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公安局离石分局刑侦设备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吕梁市公安局离石分局刑侦设备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略) 公安局离石分局刑侦设备采购项目已具备询价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价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离石分局刑侦设备采购项目
1.2采购项目编号:XYSD-ZB-*
1.3采购人: (略) 公安局离石分局
1.4采购代理机构:山西新宇 (略)
1.5预算金额:26万元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2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2.1采购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2供货期:合同签订后七日内供货
2.3质保期:一年
2.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2.5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2.1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无
3.2.2其他要求:无
3.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3.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3.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3其他: 无
3.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询价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询价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日至**日(工作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 (略) 离石区龙凤北 (略) 内中间楼一单元101(春苗幼儿园往南100米)购买询价文件。
4.2询价文件每份售价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3供应商购买询价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
(4)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被授权本人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5)纳税凭证(供应商上年度至今最后一次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的证明;
(6)社会保险缴纳凭证(供应商上年度至今最后一次缴纳社会保险金凭据,即专业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7)具有审计资格第三方出具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或2021年度的财务报表(以出报告日期为准),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8)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打印件(查询日期须在本公告发布日期内并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内);
(9)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获取询价文件时需提供上述资料的原件及胶装成册的复印件一式两份,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日15时, (略) 离石区龙凤北 (略) 内中间楼一单元101(春苗幼儿园往南100米)。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价采购 (略) 招标投标协会网站上发布。
8其他
无
9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公安局离石分局
地 址: (略) 公安局离石分局
联系人:于女士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山西新宇 (略)
地 址: (略) 离石区龙凤北 (略) 内中间楼一单元101(春苗幼儿园往南100米)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苏女士、王女士
电 话: *、0358-*
电子邮箱:*@*63.com
注:报价人须持“两码一证” (略) 会场(两码为“行程卡绿码”及支付宝“健康码绿码”,一证为本人“身份证”),并全程佩戴口罩。
(略) 公安局离石分局刑侦设备采购项目已具备询价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价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离石分局刑侦设备采购项目
1.2采购项目编号:XYSD-ZB-*
1.3采购人: (略) 公安局离石分局
1.4采购代理机构:山西新宇 (略)
1.5预算金额:26万元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2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2.1采购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2供货期:合同签订后七日内供货
2.3质保期:一年
2.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2.5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2.1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无
3.2.2其他要求:无
3.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3.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3.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3其他: 无
3.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询价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询价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日至**日(工作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 (略) 离石区龙凤北 (略) 内中间楼一单元101(春苗幼儿园往南100米)购买询价文件。
4.2询价文件每份售价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3供应商购买询价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
(4)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被授权本人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5)纳税凭证(供应商上年度至今最后一次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的证明;
(6)社会保险缴纳凭证(供应商上年度至今最后一次缴纳社会保险金凭据,即专业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7)具有审计资格第三方出具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或2021年度的财务报表(以出报告日期为准),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8)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打印件(查询日期须在本公告发布日期内并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内);
(9)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获取询价文件时需提供上述资料的原件及胶装成册的复印件一式两份,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日15时, (略) 离石区龙凤北 (略) 内中间楼一单元101(春苗幼儿园往南100米)。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价采购 (略) 招标投标协会网站上发布。
8其他
无
9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公安局离石分局
地 址: (略) 公安局离石分局
联系人:于女士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山西新宇 (略)
地 址: (略) 离石区龙凤北 (略) 内中间楼一单元101(春苗幼儿园往南100米)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苏女士、王女士
电 话: *、0358-*
电子邮箱:*@*63.com
注:报价人须持“两码一证” (略) 会场(两码为“行程卡绿码”及支付宝“健康码绿码”,一证为本人“身份证”),并全程佩戴口罩。
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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