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人民医院分院医疗污水处理站及智能医废系统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洛宁县人民医院分院医疗污水处理站及智能医废系统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内容文档

项目概况

洛 (略) 分院医疗污水处理站及智能医废系统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2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洛宁竞磋-2023-13
2、项目名称:洛 (略) 分院医疗污水处理站及智能医废系统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811,409.19元
最高限价:*.19元
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金额(元)
1洛宁政采磋商(2023)0020号洛 (略) 分院医疗污水处理站及智能医废系统建设项目*.19*.19*.19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项目概况:本工程为洛 (略) 分院医疗污水处理站及智能医废系统建设项目。(包含但不限于污水处理设备及安装调试、竣工验收等全过程的工程专业承包。)
(2)工期:80日历天
(3)质量目标: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4)安全目标:杜绝安全事故
(5)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6、合同履行期限:8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2)根据豫财办[2020]33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级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并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
3. (略) 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磋商开启前需通过“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
3.5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1月30日 至 2023年02月0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cn)
3.方式: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cn)上获取。请在“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主体注册CA办理”和“洛阳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用)”。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02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cn)。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3年02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洛宁县永宁大道31号四楼)。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供应商)”。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 (略)
地址:洛宁县康复路39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03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中誉 (略)
地址: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航海路经开第三大街天鑫大厦4层
联系人:尤欢欢
联系方式:03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尤欢欢

联系方式:0379-*

4.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洛宁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洛宁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

公告内容文档

项目概况

洛 (略) 分院医疗污水处理站及智能医废系统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2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洛宁竞磋-2023-13
2、项目名称:洛 (略) 分院医疗污水处理站及智能医废系统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811,409.19元
最高限价:*.19元
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金额(元)
1洛宁政采磋商(2023)0020号洛 (略) 分院医疗污水处理站及智能医废系统建设项目*.19*.19*.19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项目概况:本工程为洛 (略) 分院医疗污水处理站及智能医废系统建设项目。(包含但不限于污水处理设备及安装调试、竣工验收等全过程的工程专业承包。)
(2)工期:80日历天
(3)质量目标: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4)安全目标:杜绝安全事故
(5)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6、合同履行期限:8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2)根据豫财办[2020]33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级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并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
3. (略) 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磋商开启前需通过“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
3.5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1月30日 至 2023年02月0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cn)
3.方式: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cn)上获取。请在“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主体注册CA办理”和“洛阳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用)”。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02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cn)。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3年02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洛宁县永宁大道31号四楼)。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供应商)”。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 (略)
地址:洛宁县康复路39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03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中誉 (略)
地址: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航海路经开第三大街天鑫大厦4层
联系人:尤欢欢
联系方式:03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尤欢欢

联系方式:0379-*

4.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洛宁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洛宁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