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海南九香溪旅游度假区项目使用林地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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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海南九香溪旅游度假区项目使用林地的公示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海南九香溪旅游度假区项目使用林地的公示


根据国家林业局《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现将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革命烈士陵园项目使用林地的情况公示如下:

海南九香溪旅游度假区项 (略)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三道镇三弓村委会,项目总用地面积9.5664公顷,其中拟申请使用林地面积为1.9811公顷。该项目涉及使用林地的土地权属单位为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三道镇三弓村委会集体林地,其中经济林地1.9811公顷,均为Ⅳ级保护林地。该项目区使用林地区域范围不涉及各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等,不涉及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和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范围内,没有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植物资源和古树名木。

现将上述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6日至2023年1月8日(三个工作日),凡是对上述林地权属有意见的,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反映。

特此公示


附件:海南九香溪旅游度假区项目总体规划图(调整前)

附件:海南九香溪旅游度假区项目总体规划图(调整前).pdf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1月6日

(联系人:杨辰,电话:*)

(此件主动公开)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海南九香溪旅游度假区项目使用林地的公示


根据国家林业局《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现将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革命烈士陵园项目使用林地的情况公示如下:

海南九香溪旅游度假区项 (略)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三道镇三弓村委会,项目总用地面积9.5664公顷,其中拟申请使用林地面积为1.9811公顷。该项目涉及使用林地的土地权属单位为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三道镇三弓村委会集体林地,其中经济林地1.9811公顷,均为Ⅳ级保护林地。该项目区使用林地区域范围不涉及各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等,不涉及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和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范围内,没有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植物资源和古树名木。

现将上述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6日至2023年1月8日(三个工作日),凡是对上述林地权属有意见的,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反映。

特此公示


附件:海南九香溪旅游度假区项目总体规划图(调整前)

附件:海南九香溪旅游度假区项目总体规划图(调整前).pdf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1月6日

(联系人:杨辰,电话:*)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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