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市住建局工作人员餐厅管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市住建局工作人员餐厅管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市住建局工作人员餐厅管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雁塔区团结南路与科技四路交叉口东北角高新新天地T3-11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2月2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SXSHZB2022-137
项目名称:市住建局工作人员餐厅管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94,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市住建局工作人员餐厅管理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094,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094,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餐饮服务 | 市住建局工作人员餐厅管理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094,000.00 | 1,094,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服务开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市住建局工作人员餐厅管理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财政部、 (略) 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9、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市住建局工作人员餐厅管理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2)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相关主体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用记录名单(查询日期为从磋商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4)财务状况: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或在开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5)社保缴纳证明:自开标时间截止前近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税收缴纳证明:自开标时间截止前近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提供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7)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身份证明,并与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时间:2023年02月13日至2023年02月17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途径: (略) 雁塔区团结南路与科技四路交叉口东北角高新新天地T3-11层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元
截止时间:2023年02月23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雁塔区团结南路与科技四路交叉口东北角高新新天地T3-11层
时间:2023年02月23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雁塔区团结南路与科技四路交叉口东北角高新新天地T3-11层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100%。
2.本项目相关信息在《 (略) 政府采购网》网上发布。
3.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供应商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①营业执照;②法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本人只需提供法人资格证明书)”;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q.com)以获取采购文件。
4.请供应商按照《 (略) 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 (略) 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ttp://**/)注册登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名称: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略) 雁塔区雁塔南路300-9号
联系方式:029-*
名称:陕西尚华 (略)
地址: (略) 雁塔区团结南路与科技四路交叉口东北角高新新天地T3-11层
联系方式:029-*
项目联系人:侯工
电话:029-*
陕西尚华 (略)
2023年02月10日
市住建局工作人员餐厅管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雁塔区团结南路与科技四路交叉口东北角高新新天地T3-11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2月2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SXSHZB2022-137
项目名称:市住建局工作人员餐厅管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94,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市住建局工作人员餐厅管理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094,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094,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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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餐饮服务 | 市住建局工作人员餐厅管理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094,000.00 | 1,094,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服务开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市住建局工作人员餐厅管理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财政部、 (略) 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9、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市住建局工作人员餐厅管理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2)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相关主体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用记录名单(查询日期为从磋商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4)财务状况: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或在开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5)社保缴纳证明:自开标时间截止前近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税收缴纳证明:自开标时间截止前近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提供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7)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身份证明,并与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时间:2023年02月13日至2023年02月17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途径: (略) 雁塔区团结南路与科技四路交叉口东北角高新新天地T3-11层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元
截止时间:2023年02月23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雁塔区团结南路与科技四路交叉口东北角高新新天地T3-11层
时间:2023年02月23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雁塔区团结南路与科技四路交叉口东北角高新新天地T3-11层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100%。
2.本项目相关信息在《 (略) 政府采购网》网上发布。
3.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供应商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①营业执照;②法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本人只需提供法人资格证明书)”;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q.com)以获取采购文件。
4.请供应商按照《 (略) 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 (略) 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ttp://**/)注册登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名称: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略) 雁塔区雁塔南路300-9号
联系方式:029-*
名称:陕西尚华 (略)
地址: (略) 雁塔区团结南路与科技四路交叉口东北角高新新天地T3-11层
联系方式:029-*
项目联系人:侯工
电话:029-*
陕西尚华 (略)
2023年02月10日
陕西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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