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补助项目公示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补助项目公示
根据《 (略) 支 (略) 场发展试点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南住建规〔2021〕3 号)、《 (略) 支 (略) 场发展试点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申报指南(试行)》(南租赁办〔2021〕1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经我开发区相关部门联审,同意将以下项 (略) 2023年中央财政支 (略) 场发展试点补助范围,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东盟经济开发区 | ||||||||||||
申报企业 | 项目筹集年份 | 项目名称 | 项目地址 | 项目所在城区(开发区) | 项目类型 | 项目细类 | 工程进度 | 补助类型 | 补助套数(间/套) | 补助面积(㎡) | 补助总金额(万元) | 申报单位首次可提取金额(万元) |
南宁嘉 (略) | 2022 | 嘉天下集团(东盟)健康食品产业园宿舍楼 |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永乐路3号 | 东盟经济开发区 | 新建项目 | 存量国有土地新建 | 在建 | 筹集建设成本补助 | 128 | 4639.16 | 510.3076 | 255.1538 |
公示时间为2023年2月16日至2月20日(5个自然日)。如对公示情况真实性、合法性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函,并提供详细佐证材料反映情况。公民举报应署真实姓名并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对匿名、冒名等无效举报恕不受理);法人和其他组织举报应加盖公章并告知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71-*
传真电话:0771-*
来信地址: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华大道37号管委会建设局四楼411室
邮政编码:*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
2023年2月16日
根据《 (略) 支 (略) 场发展试点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南住建规〔2021〕3 号)、《 (略) 支 (略) 场发展试点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申报指南(试行)》(南租赁办〔2021〕1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经我开发区相关部门联审,同意将以下项 (略) 2023年中央财政支 (略) 场发展试点补助范围,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东盟经济开发区 | ||||||||||||
申报企业 | 项目筹集年份 | 项目名称 | 项目地址 | 项目所在城区(开发区) | 项目类型 | 项目细类 | 工程进度 | 补助类型 | 补助套数(间/套) | 补助面积(㎡) | 补助总金额(万元) | 申报单位首次可提取金额(万元) |
南宁嘉 (略) | 2022 | 嘉天下集团(东盟)健康食品产业园宿舍楼 |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永乐路3号 | 东盟经济开发区 | 新建项目 | 存量国有土地新建 | 在建 | 筹集建设成本补助 | 128 | 4639.16 | 510.3076 | 255.1538 |
公示时间为2023年2月16日至2月20日(5个自然日)。如对公示情况真实性、合法性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函,并提供详细佐证材料反映情况。公民举报应署真实姓名并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对匿名、冒名等无效举报恕不受理);法人和其他组织举报应加盖公章并告知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71-*
传真电话:0771-*
来信地址: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华大道37号管委会建设局四楼41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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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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