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金凤区分局2023年机关食堂副食品采购配送项目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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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金凤区分局2023年机关食堂副食品采购配送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场监督管理局金凤区分局2023年机关食堂副食品采购配送项目
品目

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食品及加工盐/其他食品

采购单位 (略) 场监督管理局金凤区分局
行政区域金凤区公告时间2023年01月10日17:5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01月10日至2023年01月16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4:00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金凤区宁安大街490号iBi育成中心一期一号楼5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01月29日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金凤区宁安大街490号iBi育成中心一期一号楼5楼会议室
预算金额¥16.*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茹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 (略) 场监督管理局金凤区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联财巷1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辉 0951-*
代理机构名称宁夏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金凤区宁安大街490号iBi育成中心一期一号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茹*
附件:
附件12023-1-10 金凤分局食堂副食品配送磋商文件.pdf

项目概况

(略) 场监督管理局金凤区分局2023年机关食堂副食品采购配送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1月29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YC-*号

项目名称: (略) 场监督管理局金凤区分局2023年机关食堂副食品采购配送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略) 场监督管理局金凤区分局2023年机关食堂副食品采购配送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库〔202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 〕275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3)《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营业执照三合一版可不单独提供后两项)(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供应商须无不良信用记录,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谢绝投标(以开标当天查询时间为准)(4) 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包含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5)卫生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如三证合一只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1月10日至2023年01月16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站自行下载

售价:¥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1月29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金凤区宁安大街490号iBi育成中心一期一号楼5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1月29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金凤区宁安大街490号iBi育成中心一期一号楼5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本项目报名登记表,将报名登记表(附件)信息填写完整、报名提供的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一并扫描提交至邮箱* @qq.com进行登记,免费领取磋商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场监督管理局金凤区分局     

地址: (略) 联财巷17号         

联系方式:王辉 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 (略)             

地 址: (略) 金凤区宁安大街490号iBi育成中心一期一号楼            

联系方式:王茹*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茹

电 话: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场监督管理局金凤区分局2023年机关食堂副食品采购配送项目
品目

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食品及加工盐/其他食品

采购单位 (略) 场监督管理局金凤区分局
行政区域金凤区公告时间2023年01月10日17:5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01月10日至2023年01月16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4:00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金凤区宁安大街490号iBi育成中心一期一号楼5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01月29日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金凤区宁安大街490号iBi育成中心一期一号楼5楼会议室
预算金额¥16.*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茹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 (略) 场监督管理局金凤区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联财巷1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辉 0951-*
代理机构名称宁夏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金凤区宁安大街490号iBi育成中心一期一号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茹*
附件:
附件12023-1-10 金凤分局食堂副食品配送磋商文件.pdf

项目概况

(略) 场监督管理局金凤区分局2023年机关食堂副食品采购配送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1月29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YC-*号

项目名称: (略) 场监督管理局金凤区分局2023年机关食堂副食品采购配送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略) 场监督管理局金凤区分局2023年机关食堂副食品采购配送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库〔202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 〕275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3)《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营业执照三合一版可不单独提供后两项)(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供应商须无不良信用记录,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谢绝投标(以开标当天查询时间为准)(4) 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包含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5)卫生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如三证合一只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1月10日至2023年01月16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站自行下载

售价:¥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1月29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金凤区宁安大街490号iBi育成中心一期一号楼5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1月29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金凤区宁安大街490号iBi育成中心一期一号楼5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本项目报名登记表,将报名登记表(附件)信息填写完整、报名提供的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一并扫描提交至邮箱* @qq.com进行登记,免费领取磋商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场监督管理局金凤区分局     

地址: (略) 联财巷17号         

联系方式:王辉 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 (略)             

地 址: (略) 金凤区宁安大街490号iBi育成中心一期一号楼            

联系方式:王茹*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茹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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