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墟景区市场营销合作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殷墟景区市场营销合作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殷墟景区市场营销合作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TQZB-2023-01
2、项目名称: (略) 场营销合作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500万元/年(报价不得低于2500万元/年)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1 | TQZB-2023-01 | (略) 场营销合作项目 | 2500万元/年(报价不得低于2500万元/年) |
5、采购需求: (略) 场营销合作项目,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采购项目及技术服务要求”。
6、合作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符合下述资格条件、及项目(标段)资格要求且无不良信用记录,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5)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http://**.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8)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9)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 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3 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附于投标文件中,复印件应清晰可辨识;投标人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3年1月12日至2023年1月18日,每日上午8:30分至11:30,下午15:00分至17:30分(北京时间)(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文峰区文昌大道中 (略) 场, (略) 财务室。
3.方式:现场发售;获取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料:有效的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复印件留存。
4.售价:8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3年1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开标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3年1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安阳 (略)
联系人:路飏
电话:*
地址: (略) 殷都区殷都路与殷墟路交叉口向北50米殷墟路1号
2、代理机构: (略)
联系人:张慧敏
电话:*
地址: (略) 文峰区文昌大道中 (略) 场
殷墟景区市场营销合作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TQZB-2023-01
2、项目名称: (略) 场营销合作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500万元/年(报价不得低于2500万元/年)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1 | TQZB-2023-01 | (略) 场营销合作项目 | 2500万元/年(报价不得低于2500万元/年) |
5、采购需求: (略) 场营销合作项目,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采购项目及技术服务要求”。
6、合作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符合下述资格条件、及项目(标段)资格要求且无不良信用记录,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5)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http://**.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8)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9)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 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3 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附于投标文件中,复印件应清晰可辨识;投标人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3年1月12日至2023年1月18日,每日上午8:30分至11:30,下午15:00分至17:30分(北京时间)(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文峰区文昌大道中 (略) 场, (略) 财务室。
3.方式:现场发售;获取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料:有效的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复印件留存。
4.售价:8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3年1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开标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3年1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安阳 (略)
联系人:路飏
电话:*
地址: (略) 殷都区殷都路与殷墟路交叉口向北50米殷墟路1号
2、代理机构: (略)
联系人:张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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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略) 文峰区文昌大道中 (略) 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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