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眉山市分公司2023年仁寿县智慧感知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事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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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眉山市分公司2023年仁寿县智慧感知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事前公示

(略) (略) 2023年仁寿县智慧感知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人为 (略)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采购仁寿县智慧感知设备及服务。

其中软硬件部分:本次项目采购包含森林防火监测预警系统、配套设施、智慧物联网监测预警平台三大部分,主要包含32套双光谱热成像摄像机(核心产品)、32套声光警戒摄像机、32套气象监测设备、64套号角喇叭、及5个杆塔用于摄像机挂载(其中27个点位使用存量站址) 、一套智慧物联网监测预警平台等内容。

设备调测部分:完成所有软硬件调测及客户培训,达到项目验收标准所需所有费用。

维护服务部分:项目验收后一年内的软硬件运维及数据服务。

采购预算不含税总额为404.68万元,含税总额为446.73万元,其中软硬件(含安装)采购限价为253.74万元(不含税),税率13%,设备调测服务采购限价为47.17万元(不含税),税率为6%,维护服务采购限价为103.77万元(不含税),税率6%

二、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四川辉创 (略) 。

三、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1.眉山分公司行业拓展部于2022年11月完成标前评审,确定四川辉创 (略) 提供的设备、调测、维护服务及价格满足要求,并于2022年12月中标,且已完成相关合同的签署。

2.根据《两翼业务采购支撑指导意见》《智联业务应用合作伙伴售前甄选及标前评审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规定,该项目属于DICT类项目。因此标前评审后成功中标属于已明确供应来源,同时根据“在成交通知、投标文件或合同中已明确供应来源、规格型号的,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规定,该项目适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四、公示媒介

本公示仅在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http://**.cn)、比德电子采购平台(http://**)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五、公示期限

公示期自2023年1月31日至2023年2月2日,共3天。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以书面形式(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的,异议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对收到的异议,采购人将按 (略) 采购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略)

地址: (略) 锦江区银木街9号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28-*

联系人:郭玉玲

电话:*

邮箱:guoyuling_xm.*@*hinaccs.cn

2023年1月30日

, (略) ,仁寿县,眉山

(略) (略) 2023年仁寿县智慧感知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人为 (略)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采购仁寿县智慧感知设备及服务。

其中软硬件部分:本次项目采购包含森林防火监测预警系统、配套设施、智慧物联网监测预警平台三大部分,主要包含32套双光谱热成像摄像机(核心产品)、32套声光警戒摄像机、32套气象监测设备、64套号角喇叭、及5个杆塔用于摄像机挂载(其中27个点位使用存量站址) 、一套智慧物联网监测预警平台等内容。

设备调测部分:完成所有软硬件调测及客户培训,达到项目验收标准所需所有费用。

维护服务部分:项目验收后一年内的软硬件运维及数据服务。

采购预算不含税总额为404.68万元,含税总额为446.73万元,其中软硬件(含安装)采购限价为253.74万元(不含税),税率13%,设备调测服务采购限价为47.17万元(不含税),税率为6%,维护服务采购限价为103.77万元(不含税),税率6%

二、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四川辉创 (略) 。

三、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1.眉山分公司行业拓展部于2022年11月完成标前评审,确定四川辉创 (略) 提供的设备、调测、维护服务及价格满足要求,并于2022年12月中标,且已完成相关合同的签署。

2.根据《两翼业务采购支撑指导意见》《智联业务应用合作伙伴售前甄选及标前评审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规定,该项目属于DICT类项目。因此标前评审后成功中标属于已明确供应来源,同时根据“在成交通知、投标文件或合同中已明确供应来源、规格型号的,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规定,该项目适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四、公示媒介

本公示仅在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http://**.cn)、比德电子采购平台(http://**)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五、公示期限

公示期自2023年1月31日至2023年2月2日,共3天。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以书面形式(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的,异议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对收到的异议,采购人将按 (略) 采购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略)

地址: (略) 锦江区银木街9号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28-*

联系人:郭玉玲

电话:*

邮箱:guoyuling_xm.*@*hinaccs.cn

2023年1月30日

, (略) ,仁寿县,眉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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