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洛阳市绿色低碳城市建设发展实施方案编制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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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洛阳市绿色低碳城市建设发展实施方案编制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 (略) 住房和城乡 (略) (略) 建设发展实施方案编制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洛采单一-2022-41
三、项目预算金额:*元
四、采购需求(包括目标、标准、数量、规格、服务要求、验收标准等)
1.采购项目概况:城乡绿色低碳发展是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助力“双碳”目标实现的重要领域。近期,中共中央办公厅、 (略) 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推动城乡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住建部会同发改委印发《城乡建设碳达峰实施方案》, (略) 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助力早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拟开展 (略) 建设发展研究。
2.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五、拟定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及地址
1、供应商名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
2、供应商地址: (略) 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项目支持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材料)
(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 (略) 政府采购网(http://**),进入网站通知公告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响应文件中须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政【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提供“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响应文件中须附《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
按照规定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a.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b.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c.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d.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e.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七、获取单一来源文件
1.时间:**日08时30分至**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洛龙区滨河南路159号功成校苑B座0501/0502
3.方式:因疫情影响,此次采取电子邮件发售方式,至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统一发布。供应商需将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注明被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的扫描件(PDF格式)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63.com,发送成功后电话联系采购代理机构。
注:按以上要求领取了采购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谈判小组独立负责。
4.售价:0元
八、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洛龙区滨河南路159号功成校苑B座0501/0502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十、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万众金融广场B座513室
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方式:0379-*
2.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略) 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地址: (略) 洛龙区民生路1号
联系人: (略) 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方式:0379-*
3.采购代理机构:河南鑫汇 (略)
地址: (略) 洛龙区滨河南路159号功成校苑B座0501/0502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0379-*
4.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0379-*
一、采购项目名称: (略) 住房和城乡 (略) (略) 建设发展实施方案编制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洛采单一-2022-41
三、项目预算金额:*元
四、采购需求(包括目标、标准、数量、规格、服务要求、验收标准等)
1.采购项目概况:城乡绿色低碳发展是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助力“双碳”目标实现的重要领域。近期,中共中央办公厅、 (略) 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推动城乡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住建部会同发改委印发《城乡建设碳达峰实施方案》, (略) 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助力早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拟开展 (略) 建设发展研究。
2.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五、拟定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及地址
1、供应商名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
2、供应商地址: (略) 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项目支持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材料)
(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 (略) 政府采购网(http://**),进入网站通知公告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响应文件中须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政【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提供“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响应文件中须附《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
按照规定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a.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b.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c.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d.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e.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七、获取单一来源文件
1.时间:**日08时30分至**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洛龙区滨河南路159号功成校苑B座0501/0502
3.方式:因疫情影响,此次采取电子邮件发售方式,至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统一发布。供应商需将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注明被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的扫描件(PDF格式)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63.com,发送成功后电话联系采购代理机构。
注:按以上要求领取了采购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谈判小组独立负责。
4.售价:0元
八、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洛龙区滨河南路159号功成校苑B座0501/0502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十、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万众金融广场B座513室
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方式:0379-*
2.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略) 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地址: (略) 洛龙区民生路1号
联系人: (略) 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方式:0379-*
3.采购代理机构:河南鑫汇 (略)
地址: (略) 洛龙区滨河南路159号功成校苑B座0501/0502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0379-*
4.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0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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