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金县少普镇龙井村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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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金县少普镇龙井村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织金县少普镇龙井村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织金县少普镇龙井村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略) 七星关区德 (略) 一期13号楼2单元20层1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ZQYZFCG-2022-1121-1230

2.项目名称:织金县少普镇龙井村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4.预算金额:*.00元

5.最高限价:*.00元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7.采购需求:织金县少普镇龙井村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8.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9.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未加盖审计机构公章视为无效;或提供银行2022年至今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或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自行承诺)。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自行承诺)。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供企业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已申报报表;依法免税的,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或承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⑤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以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社保资金收据凭证或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本单位社保缴纳花名册或向税务机关缴纳社保费的完税证明或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其他社保交纳证明为准);或承诺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⑥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及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因自身引起的诉讼案件、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按招标文件附件5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资质过期,但符合主管部门最新政策规定的,视为有效)。

②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但符合主管部门最新政策规定的,视为有效)。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日09时00分至**日17时00分。

2.地点: (略) 七星关区德 (略) 一期13号楼2单元20层1号。

3.方式:现场获取(法定代表人现场报名获取磋商文件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原件、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现场报名获取磋商文件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原件;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人员,还须同时提供采购公告中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和特定资格要求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售价: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本项目磋商。

2.地点: (略) 七星关区德 (略) 一期13号楼2单元20层1号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1.时间:**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七星关区德 (略) 一期13号楼2单元20层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缴纳:不要求。

八、采购活动询问、质疑:

(1)采购活动询问、质疑方式:供应商对采购过程相应阶段有质疑的,应在相应采购过程阶段联系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根据财政部令第94号要求,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质疑投诉”栏提出质疑)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的,视为完全认同磋商文件所有要求。

(2)投标人因自身原因,在本公告确定的获取《磋商文件》时间之外获取《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不作为投标人提出询问或质疑的起始时间,因此而造成投标丧失询问或质疑资格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织金县少普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织金县少普镇街上

联系方式:聂志远、*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贵州 (略)

地址: (略) (略) 莲城街道莲城大道157号(黔西大酒店16层)

联系方式:黄贤毅、*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贤毅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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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织金县少普镇龙井村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略) 七星关区德 (略) 一期13号楼2单元20层1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ZQYZFCG-2022-1121-1230

2.项目名称:织金县少普镇龙井村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4.预算金额:*.00元

5.最高限价:*.00元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7.采购需求:织金县少普镇龙井村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8.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9.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未加盖审计机构公章视为无效;或提供银行2022年至今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或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自行承诺)。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自行承诺)。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供企业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已申报报表;依法免税的,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或承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⑤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以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社保资金收据凭证或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本单位社保缴纳花名册或向税务机关缴纳社保费的完税证明或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其他社保交纳证明为准);或承诺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⑥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及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因自身引起的诉讼案件、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按招标文件附件5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资质过期,但符合主管部门最新政策规定的,视为有效)。

②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但符合主管部门最新政策规定的,视为有效)。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日09时00分至**日17时00分。

2.地点: (略) 七星关区德 (略) 一期13号楼2单元20层1号。

3.方式:现场获取(法定代表人现场报名获取磋商文件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原件、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现场报名获取磋商文件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原件;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人员,还须同时提供采购公告中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和特定资格要求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售价: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本项目磋商。

2.地点: (略) 七星关区德 (略) 一期13号楼2单元20层1号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1.时间:**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七星关区德 (略) 一期13号楼2单元20层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缴纳:不要求。

八、采购活动询问、质疑:

(1)采购活动询问、质疑方式:供应商对采购过程相应阶段有质疑的,应在相应采购过程阶段联系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根据财政部令第94号要求,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质疑投诉”栏提出质疑)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的,视为完全认同磋商文件所有要求。

(2)投标人因自身原因,在本公告确定的获取《磋商文件》时间之外获取《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不作为投标人提出询问或质疑的起始时间,因此而造成投标丧失询问或质疑资格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织金县少普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织金县少普镇街上

联系方式:聂志远、*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贵州 (略)

地址: (略) (略) 莲城街道莲城大道157号(黔西大酒店16层)

联系方式:黄贤毅、*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贤毅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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