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局:南宁市武鸣区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补助项目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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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南宁市武鸣区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补助项目公示

根据《 (略) 支 (略) 场发展试点财政专项金管理办法》(南住建规〔2021〕3号)《 (略) 支 (略) 场发展试点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申报指南(试行)》(南租赁办〔2021〕1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经我城区相关部门联审,同意将以下项 (略) 2022 年中央财政支 (略) 场发展试点补助范围,现将项目有关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表)。公示时间为**日至**日,如对公示情况真实性、合法性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馈,并提供详细佐证材料反映情况。公民举报应署真实姓名并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对匿名、冒名等无效举报恕不受理),法人和其他组织举报应加盖公章并告知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来信地址: (略) 武鸣区标营新区起凤路3号兴武大厦4楼406号办公室

邮政编码:*


附件:武鸣区2022年中央财政支 (略) 场发展试点补助项目


(略) 武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日


表格名称
武鸣区2022年中央财政支 (略) 场发展试点补助项目.docx

根据《 (略) 支 (略) 场发展试点财政专项金管理办法》(南住建规〔2021〕3号)《 (略) 支 (略) 场发展试点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申报指南(试行)》(南租赁办〔2021〕1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经我城区相关部门联审,同意将以下项 (略) 2022 年中央财政支 (略) 场发展试点补助范围,现将项目有关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表)。公示时间为**日至**日,如对公示情况真实性、合法性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馈,并提供详细佐证材料反映情况。公民举报应署真实姓名并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对匿名、冒名等无效举报恕不受理),法人和其他组织举报应加盖公章并告知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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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地址: (略) 武鸣区标营新区起凤路3号兴武大厦4楼406号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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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武鸣区2022年中央财政支 (略) 场发展试点补助项目


(略) 武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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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鸣区2022年中央财政支 (略) 场发展试点补助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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