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的十条措施》(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公告
关于征求《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的十条措施》(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个人:
为全 (略) 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闽政〔2021〕)2号),强化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密切部门协作配合,压实基层政府属地责任, (略) 实际,我厅研究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的十条措施》(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征求意见建议时间为2023年1月10日至2月9日。征求意见期间,公众可通过纸质或电子邮件 (略) 农业农村厅合作经济处反映,联系电话:0591-*、0591-*(传真),电子邮箱:*@*63.com。所反馈的意见建议要真实客观、实事求是、理由充分,反映人需注明真实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的十条措施(征求意见稿)
(略) 农业农村厅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
2023年1月10日
各有关单位、个人:
为全 (略) 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闽政〔2021〕)2号),强化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密切部门协作配合,压实基层政府属地责任, (略) 实际,我厅研究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的十条措施》(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征求意见建议时间为2023年1月10日至2月9日。征求意见期间,公众可通过纸质或电子邮件 (略) 农业农村厅合作经济处反映,联系电话:0591-*、0591-*(传真),电子邮箱:*@*63.com。所反馈的意见建议要真实客观、实事求是、理由充分,反映人需注明真实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的十条措施(征求意见稿)
(略) 农业农村厅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
202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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