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应急管理局大型宣教活动策划执行单一来源公示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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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应急管理局大型宣教活动策划执行单一来源公示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略) 应急管理局大型宣教活动策划执行单一来源公示单一来源公告

公告日期:**日

(略) 应急管理局大型宣教活动策划执行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名称: (略) 应急管理局
采购项目名称:大型宣教活动策划执行
采购项目编号:CSCG-*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总预算金额:*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最高限价:*.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依托长沙广电集团旗下多家媒体的力量和资源, (略) 应急局开展年度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宣传工作,强化新闻宣传和各类教育活动的策划组织, (略) 安全文化,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工作影响力。内容包括:打造全媒体矩阵;搭建多层次版块;实施多维度策划;推进视频号运营等。综合项目特点,结合实际情况本项目具有唯一性。

长沙 (略) (地址: (略) 雨花区湘府东路一段989号);满足上述服务要求且具有运营服务能力和配套设备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因此特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项目采购。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序号品目分类标的名称规格型号(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数量计量单位单价(元)合计金额(元)
1广播服务大型宣教活动策划执行详见采购需求1**

1、驻点办公。安排1名专业记者在长沙应急管理局驻点办公,协调调度广电旗下各类媒体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集中宣传, (略) 应急管理局的宣传工作。

2、媒体跟进。围绕应急管理重点、中心工作,以及安全生产月等系列大型活动,组织全媒体参与,多层次跟进,放大宣传效果,营造宣传声势。

3、根据应急局的需要,在旗下相关媒体平台,通过飞字等形式发 (略) 应急局的重要公告、活动启事、活动信息等;

4、警示宣传。用好长沙应急广播、“云广播”等音频渠道。一是常规节点音频内容。特殊重点时段,创作安全生产相关 (略) 云广播平台进行宣传。二是重点行业、重要节点警示宣传。

5、移动电视宣传。在移动电视(含地铁电视、公交电视)播放应急科普短视频,特殊时段,策划播出应急科普视频。

6、用好“我的长沙”APP。 (略) 应急管理局所有宣传内容进行上传,实现一键搜索,方便快捷。

7、在长沙电视台政法频道开设《防“危”杜渐》版块,宣传与应急有关的内容;

8、开设“五进”活动版块。“小杜”将进入到每场活动,与大家进行互动,分享安全生产小常识;

9、制作广播剧《法制应急》。将应急执法案件故事化,通过案例剖析贯彻宣传《安全生产法》以及《刑法》中涉及安全的相关内容。

10、强化新闻宣传及活动策划组织。对长沙应急的重大新闻、领导调度等进行第一时间宣传。

11、策划“走基层”活动,组织多类媒体深入应急管理基层一线,挖掘新闻素材,多角度、多层次开展宣传报道。

12、开设“应急管理直播间”,策划宣传主题,通过网络直播平台开展网络直播。

13、开设应急大讲堂。征集、评选优质课件、经典授课等,录制剪辑通过网络平台对公众推送。

14、 (略) 应急管理工作实际需求,策划制作专题视频。

15、强化新闻宣传及活动策划组织。对长沙应急的重大新闻、领导调度等进行第一时间宣传。

16、策划“走基层”活动,组织多类媒体深入应急管理基层一线,挖掘新闻素材,多角度、多层次开展宣传报道。

17、开设“应急管理直播间”,策划宣传主题,通过网络直播平台开展网络直播。

18、开设应急大讲堂。征集、评选优质课件、经典授课等,录制剪辑通过网络平台对公众推送。

19、 (略) 应急管理工作实际需求,策划制作专题视频。

20、常规应急宣传。

21、科普类视频。

22、“云广播”音频内容视频化。根据云广播的音频内容,制作动画视频。

23、制作短视频。打造一系列具有警示作用的宣传片,以“小杜”IP为原型进行脚本撰写与拍摄。

24、全年运营“长沙应急管理”视频号。

(二)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1、供应商名称:长沙 (略)
2、供应商所在地址: (略) 雨花区湘府东路一段989号
(三)本公示期限
从**至**止。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采购 人: (略) 应急管理局
地  址: (略) 岳麓大 (略) 政府二办十楼
联系 人:张海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同创 (略)
地  址:兴科中路36号3层303号
联系 人:曹梦琴
联系电话:*
财政部门:
财政部门: (略) 财政局政府采购处
地  址: (略) (略) 第二办公楼五楼
联系 人:陈姣
联系电话:0731-*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 (略) 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列表
  1. 大型宣教活动策划执行论证意见.pdf

2022 年12 月1 日

此单一来源公告的公告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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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应急管理局大型宣教活动策划执行单一来源公示单一来源公告

公告日期:**日

(略) 应急管理局大型宣教活动策划执行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名称: (略) 应急管理局
采购项目名称:大型宣教活动策划执行
采购项目编号:CSCG-*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总预算金额:*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最高限价:*.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依托长沙广电集团旗下多家媒体的力量和资源, (略) 应急局开展年度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宣传工作,强化新闻宣传和各类教育活动的策划组织, (略) 安全文化,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工作影响力。内容包括:打造全媒体矩阵;搭建多层次版块;实施多维度策划;推进视频号运营等。综合项目特点,结合实际情况本项目具有唯一性。

长沙 (略) (地址: (略) 雨花区湘府东路一段989号);满足上述服务要求且具有运营服务能力和配套设备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因此特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项目采购。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序号品目分类标的名称规格型号(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数量计量单位单价(元)合计金额(元)
1广播服务大型宣教活动策划执行详见采购需求1**

1、驻点办公。安排1名专业记者在长沙应急管理局驻点办公,协调调度广电旗下各类媒体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集中宣传, (略) 应急管理局的宣传工作。

2、媒体跟进。围绕应急管理重点、中心工作,以及安全生产月等系列大型活动,组织全媒体参与,多层次跟进,放大宣传效果,营造宣传声势。

3、根据应急局的需要,在旗下相关媒体平台,通过飞字等形式发 (略) 应急局的重要公告、活动启事、活动信息等;

4、警示宣传。用好长沙应急广播、“云广播”等音频渠道。一是常规节点音频内容。特殊重点时段,创作安全生产相关 (略) 云广播平台进行宣传。二是重点行业、重要节点警示宣传。

5、移动电视宣传。在移动电视(含地铁电视、公交电视)播放应急科普短视频,特殊时段,策划播出应急科普视频。

6、用好“我的长沙”APP。 (略) 应急管理局所有宣传内容进行上传,实现一键搜索,方便快捷。

7、在长沙电视台政法频道开设《防“危”杜渐》版块,宣传与应急有关的内容;

8、开设“五进”活动版块。“小杜”将进入到每场活动,与大家进行互动,分享安全生产小常识;

9、制作广播剧《法制应急》。将应急执法案件故事化,通过案例剖析贯彻宣传《安全生产法》以及《刑法》中涉及安全的相关内容。

10、强化新闻宣传及活动策划组织。对长沙应急的重大新闻、领导调度等进行第一时间宣传。

11、策划“走基层”活动,组织多类媒体深入应急管理基层一线,挖掘新闻素材,多角度、多层次开展宣传报道。

12、开设“应急管理直播间”,策划宣传主题,通过网络直播平台开展网络直播。

13、开设应急大讲堂。征集、评选优质课件、经典授课等,录制剪辑通过网络平台对公众推送。

14、 (略) 应急管理工作实际需求,策划制作专题视频。

15、强化新闻宣传及活动策划组织。对长沙应急的重大新闻、领导调度等进行第一时间宣传。

16、策划“走基层”活动,组织多类媒体深入应急管理基层一线,挖掘新闻素材,多角度、多层次开展宣传报道。

17、开设“应急管理直播间”,策划宣传主题,通过网络直播平台开展网络直播。

18、开设应急大讲堂。征集、评选优质课件、经典授课等,录制剪辑通过网络平台对公众推送。

19、 (略) 应急管理工作实际需求,策划制作专题视频。

20、常规应急宣传。

21、科普类视频。

22、“云广播”音频内容视频化。根据云广播的音频内容,制作动画视频。

23、制作短视频。打造一系列具有警示作用的宣传片,以“小杜”IP为原型进行脚本撰写与拍摄。

24、全年运营“长沙应急管理”视频号。

(二)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1、供应商名称:长沙 (略)
2、供应商所在地址: (略) 雨花区湘府东路一段989号
(三)本公示期限
从**至**止。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采购 人: (略) 应急管理局
地  址: (略) 岳麓大 (略) 政府二办十楼
联系 人:张海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同创 (略)
地  址:兴科中路36号3层303号
联系 人:曹梦琴
联系电话:*
财政部门:
财政部门: (略) 财政局政府采购处
地  址: (略) (略) 第二办公楼五楼
联系 人:陈姣
联系电话:0731-*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 (略) 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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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大型宣教活动策划执行论证意见.pdf

2022 年12 月1 日

此单一来源公告的公告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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