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山市中医院电子胆道镜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京山市中医院电子胆道镜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3-01-04 17:01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概况】
(略) 电子胆道镜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1月1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E*60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2022-00445
3、项目名称: (略) 电子胆道镜设备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10.00(万元)
6、最高限价:100.00(万元)
7、采购需求:
采购电子胆道镜一套,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50日内交货,允许提前交货。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落实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如供应商经营其所投产品或服务需要相关行政许可的,则必须获得相关行政许可才能参与竞标;
(2)所投产品属国家医疗器械管理的,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限一类医疗器械),供应商为产品代理商或经销商的,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所投产品属国家医疗器械管理的,一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二类及以上医疗器械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如有),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供应商在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略) 成立时起)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日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如供应商经营其所投产品或服务需要相关行政许可的,则必须获得相关行政许可才能参与竞标,(2)所投产品属国家医疗器械管理的,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限一类医疗器械),供应商为产品代理商或经销商的,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所投产品属国家医疗器械管理的,一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二类及以上医疗器械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如有),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4)供应商在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略) 成立时起)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日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1月05日至2023年01月11日,每天上午0:00:00至12:00,下午14:00至23:5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3、方式:
(1)投标 (略)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完成主体机构注册并办理云签章(办理网上主体机构注册及电子签章相关事宜可拨打电话400-112-9919或咨询客服QQ:*);(2) (略)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01月12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01月1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 (略)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01月1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1)中小微企业: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监狱企业: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执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支持绿色发展: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支持节能环保产品参与;
(5)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执行《 (略)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鄂财采发(2020)5号)。
2、本次 (略) 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ttp://**/) (略)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街道沿河南路2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创天顺元 (略)
地址: (略) 京源大道111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铭
电话:*
发布时间:2023-01-04 17:01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概况】
(略) 电子胆道镜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1月1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E*60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2022-00445
3、项目名称: (略) 电子胆道镜设备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10.00(万元)
6、最高限价:100.00(万元)
7、采购需求:
采购电子胆道镜一套,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50日内交货,允许提前交货。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落实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如供应商经营其所投产品或服务需要相关行政许可的,则必须获得相关行政许可才能参与竞标;
(2)所投产品属国家医疗器械管理的,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限一类医疗器械),供应商为产品代理商或经销商的,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所投产品属国家医疗器械管理的,一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二类及以上医疗器械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如有),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供应商在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略) 成立时起)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日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如供应商经营其所投产品或服务需要相关行政许可的,则必须获得相关行政许可才能参与竞标,(2)所投产品属国家医疗器械管理的,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限一类医疗器械),供应商为产品代理商或经销商的,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所投产品属国家医疗器械管理的,一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二类及以上医疗器械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如有),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4)供应商在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略) 成立时起)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日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1月05日至2023年01月11日,每天上午0:00:00至12:00,下午14:00至23:5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3、方式:
(1)投标 (略)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完成主体机构注册并办理云签章(办理网上主体机构注册及电子签章相关事宜可拨打电话400-112-9919或咨询客服QQ:*);(2) (略)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01月12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01月1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 (略)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01月1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1)中小微企业: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监狱企业: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执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支持绿色发展: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支持节能环保产品参与;
(5)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执行《 (略)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鄂财采发(2020)5号)。
2、本次 (略) 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ttp://**/) (略)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街道沿河南路2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创天顺元 (略)
地址: (略) 京源大道111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铭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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