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城市管理局车辆静态执法系统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宝丰县城市管理局车辆静态执法系统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略) 管理局车辆静态执法系统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宝财竞谈-2022-110
2、项目名称: (略) 管理局车辆静态执法系统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500,000.00元
最高限价:*元
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金额(元)
1E*BFD* (略) 管理局车辆静态执法系统项目***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违法停车执法平台:一、违停采集平台1套,二、违停审核平台1套,三、违停管理平台1套,四、违停处理平台1套,五、申辩复议中心1套,六、数据分析中心1套,七、微信公众号平台1套 ,指挥中心调度系统:指挥中心调度系统1套, 移动执法终端及自带软件:一、手持终端8台,二、自带软件1套,服务器3台租赁1年
5.2供货地点: (略) 管理局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4.质量要求:合格
5.5.谈判范围:采购清单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5.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为1个标段
5.7.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历天内供货完毕。
6、合同履行期限:同供货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宝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
3.3投标人应具有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宝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3);
3.4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宝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
3.5投标人应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宝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
3.6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宝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3);
3.7供应商须提供公告发布之日后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投标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提供公告发布之后网页截图);
3.8其他要求:(投标人出具书面声明,格式自拟):(1)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3)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4)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3.方式:该项目实施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宝丰县)(网址:http://**)“登录业务系统”入口进入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
办理CA证书:http://**。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大厅。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大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政府采购网》、《宝丰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平顶山)》、《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宝丰县)》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提投标,项目采购人 (略) 管理局;(2)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异地开标解密,详细要求及注意事项请各供应商详细阅读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的“紧急通告”及宝丰县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系统相关规定,因各供应商未仔细阅读造成的损失,各供应商自行承担;(3)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4)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由采购人向相关部门反应核实后依据情况处以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等相关处罚。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管理局
地址:宝丰县迎宾大道西段路南
联系人:边先生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 (略)
地址: (略) (略) 湛河区新华路与和顺路交叉口往西汉庭酒店西侧八号楼801室
联系人:贾芳芳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贾芳芳
联系方式:*

项目概况

(略) 管理局车辆静态执法系统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宝财竞谈-2022-110
2、项目名称: (略) 管理局车辆静态执法系统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500,000.00元
最高限价:*元
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金额(元)
1E*BFD* (略) 管理局车辆静态执法系统项目***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违法停车执法平台:一、违停采集平台1套,二、违停审核平台1套,三、违停管理平台1套,四、违停处理平台1套,五、申辩复议中心1套,六、数据分析中心1套,七、微信公众号平台1套 ,指挥中心调度系统:指挥中心调度系统1套, 移动执法终端及自带软件:一、手持终端8台,二、自带软件1套,服务器3台租赁1年
5.2供货地点: (略) 管理局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4.质量要求:合格
5.5.谈判范围:采购清单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5.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为1个标段
5.7.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历天内供货完毕。
6、合同履行期限:同供货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宝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
3.3投标人应具有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宝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3);
3.4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宝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
3.5投标人应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宝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
3.6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宝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3);
3.7供应商须提供公告发布之日后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投标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提供公告发布之后网页截图);
3.8其他要求:(投标人出具书面声明,格式自拟):(1)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3)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4)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3.方式:该项目实施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宝丰县)(网址:http://**)“登录业务系统”入口进入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
办理CA证书:http://**。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大厅。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大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政府采购网》、《宝丰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平顶山)》、《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宝丰县)》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提投标,项目采购人 (略) 管理局;(2)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异地开标解密,详细要求及注意事项请各供应商详细阅读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的“紧急通告”及宝丰县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系统相关规定,因各供应商未仔细阅读造成的损失,各供应商自行承担;(3)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4)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由采购人向相关部门反应核实后依据情况处以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等相关处罚。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管理局
地址:宝丰县迎宾大道西段路南
联系人:边先生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 (略)
地址: (略) (略) 湛河区新华路与和顺路交叉口往西汉庭酒店西侧八号楼801室
联系人:贾芳芳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贾芳芳
联系方式:*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