标价分成几部分,只是为了方便招标机构和招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并不限制招标人以上述任何条件订立合同的权力。

10.4投标价格在合同 (略) 场价的变化进行调整,调整后单价应于3日内,书面通知招标人。

10.5投标人如果同时代理几个品牌的,可分别报价,但招标人在开标过程中只对投标人所报几个品牌中最高投标总价的品牌进行宣读。

5.投标货币

11.1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用人民币报价。

6.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2.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2.2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中标后能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包括下列文件:

12.2.1如果投标人按照合同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货物制造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书;

12.2.2证明投标人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的文件;

12.2.3证明投标人业绩的文件;

12.2.4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

7.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3.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3.2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数据和影像,它包括:

1) 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2) 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货物的具体参数值。

8.投标保证金

9.投标有效期

15.1投标应在开标日后的20个日历日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并予以拒绝。

15.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招标机构的这种要求。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10.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6.1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的电子版*份(签字盖章的pdf版)。

16.2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在投标文件中。除没有修改过的印刷文献外,投标文件的每一页都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用姓或首字母签字。

16.3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用姓或首字母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7.1投标人应将投标书电子版(签字盖章pdf版本)*@*q.com。

17.2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表另单独出来一份。

17.3如果投标书被宣布为“迟到”投标时,则该单位取消投标资格。

2.投标截止期

18.1投标人应在2022 年 11 月 28 日 16:00(北京时间)之前将投标书电子版(签字盖章pdf版本)*@*q.com。

18.2招标机构可以按本须知第7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招标机构、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3.迟交的投标文件

19.1招标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本须知第17条规定的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4.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0.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递交到招标机构。

20.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6条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

20.3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

20.4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书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

五、开标与评标

1.开标

21.1招标机构在2022 年 11 月 28 日16:00(北京时间),中国水利水电 (略) 311会议室开标(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21.2开标时,招标机构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投标价格、折扣声明以及招标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除了按照本须知第19条的规定原封退回迟到的投标之外,开标时将不得拒绝任何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21.3在开标时没有启封和没有读出的投标文件(包括按照本须知第19.2条递交的修改书),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

21.4招标机构将做开标记录。

2.评标委员会和澄清

22.1招标机构依照有关法规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22.2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3.与招标机构和招标人的接触

23.1除本须知第21.2条的规定外,从开标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有关的事项与招标机构、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接触。

23.2投标人试图对招标机构、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或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六、授予合同

1.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24.1在特殊情况下,招标机构和招标人保留在授标之前拒绝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力。

2.中标通知书

25.1中标人确定后,招标机构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5.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签订合同

26.1《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不得与招标人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6.2合同一般有效期为一年,有效期满后根据对供方供应情况和供货质量的评定决定是否续签,对评定不合格的买方有权不续签合同,重新选定供应商。

4. 履约保证金

5.中标服务费

28.1中标人无需缴纳中标服务费。

6.招评标监督

29.1监督部门:中国水利水电 (略) (略) 综合办公室

29.2监督电话:0371-*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三章 评标办法

为规范公司采购招标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采购招标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二、评标原则

评标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三、评标组织及服务

1、为做好评标工作,成立评标委员会和工作小组。

2、评标委员会

2.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成员由招标人代表及熟悉相关业务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2.2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单数。

2.3评标委 (略) 招标管理机构备案。

2.4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

3、工作小组

3.1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代表组成工作小组,为评标委员会服务。

3.2工作小组承担保管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发放评标资料、投标文件摘录汇总、基础数据对比、评分核对及会议服务工作。

四、评标程序及内容

1、投标文件初步评审

1.1投标资格审查---投标人的财务、技术、生产等方面是否满足投标资格的要求。

1.2算术错误修正

1.2.1报价清单中有计算或汇总中的算术错误时,按以下原则修正:

(1)报价清单中的单价乘数量的乘积与该项目的合价不符时,应以单价为准,改正合价。

(2)若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金额与相应的各分项报价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不符时,应以修正算术错误后的各分项报价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为准,改正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相应部分的金额和投标总报价。

1.2.2评标委员会按以上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1.3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为重大偏差,其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予以废除,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1)投标人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2)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不被招标人所接受的;

(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和签署的;

(4)经澄清,对投标报价的算术错误不接受修正的;

(5)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的;

(6)对投标范围和工作内容有实质性偏差的;

(7)对合同中规定的双方权利和义务作实质性修改的;

(8)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9)主要性能指标(仅限于打“*”的)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的;

(10)纠正投标文件偏差或保留将会对投标竞争产生不公正影响的;

(11)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

1.4投标人不能修正或撤销投标文件重大偏差。招标人允许投标文件有微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而该微小之处不构成重大偏差。

2、投标文件澄清

2.1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及投标报价水平等,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成本价佐证、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的,提出澄清问题。

2.2评标委员会的澄清问题不得要求或提出对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澄清问题由评标委员会主任确认后发出。

2.3投标人的答复由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签署日期后按要求发送,不得对原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4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2.5评标委员会的澄清问题和投标人的答复均以书面方式进行。

3、投标文件详细评审

3.1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并对商务部分、技术部分独立打分,投标人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得分为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专家打分保留一位小数,专家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保留二位小数。

3.2评标价

3.2.1评标价仅作为计算投标报价得分依据。

3.2.2评标价计算公式

评标价=投标报价+算术错误修正+遗漏重复修正

3.2.3遗漏重复修正

审核投标报价组成内容是否有遗漏或重复计算。若有遗漏,遗漏部分按照其他投标报价组成中此部份价格的最高金额进行加价。若有重复计算,重复计算部分金额予以核减。

3.3评审、评分及排序

3.3.1评审内容及分值

根据报价、商务、技术三部分内容进行评审打分,满分为100分。其中报价部分满分为40分,商务部分满分为30分,技术部分满分为30分。

投标文件得分=报价部分得分+商务部分得分+技术部分得分

3.3.2报价部分评审(细则详见表1)

按评标价计算报价得分,偏差及报价计算得分保留二位小数。

3.3.3商务部分评审(细则详见表2)

按商务部分评分细则进行评审。

3.3.4技术部分评审(细则详见表3)

按技术部分评分细则进行评审。

五、评标报告

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情况和结果,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起草,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应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评标专家如有保留意见可以在评标报告中阐明。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中根据得分排序推荐一至三名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时,报价低者优先。得分相同、报价相同时,以技术得分高者优者。

3、评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开标记录表

(2)初步评审过程和结果

包括资格审查、算术错误检查、符合性审查、澄清问题及答复,若有废标应对其情况和依据进行说明;

(3)详细评审过程和结果

包括评标价计算、报价部分评分计算,商务部分、技术部分评审打分,汇总排序;

(4)推荐中标候选人;

(5)中标候选人的优劣对比和存在问题

六、评分标准

报价部分评审细则(满分40分)

项 目

分值

评分范围

报价(40分)

报价得分

40

等于评标基准价(满足要求最低评标价)为满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1分(保留1位小数),最低得分15分

合计

40

商务部分评审细则(满分30分)

项 目

分值

评分范围

商务评审(30分)

企业资质

经营状况

5

独立的法人资格,根据注册资金、银行资信证明、高新技术企业等资料打分,最优满分,最低1分

5

经审计近1-3年的财务状况(主要指标:资产负债,营业收入,净利润等)打分,最优满分,最低1分

生产能力及类似工程业绩证明

10

对生产厂家的生产能力及投标人2016年以来类似工程业绩进行打分,最优满分,最低0分

付款条件

5

1、有优惠的付款条件5分;2、响应标书条件3分;3、不完全响应标书条件1分

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和完整性

5

完全响应且供货范围完整性好,得 5 分; 一般事项未响应,供货范围部分未完善,得3 分; 较大事项未响应,供货范围较多未完善,得1 分。

合计

30

技术部分评审细则(满分30分)

技术评审因素(30分)

履约能力及交货进度保证措施

10

供货的保证能力及措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最优满分,最低1分

技术标准

10

依据投标人《NE-Ⅱ型环氧砂浆》Q/JKC01-2021的资料打分,资料完整、齐全,最优满分,最低1分

投标人质量保证体系和对产品的质量承诺

5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体系证书、质量保证承诺,是否是高新技术企业,并提供提供国家、行业有关的生产、质检标准、检验报告,最优满分,最低1分

产品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

5

根据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承诺及根据横向比较综合评审,最优满分,最低1分

合 计

30

第四章

合 同 条 款


第四章 合同条款

一、合同格式

本次招标参照《采购合同》格式订立

二、合同构成

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 合同条款及附件。

2. 技术条件及配置。

3. 招标文件。

4. 投标文件。

5. 招标答疑文件。

6. 中标通知书。

7. 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补充协议、条款。


三、合同条款

环氧材料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买方:中 (略) 建筑材料厂

地址:河南郑州高新区莲花街59号中国水电十一局

邮编:*

联系人:赵付凯

电话:* 传真:0371-*

卖方: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中 (略) 建筑材料厂生产原材料环氧树脂采购事宜,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及价格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含13%增值税价)

总价(含税)(万元)

备注

市场价(万元)

上浮率(%)

综合单价(万元)

A

B

C

D=B+C

E=A*D

1

环氧树脂

E-44

KG

*

20.98

2

环氧树脂

E-51

KG

22000

18.70

合计:

总价: 元(含13%增值税)

注:市场价参考全国企业采购交易寻源询价系统(全国价位)http://**

说明:1. 上述为合同单价、总价(含13%增值税),最终结算总额为每批数量乘以合同单价。最终结算总价都已包括货物的税金、保险费、运输费、装卸费、过江过路过桥费以及其他运抵至买方指定交货地点的一切费用;包括货物所需进行的试验、检验费用;包括售 (略) 场价格涨幅等的各类风险费用,以及其他所有相关服务费用。

2.合同数量是根据实际生产需要提供需用计划量,最终结算数量以买卖双方共同验收的实际合格量为准。如卖方没有按照货物进场计划供货,致发运货物数量和运抵现场数量超过工程实际需要的数量,则由买方退还给卖方,并以实际收货数量结算。如货物数量不足工程实际需要数量,则由买方提前通知卖方,具体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

3.合同单价为签订合同后采购时的单价,合同最终结算总价以双方依据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技术标准等条件共同验收的每批次实际合格供应量乘以相应的单价之和。环氧树脂稀释剂的价格会根据国家政策变动,如果卖方合同单价变动,必须出具国家政策文件,并以书面方式发给买方,买方确认后,双方进行协商价格的变动,并签订价格变动补充合同。

4.合同价格只有买方的授权签约的委托人另行签署补充合同并加盖本合同公章后才能更改,或以合同约定的更改方式更改,其他以送货单、进料单、会议纪要等形式对合同价格的更改一律无效。

5、环氧树脂到场必须提供该批次产品的检测报告等文件和货物清单。

二、付款

1、付款比例及时间:

(1)预付款:先货后款,分批结算,本合同不支付预付款。

(2)分批结算,货物结算款经材料检测质量合格(检测周期30日)的6个月后支付材料价款的90%;剩余10%材料款作为质保金,1年期满后,且未发生原材料质量问题,1个月内买方将剩余质保金无息退还给卖方;若发生材料质量造成损失,扣除剩余质保金。

每次支付前,供方需提供国家正式合格有效的13%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持《材料结算单》到需方办理付款手续。供方同意后通过银行转账支付方式,或采用承兑、汇票、电建融信等方式支付。

2、合同付款通过银行转账形式进行支付:

卖方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行号:

帐号:

3、发票:供方向需方提供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包含税务机关代开),并按实际提供货物情况,准确填写发票项目。因供方发票填写有误,造成需方增值税抵扣税额损失的,由供方全额进行赔偿。供方未能按需方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承担合同金额(含增值专票)20%的违约金。

三、货物品质

环氧树脂性能指标应达到如下要求。

(6) 环氧树脂满足《GB/T13657-2011 双酚A型环氧树脂》;

(7) 按照材料配方制备的环氧砂浆3d抗压强度不小于30MPa、7d抗压强度不小于50MPa、28d抗压强度不小于80MPa;

(8) 按照材料配方制备的环氧砂浆3d抗拉强度不小于5.0MPa、7d抗拉强度不小于8.0MPa、28d抗拉强度不小于10.0MPa;

(9) 按照材料配方制备的环氧砂浆3d与耐酸砖黏结强度不小于2.0MPa、7d与耐酸砖黏结强度不小于3.0MPa、28d与耐酸砖黏结强度不小于5.0MPa;

(10) 用于制备的环氧材料固化后测试无毒、无污染,满足《GB18583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可用于饮用水工程。

除满足以上性能要求外,投标方所提供样品由招标人进行原材料性能检测及成品性能测试,各项指标需满足招标方产品性能指标要求及施工性能要求等。

四、交货地、交货期

卖方根据买方要求应分批将本合同货物运至买方工厂,对分期分批每批进场物资数量和时间由买方根据实际情况提出。

五、供货方式

1.卖方应严格按照买方最终确定的“进场计划”将货物运抵指定地点,并履行本合同项下其它义务。

2.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无论卖方因客观阻碍或是其自身原因不能按照合同规定或进度计划的要求按时交货时,卖方均应在相关情况发生后 12 小时内以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原因以及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有权视具体情况决定采取如下方式之一进行处理:

(1)变更、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2)解除或部分解除合同,另行采购相关货物。

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除在本合同约定的免责情形下,卖方均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在买方另行采购部分或全部货物的情况下,卖方承担的损失赔偿。包括(1) (略) 场价与相应合同价格之间的差额;(2)买方在接受货物时发生的实际费用与相应合同价格之间15%的差额。

如因卖方未按合同规定或进度计划的要求按时交货,亦未履行及时通知义务,卖方还应承担买方在此情况下遭受的工期延误损失及对业主承担的赔偿责任。

3.买方需要货物数量确定后,卖方同意积极配合进行供应质量合格的产品以满足工程施工的实际需要,且单价以本合同确认价为准。

4.卖方应承担货物运抵指定地点并经买方检验确认接收前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5.卖方被认为已经对现场的交通情况和工程当地政府运输时限及通道的限制规定(不论是正常的或临时的)有充分的了解和理解,不应因此提出索赔或要求延长或不合理地变更交货期限。

6.卖方应承担运输和在指定地点负责卸货的义务,并承担相关费用。

7.卖方负责装卸、运输过程中的一切人员、机械、车辆的安全责任,应按国家及地方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费用自负。

8.卖方装卸、运输中应做相应的环保措施,应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因环保造成的一切罚款由卖方自行承担。

9.卖方必须对自身出入工地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并应自带安全防护用品,因卖方原因造成的各种人员伤害及经济损失由卖方自行承担,并补偿买方及其它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六、包装

1.除非另有规定和协议要求,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须采用相应国家或企业标准及惯例要求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种包装应适于长途及工程所在地短途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防爆炸、防压和利于装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施工现场。包装也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并满足买方要求;卖方应承担由于违反上述规定而引起的一切责任和费用。

2.卖方应在每一批货物中附至少一份详细清单和质量检验合格证书。

清单应注明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生产商、供应商、收货人、发货地、交货地、承运人等。有特殊保护措施要求的货物,应在相应位置标示“防爆”“危险物”“易爆”等装卸警示标志,以保证装运过程符合保护货物质量的要求。

七、发货通知和验收

1.卖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货物装运至买方指定地点,卖方应于货物启运前 1 日内,将发货通知单以传真及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买方联系人,发货通知单包括供货商名称、合同号码、名称、型号规格和数量、货物总价值、总体积、重量、总毛重/总净重、交货地点、发运日期及预计到达日期,以便买方安排出厂前验收和到货接收。如果卖方未通知买方而自行发运,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卖方负责。货物出厂时,应有卖方制造厂签发的产品质量合格证作为交货的质量证明文件。

2. 产地检验:除非另有规定和协议要求,根据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卖方应在出场前进行质量检验。在发货之前,供应商应对货物的有关内在和外观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进行准确的和全面的检查,并出具其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检验合格证书。

3.现场到货检验:货物运送到现场后,买方必须有两人以上并和卖方人员对材料进行检验验收。检验方式为:外观、数量检验,物资抽样复检。交货时买方仅对货物的数量、型号、规格及外观完整性进行检查,同时对需复检物资按规定抽样实施复检。买方对货物的签收不视为免除卖方的质量责任、缺陷责任及保修责任。

4.对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要求的货物买方有权拒绝签收,卖方应立即将该货物全部运离现场,并在供货期限内重新更换符合约定的货物,否则,卖方除应承担产品丢失、毁损的风险外,还应向买方支付场地占用费,并承担合同违约责任。

八、保险

1.买方建议卖方办理货物在运抵现场途中及卸货至指定地点过程中的运输保险,以确保货物能及时、完好地交付。

2.为避免本合同所供货物存在严重质量缺陷给买方造成重大损失,买方要求卖方投保产品责任险,投保费用由卖方负责。

九、卖方合同附随义务

1. 卖方应向买方提交每批货物的相关检测报告,提供所有符合要求的相关资料。

2. 卖方应提供制造商的名称、法定地址、联系方法等资料。如果卖方是本合同所述货物生产厂商的指定代理销售单位,则卖方应向买方提供生产厂商的销售代理委托书或其他销售证明文件原件。

3.卖方须在样品资料和样品上盖章,以证明卖方已按合同要求检查并确认该资料作为货物检验之依据。提交资料与合同其他文件规定可能存在不符时,应明确说明以其他文件规定为准。卖方应对提交资料中各参数的准确性负责。

4. 卖方需提供货物的仓储、保管及使用的有效建议,确保所有货物在包装、运输和现场存放过程中不受损坏,及在使用中功能和外观上达到买方和工程业主的满意。

6.买方单位审核卖方提交的资料仅是一般性的监督作用,并不减少卖方与此有关的合同责任。

7.上述服务被认为卖方在报价时已作充分考虑,其应获得的报酬及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十、 权利瑕疵担保

1.卖方应保证其对货物具有所有权或受委托代理销售权,并向买方出具相关凭证。卖方亦保证交付的货物不附有任何担保权或其他留置权。如第三方向买方主张任何权利,卖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及赔偿买方的一切损失。

2. 卖方须保障买方在工程所在地使用其货物、服务及其任何部分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卖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及赔偿买方的一切损失。

十一、逾期违约

1.卖方无正当理由迟延交货(本合同中规定的不可抗力除外),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和不利后果:迟延交货7天,扣除该批次货物总金额的1%作为误期违约金,并承担因货物延误而可能造成的工期延误从而给买方造成的相应一切损失;同时在买方确认卖方严重违约并导致买方无法正常履行总承包合同情况下,买方有权书面通知卖方终止合同。

十二、 缺陷索赔

1. 如买方在各阶段的检验过程中发现货物不合格现象,有权邀请当地有关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鉴定机构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买方可以据此向卖方提出索赔,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卖承担。

2.卖方承担货物在卸至交货地前已存在缺陷的任何责任,卖方应按买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1)卖方同意买方部分或全部退货并把退货部分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退还给买方。卖方负担退货过程中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退还货物所发生的其它必要费用,比如工期延误损失导致工程业主向买方的索赔等。

(2)根据货物的质量缺陷和受损程度以及买方遭受损失的程度,同时买方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3)更换货物,以达到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卖方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买方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3. 如果买方提出索赔通知(以传真、电子邮件或快递方式)后 28 日内卖方未能予以书面答复,该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若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的合理时限(28 日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一些的时间内,按买方同意的上述任何一种方式处理索赔事宜,买方将从应付给卖方的款项中扣回索赔金额,同时保留进一步要求赔偿的权利。

十三、合同变更

1. 买方在依据实际发生情况为基础,向卖方发出书面变更洽商,以修正、取消或增添合同的任何部分,所发生的额外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2.卖方应根据买方的变更要求积极地提出建议方案和经济洽商供买方评价,买方根据这种评价做出是否执行变更的书面洽商结果。这种书面洽商结果被认为是经双方协商同意对本合同的变更,构成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 合同转让

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均应恪守本合同的承诺和约定。如需转让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必须事先征得对方的书面同意。

十五、不可抗力

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3日内用传真、电子邮件、特快专递等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7日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同时,受阻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可能导致工期延误或持续 7 日以上时,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终止合同或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双方在7 日内未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任何一方均可书面通知对方终止合同。

十六、争议解决

双方约定,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者调解不成时。依法向有管辖权的 三门峡湖滨区 (略) 提起诉讼。

十七、 适用法律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规章管辖及解释。

十八、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即行生效。

2.双方往来均以书面形式(指合同书、函件、传真)为准。

3.本合同一式 4 份,合同双方各执 2 份。

4.附件:本合同附件 1 份,(保廉合同)都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买方(盖章): 卖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四、合同附件

保廉合同书

采购单位:中 (略) 建筑材料厂

供 应 商: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净化生产环境,维护双方的合法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纪要求,采购单位和供应商,在签订材料采购的同时,签定本保廉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并接受广大职工群众的监督。

第一条 合同主要内容:

合同名称:中 (略) 建筑材料厂环氧树脂采购合同

1. 合同内容:产品供应与运输

2. 合同性质:采购合同

4.合同方式:单价采购

5.供货日期: 年 月 日

6.截止日期: 年 月 日

7.质量等级:合格

第二条 采购工作人员:

1. 不准接受供应商的宴请、礼品、礼金、有价证卷;

2. 不准让供应商报销或支付应自理的各种费用;

3. 不准向供应商借款;

4. 不准同供应商合伙经商;

5. 不准将自已的亲友介绍到供应商从业。

第三条 供应商:

1. 不准宴请采购工作人员;

2. 不准向采购工作人员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

3. 不准为采购工作人员报销或代付各种费用;

4. 不准借款给采购工作人员;

5. 不准同采购工作人员合伙经商;

6. 不准安排采购工作人员的亲友到自已的企为从业。

第四条 :供应商工作人员违反第二条规定的,构成受贿错误,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各政纪处分有关规定进行查处;示意、胁迫分包商实施违反第二条规定行为的,构成索取贿赂错误,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第五条 :采购工作人员违反第二条规定的, (略) 和水电十一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第六条 :供应商违反第三第规定的,属于行贿。一经查实,采购人员除没收贿赂物品外,另按行贿数额的5—10倍收取违约金,违约金从供应商工程结算款中扣除;行贿数额在5000元以上者,除执行违约金外,移 (略) ;情节严重的,除执行违约金和移 (略) 外,项目部有权解除分包合同。

第七条 本合同是采购合同的特别组成部分。

第八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工程分包合同之日起生效,到双方资金结算支付完毕后终止。

第九条 本合同在签订后30日内,必须对项目全体职工公示,公示时间在30日以上。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除采购人员、供应商和公示各一份外,须报分局纪委备案。复印件报局纪委、监察室备案。

采购商:(盖章) 供应商:(盖章)

代表: 代表: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

投标书

致:(招标机构)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投标邀请(招标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及副本二份:

  1. 开标一览表
  2. 投标分项报价表
  3. 货物说明一览表
  4. 技术规格偏离表
  5. 商务条款偏离表
  6.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7. 资格证明文件
  8. 相关技术文件

在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所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含税投标总价为(注明币种,并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投标总价),提供发票税率为13%。
  2. 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 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第(编号、补遗书)(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 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有效期日数)日历日。
  5. 根据投标人须知第2条规定,我方承诺,与买方聘请的为此项 (略) 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买方的附属机构。
  6. 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7.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信函请寄: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函件: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


附件1. 开标一览表格式

开标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类别

数量

单位

投标总报价

备货时间

品牌

增值税专用发票

1

环氧树脂

E-44

*

KG

税率13%

2

环氧树脂

E-51

22000

KG

含税投标总报价: (大写)人民币 万元 (小写: 万元)

付款方式:

(1)预付款:先货后款,分批结算,本合同不支付预付款。

(2)付款:分批结算,货物结算款经材料检测质量合格(检测周期30日)的6个月后支付材料价款的90%;剩余10%材料款作为质保金,1年期满后,且未发生原材料质量问题,1个月内买方将剩余质保金无息退还给卖方;若发生材料质量造成损失,扣除剩余质保金。

每次支付前,供方需提供国家正式合格有效的13%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持《材料结算单》到需方办理付款手续。供方同意后通过银行转账支付方式,或采用承兑、汇票、电建融信等方式支付。

投标人代表签字(盖章) :

注:1、此表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密封标记单独提交。

2、各项货物详细技术性能应另页描述。

附件2. 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

投标分项报价表

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含13%增值税价)

总价(含税)(万元)

备注

市场价(万元)

上浮率(%)

综合单价(万元)

A

B

C

D=B+C

E=A*D

1

环氧树脂

E-44

KG

*

20.98

2

环氧树脂

E-51

KG

22000

18.70

合计:

总价: 元(含13%增值税)

注:1.市场价参考全国企业采购交易寻源询价系统(全国价位)http://**

2.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3.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投标人代表签字(盖章) :

附件3. 货物说明一览表格式

货物说明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进货量(kg)

备注

1

环氧树脂

E44

*

2

环氧树脂

E51

22000

投标人代表签字:

注:各项货物详细技术性能应另页描述。

附件4. 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

技术规格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

序号

货物名称

招标文件

条目号

招标规格

投标规格

响应/偏离

说明

投标人代表签字:

注:投标人应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响应,并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货物的具体参数值。

附件5. 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商务条款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号

招标文件商务条款

投标文件商务条款

说明

投标人代表签字:

附件6.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的 (货物名称) 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公章)

被授权人签字:

附件7. 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填写须知

1. 所附附件格式中要求填写的全部问题和/或信息都必须填写。

2. 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填写的内容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3. 评标委员会将应用投标人提交的资料根据自己的判断和考虑决定投标人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

4. 投标人提交的资料将被保密,但不退还。

6. 全部资格证明文件应按投标资料表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

附件7-1 资格声明格式

资格声明

致:中国水利水电 (略) (略) 物资设备部

为响应你方2022年 月 日的 投标邀请,下述签字人愿参与投标,提供货物需求一览表中规定的(货物品目号和名称),提交下述文件并声明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1)我方的资格声明,各有*份正本,*份副本。

(2)下述签字人在证书中证明本资格文件中的内容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投标人的名称:

授权签署本资格文件的签字人姓名、职务(印刷字体):

签字: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附件7-2生产商资格声明格式

生产商资格声明

(如果是代理商,在提供代理资格证明文件后,以下资格声明填写投标单位资料)

1. 名称及概况:

(1) 生产商名称:

(2) 总部地址:

电传/传真/电话号码:

(3) 成立和/或注册日期:

(4) 实收资本:

(5) 近期资产负债表(到 年 月 日止)

① 固定资产:

② 流动资产:

③ 长期负债:

④ 流动负债:

⑤ 净 值:

(6) 主要负责人姓名(可选填):

(7) 生产商在中国的代表的姓名和地址(如有的话):

2.(1)关于生产投标货物的实施及其它情况:

工厂名称地址 生产的项目 年生产能力 职工人数

3. 生产商生产投标货物的经验(包括年限、项目业主、额定能力、商业运营的起始日期等):

4. 近3年投标货物主要销售给国内、外主要客户的名称地址:

(1) 出口销售

(名称和地址) (销售项目)

(2) 国内销售

(名称和地址) (销售项目)

5. 近3年的年营业额:

年份 国内 出口 总额

6. 最近3 (略) 向中国提供的投标货物(如有的话):

合同编号:

签字日期:

项目名称:

数 量:

合同金额:

7. 有关开户银行的名称和地址:

8. (略) (如有的话):

9. 其他情况:

兹证明上述声明实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生 产 商 名 称:

签字人姓名和职务:

签 字 人 签 字:

签 字 日 期:

传 真:

电 话:

电 子 函 件:

附件7-3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

投标人资格声明

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人的基本情况,并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其本年度已年检合格记录、生产厂家授权代理证书、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税务登记证、质量体系认证、供货业绩证明及财务审计报告等有效文件

兹证明上述声明实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附件7-4 证书格式

证书

下述签字人证明本资格文件和要求的格式中的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下述签字人在此授权并要求任何被征询的银行向招标机构和招标人提供任何所要求的资料, (略) 实力和信誉。

下述签字人知道,招标机构和招标人可能要求提供进一步的资格证明材料并同意按招标机构和招标人要求提交。

投标人的名称:

授权签署本资格文件的签字人姓名、职务(印刷字体):

签字: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附件8. 相关技术文件

1产品质量承诺

描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产品质量承诺,出现质量问题的处理措施承诺

2、已供应原料的服务情况和用户反馈意见等

3、质量保证体系,生产厂(或供应商)ISO证书、质量保证体系

2供应保障措施

描述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1、为实施本项目配备的人员的经验和素质

2、月度最大供应能力,货物供应保障的仓储能力,货物供应至交货地点的保障措施

3技术标准

描述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1、技术偏差,质量检验证明文件

2、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国家、行业有关环氧材料的生产、质检标准

1


第六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要求

第六章

1.货物需求一览表

序号

材料/物资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单位

1

环氧树脂

E-44

*

KG

2

环氧树脂

E-51

22000

KG

2、技术性能要求:

环氧树脂性能指标应达到如下要求。

(1) 环氧树脂满足《GB/T13657-2011 双酚A型环氧树脂》;

(2) 按照材料配方制备的环氧砂浆3d抗压强度不小于30MPa、7d抗压强度不小于50MPa、28d抗压强度不小于80MPa;

(3) 按照材料配方制备的环氧砂浆3d抗拉强度不小于5.0MPa、7d抗拉强度不小于8.0MPa、28d抗拉强度不小于10.0MPa;

(4) 按照材料配方制备的环氧砂浆3d与耐酸砖黏结强度不小于2.0MPa、7d与耐酸砖黏结强度不小于3.0MPa、28d与耐酸砖黏结强度不小于5.0MPa;

(5) 用于制备的环氧材料固化后测试无毒、无污染,满足《GB18583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可用于饮用水工程。

除满足以上性能要求外,投标方所提供样品由招标人进行原材料性能检测及成品性能测试,各项指标需满足招标方产品性能指标要求及施工性能要求等。

3.其它要求

(1)供货形式:由买方在合同和供货计划中注明。

(2)计量方式:按数量称重计量。

(3)投标报价方式:按照付款方式综合报价。报价应包括运至招标人指定地点除卸车费用外的所用费用。

(4)供货周期和时间要求:确定中标人后,交货期为签订合同30日内,招标人根据生产的进度计划分批次提供计划,中标人必须按计划的到场日期供应,每批计划的数量必须在计划到场时间内一次进场,若需分次进场需经招标人同意,且间隔时间不超过24小时。招标人在计划到场日期前2日将书面计划提供给中标人。

(5)资料要求: 每批货物提供相应的检验及过程资料至少1套。

(6)招标文件提供的数量为参考数量,实际发生数量与参考数量的差异不作为对投标人投标报价有影响的因素。

(7)进场时间以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确认。进场计划仅供参考,不作为最终报价的影响因素。

(8)中标后,供货商与中 (略) 建筑材料厂签订合同。

1

,河南, (略) , (略) ,湖滨区,陕州区,郑州,三门峡,0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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