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机关二食堂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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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山县机关二食堂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四川茗 (略) 拟对屏山县机关二食堂服务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屏山县机关二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人:四川茗 (略)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自有资金,140万元(大写:人民币*佰**万元整)。

三、采购项目简介:

1.项目简介:为屏山县机关二食堂提供服务,保障食堂高效运转,满足800名职工每日 3 餐(早、中、晚餐)就餐保障及学员培训用餐。

2.采购预算:140万元(大写:人民币*佰**万元整)。

3.最高限价:140万元(大写:人民币*佰**万元整)。

4.服务期限:服务合同一年一签,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可续签合同,最长累计服务期限不超过3年。首次签订合同起6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间服务供应商接受采购人的考核,考核不合格采购人可提前解除合同。具体起止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双方合同无条件解除。采购人将对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办法详见本章附件)。

5.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采购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磋商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e路阳光”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公告期限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三)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无。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递交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人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时间、途径、方式:

招标文件无偿获取,现场报名获取或网络报名获取。

(1)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持介绍信和营业执照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鲜章)到屏山县屏山镇君山大道西段499号岷江大厦 (略) 教育服务部办公室。

(2)网络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持介绍信和营业执照加盖申请人公章,*@*q.com邮箱。网络办理投标报名的,收到邮件回复方视为报名成功。报名事项联系电话*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月11日10:0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1月11日10:0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一、磋商地点:屏山县屏山镇君山大道西段499号岷江大厦 (略) 会议室。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 四川茗 (略)

通讯地址:屏山县屏山镇君山大道西段499号岷江大厦第11层

联 系 人: 唐先生

联系电话:*

2023年1月3日

附件:公告.pdf

四川茗 (略) 拟对屏山县机关二食堂服务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屏山县机关二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人:四川茗 (略)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自有资金,140万元(大写:人民币*佰**万元整)。

三、采购项目简介:

1.项目简介:为屏山县机关二食堂提供服务,保障食堂高效运转,满足800名职工每日 3 餐(早、中、晚餐)就餐保障及学员培训用餐。

2.采购预算:140万元(大写:人民币*佰**万元整)。

3.最高限价:140万元(大写:人民币*佰**万元整)。

4.服务期限:服务合同一年一签,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可续签合同,最长累计服务期限不超过3年。首次签订合同起6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间服务供应商接受采购人的考核,考核不合格采购人可提前解除合同。具体起止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双方合同无条件解除。采购人将对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办法详见本章附件)。

5.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采购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磋商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e路阳光”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公告期限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三)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无。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递交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人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时间、途径、方式:

招标文件无偿获取,现场报名获取或网络报名获取。

(1)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持介绍信和营业执照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鲜章)到屏山县屏山镇君山大道西段499号岷江大厦 (略) 教育服务部办公室。

(2)网络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持介绍信和营业执照加盖申请人公章,*@*q.com邮箱。网络办理投标报名的,收到邮件回复方视为报名成功。报名事项联系电话*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月11日10:0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1月11日10:0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一、磋商地点:屏山县屏山镇君山大道西段499号岷江大厦 (略) 会议室。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 四川茗 (略)

通讯地址:屏山县屏山镇君山大道西段499号岷江大厦第11层

联 系 人: 唐先生

联系电话:*

2023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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