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乐山分公司2023-2024年度食堂蔬菜、食堂肉类采购项目-1074636072837189632
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乐山分公司2023-2024年度食堂蔬菜、食堂肉类采购项目-1074636072837189632
(略) 乐山分公司2023-2024年度食堂蔬菜、食堂肉类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 (略) 乐山分公司2023-2024年度食堂蔬菜、食堂肉类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23]FASC00288),比选人为 (略) 乐山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比选人自筹,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参加。
1.1项目概况:提供蔬菜、肉类等生鲜食材供应服务 。本项目为 (略) 乐山分公司2023-2024年度食堂蔬菜、食堂肉类采购项目。目前采购人食堂就餐人数每餐约 350人本次年度服务采购比选采用公开比选方式进行。本项目预估采购金额180万元(含税)。
1.2服务时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若中选人不能履行合同或中选人的企业资质在服务期内发生变化不再符合要求的,比选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且不再续签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选人自行承担。
1.3供货地点: (略) 乐山分公司食堂地址分别为:
① (略) 中区白燕路640号;
② (略) 中区春华路中段100号;
③ (略) 中区海棠路888号。
④ 或比选人指定的其他地址。
1.4供货货品:实际供货货品的品种、数量等要求以采购人每次发出的订单为准。
1.5价格要求:
1)中标人在合同期限内,由采购人向中标人核定货物的供货价,采购人及中标人每 (略) (略) 场核对肉类及蔬菜等供应价格,统 (略) (略) 场的价格确定肉类及蔬菜等供应价目,并由双方代表签名确认。原则上供货价格每月协商调整一次(如遇供货当期肉类和蔬菜价格调整较大,每 (略) 场价格确认,并按确认后的价格进行结算)。
2)中标人提供的货物价 (略) (略) 场价格为准,不 (略) 场平均价格。
3)中标人必须负责所供货物的运输、搬运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4)中标人不得擅自变更所供货品(含商标、名称、产地、包装、规格和重量等),严格按采购人供货要求供应,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 (略) 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事先书面申请,并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改变。
1.6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1参选人资格条件如下: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
2.1.2参选人须具备自2021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日同类相关业绩,业绩累计金额不低于180万元人民币。
2.1.3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参选人自2020年以来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出现连续亏损或资不抵债等情况(参选人成立时间在2020年以后的,按照其成立之日起计)。
2.1.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2.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2.2.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2.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2.5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7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8被 (略) 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2.2.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2月14日至2022年2月15日,每日上午09 时00 分至12 时00 分,下午14 时30 分至17时00 分(北京时间)。
4.2比选文件获取地点: (略) 中区白燕路640号运营管理部办公室
4.3比选文件获取方式:比选人应委托经办人持下述文件向比选人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比选文件。
(1)单位介绍信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3年2月19日10时00分。
5.2纸质参选文件递交地点: (略) 中区白燕路640号。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本项目不递交样品。
本比选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国通服采招门户(http://**)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比 选 人: (略) 乐山分公司
地 址: (略) 中区白燕路640号
联 系 人:帅老师
电 话:*
电子邮件:*@*q.com
比选人: (略) 乐山分公司
2023年2月13日
(略) 乐山分公司2023-2024年度食堂蔬菜、食堂肉类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 (略) 乐山分公司2023-2024年度食堂蔬菜、食堂肉类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23]FASC00288),比选人为 (略) 乐山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比选人自筹,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参加。
1.1项目概况:提供蔬菜、肉类等生鲜食材供应服务 。本项目为 (略) 乐山分公司2023-2024年度食堂蔬菜、食堂肉类采购项目。目前采购人食堂就餐人数每餐约 350人本次年度服务采购比选采用公开比选方式进行。本项目预估采购金额180万元(含税)。
1.2服务时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若中选人不能履行合同或中选人的企业资质在服务期内发生变化不再符合要求的,比选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且不再续签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选人自行承担。
1.3供货地点: (略) 乐山分公司食堂地址分别为:
① (略) 中区白燕路640号;
② (略) 中区春华路中段100号;
③ (略) 中区海棠路888号。
④ 或比选人指定的其他地址。
1.4供货货品:实际供货货品的品种、数量等要求以采购人每次发出的订单为准。
1.5价格要求:
1)中标人在合同期限内,由采购人向中标人核定货物的供货价,采购人及中标人每 (略) (略) 场核对肉类及蔬菜等供应价格,统 (略) (略) 场的价格确定肉类及蔬菜等供应价目,并由双方代表签名确认。原则上供货价格每月协商调整一次(如遇供货当期肉类和蔬菜价格调整较大,每 (略) 场价格确认,并按确认后的价格进行结算)。
2)中标人提供的货物价 (略) (略) 场价格为准,不 (略) 场平均价格。
3)中标人必须负责所供货物的运输、搬运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4)中标人不得擅自变更所供货品(含商标、名称、产地、包装、规格和重量等),严格按采购人供货要求供应,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 (略) 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事先书面申请,并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改变。
1.6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1参选人资格条件如下: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
2.1.2参选人须具备自2021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日同类相关业绩,业绩累计金额不低于180万元人民币。
2.1.3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参选人自2020年以来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出现连续亏损或资不抵债等情况(参选人成立时间在2020年以后的,按照其成立之日起计)。
2.1.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2.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2.2.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2.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2.5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7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8被 (略) 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2.2.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2月14日至2022年2月15日,每日上午09 时00 分至12 时00 分,下午14 时30 分至17时00 分(北京时间)。
4.2比选文件获取地点: (略) 中区白燕路640号运营管理部办公室
4.3比选文件获取方式:比选人应委托经办人持下述文件向比选人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比选文件。
(1)单位介绍信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3年2月19日10时00分。
5.2纸质参选文件递交地点: (略) 中区白燕路640号。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本项目不递交样品。
本比选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国通服采招门户(http://**)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比 选 人: (略) 乐山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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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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