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度广东省水运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工作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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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度广东省水运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工作的函

相关水运工程单位:

  现将《 (略) 交通运输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水运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粤交基建字[2022]679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各单位,对于在《通知》未列入附件1项目清单,但符合《 (略) 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水运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粤交[2021]21号)参评范围要求的项目及相关参建单位,参建单位可以按照通知要求向我局提出参评申请, (略) 厅审查, (略) 厅同意后参评。参评单位需要按时做好自评工作,在建设单位复评后,由建设单位(业主)将复评资料在2023年2月15日前报送我局,联系电话:0760-*。



   (略) 交通运输局

  2023年1月6日


附件下载:附件1-1.docx

相关水运工程单位:

  现将《 (略) 交通运输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水运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粤交基建字[2022]679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各单位,对于在《通知》未列入附件1项目清单,但符合《 (略) 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水运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粤交[2021]21号)参评范围要求的项目及相关参建单位,参建单位可以按照通知要求向我局提出参评申请, (略) 厅审查, (略) 厅同意后参评。参评单位需要按时做好自评工作,在建设单位复评后,由建设单位(业主)将复评资料在2023年2月15日前报送我局,联系电话:0760-*。



   (略) 交通运输局

  2023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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