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孚街道安全监管技术服务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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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孚街道安全监管技术服务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略) 海沧区人民政府东孚街道办事处委托, (略) (略) 对[*]HC[GK]*、东孚街道安全监管技术服务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东孚街道安全监管技术服务的潜在投标 (略) 政府采购网(zfcg.http://**.cn)免费申请 (略) 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09:45(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GK]*

  项目名称:东孚街道安全监管技术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投标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C0810-安全服务

  安全服务

  1(项)

  否

  具体详见招标要求。

  *

  其他未列明行业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描述:1、供应商需满足以下条件,否则为无效投标:(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指的是货物制造商,工程(服务)采购项目中,指的是工程(服务)承建方(承接方)】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供应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供应商【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指的是货物制造商,工程(服务)采购项目中,指的是工程(服务)承建方(承接方)】各方均需为中小企业。 2、需提供的材料:供应商须按照本项目的项目属性(服务类)划分提供相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五章附件3。未按规定提供的(含格式套用错误的)将不被认定为中小企业,资格审查不通过。 3、特别说明:(1)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文件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2)供应商应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中标(成交)结果将同时公告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3)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描述: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2)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3)明细:信用记录要求(招标文件其他地方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描述: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略)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通知》(厦财采〔2020〕14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信用厦门”网站(http://**.cn)查询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 2、截止时点:查询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点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资格审查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1)查询结果显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2)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审查小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3)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投标人信息的,不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4)投标人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投标人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人员查询结果为准。

  (4)明细: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要求(招标文件其他地方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描述:1、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减轻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负担的通知》(厦财采〔2021〕5号)文件要求,本项目基本资格条件不再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改为采取“信用承诺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采购文件附件2)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2、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4、若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的,则须提供**日以来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若资信证明备注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小型、微型企业。(2)监狱企业。(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4)信用记录。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15:50至** 23:59: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 发布;投标人 (略) 政府采购网(zfcg.http://**.cn)免费申请 (略) 政府采 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 (略) 政府采 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 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09:45(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略) 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 - C区开标室9(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收标 (略) 行政服务中心4楼C区大厅信息华沧收标处。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海沧区人民政府东孚街道办事处

  地址:东孚街道洪诗路98号

  联系方式:05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略) (略)

  地  址: (略) 海沧区海沧街道沧虹路95号第八层B区

  联系方式:05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皇梅、危青

  电   话:0592-*

  网址: zfcg.http://**.cn

  开户名: (略) (略)

   (略) (略)

   **

  项目概况

   (略) 海沧区人民政府东孚街道办事处委托, (略) (略) 对[*]HC[GK]*、东孚街道安全监管技术服务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东孚街道安全监管技术服务的潜在投标 (略) 政府采购网(zfcg.http://**.cn)免费申请 (略) 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09:45(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GK]*

  项目名称:东孚街道安全监管技术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投标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C0810-安全服务

  安全服务

  1(项)

  否

  具体详见招标要求。

  *

  其他未列明行业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描述:1、供应商需满足以下条件,否则为无效投标:(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指的是货物制造商,工程(服务)采购项目中,指的是工程(服务)承建方(承接方)】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供应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供应商【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指的是货物制造商,工程(服务)采购项目中,指的是工程(服务)承建方(承接方)】各方均需为中小企业。 2、需提供的材料:供应商须按照本项目的项目属性(服务类)划分提供相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五章附件3。未按规定提供的(含格式套用错误的)将不被认定为中小企业,资格审查不通过。 3、特别说明:(1)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文件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2)供应商应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中标(成交)结果将同时公告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3)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描述: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2)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3)明细:信用记录要求(招标文件其他地方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描述: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略)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通知》(厦财采〔2020〕14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信用厦门”网站(http://**.cn)查询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 2、截止时点:查询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点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资格审查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1)查询结果显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2)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审查小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3)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投标人信息的,不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4)投标人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投标人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人员查询结果为准。

  (4)明细: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要求(招标文件其他地方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描述:1、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减轻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负担的通知》(厦财采〔2021〕5号)文件要求,本项目基本资格条件不再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改为采取“信用承诺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采购文件附件2)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2、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4、若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的,则须提供**日以来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若资信证明备注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小型、微型企业。(2)监狱企业。(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4)信用记录。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15:50至** 23:59: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 发布;投标人 (略) 政府采购网(zfcg.http://**.cn)免费申请 (略) 政府采 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 (略) 政府采 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 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09:45(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略) 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 - C区开标室9(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收标 (略) 行政服务中心4楼C区大厅信息华沧收标处。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海沧区人民政府东孚街道办事处

  地址:东孚街道洪诗路98号

  联系方式:05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略) (略)

  地  址: (略) 海沧区海沧街道沧虹路95号第八层B区

  联系方式:05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皇梅、危青

  电   话:0592-*

  网址: zfcg.http://**.cn

  开户名: (略) (略)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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