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基金债券承销机构采购项目磋商邀请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基金债券承销机构采购项目磋商邀请公告

(略) 国有资产 (略) (略) 国有资产 (略) 基金债券承销机构采购项目项目,委托代理编号:WDZB-QYCG-23010,进行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国有资产 (略) 基金债券承销机构采购项目

2、项目概况:拟发行企业债券,金额不超过16亿元,期限不超过5年。

3、采购范围:本次债券发行的承销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债券发行文件的编制、报批及发行工作、与监管机构的沟通工作、债券承 (略) 工作、债券存续期管理工作以及发行人提出的相关工作内容。

4、采购方式:磋商。

5、承销费上限值:0.18%/年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3、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采购活动,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本采购项目接受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由不超过两个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在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三、资格审查方式、评审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取资格后审,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即为入围供应商,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从2023年02月15日起至2023年02 月22日止,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磋商文件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

3、获取磋商文件的材料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购买)或供应商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购买)、联合体协议书(如有)、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4、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湖南 (略) ( (略) 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A座五楼501室)

5、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指定地点购买。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02月28 日09:30(北京时间)

2、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地点:湖南 (略) 开标室( (略) 天元区长江北路长江中央商务大厦A座520室)

3、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3年02 月28日09:30(北京时间)

4、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湖南 (略) 开标室( (略) 天元区长江北路长江中央商务大厦A座520室)

5、未按要求获取磋商文件的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六、采购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获取采购文件的同时,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留下通讯联系方式。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起,供应商应确保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保持畅通(包括节假日和休息时间),以保证往来函件(通知、澄清等)能及时告知供应商并保证能即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2、本项目采购公 (略) 国有资产 (略) 官网(/)上发布,供应商从上述网址之外获取的一切有关于本项目信息的,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人

名 称: (略) 国有资产 (略)

地 址: (略) 天元区森林路268号

联系人:易女士

联系电话:0731-*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湖南 (略)

地 址: (略) 天元区长江北路长江中央商务大厦A座五楼

联系人及电话:邓从荣

联系电话:0731-*、*


(略) 国有资产 (略) (略) 国有资产 (略) 基金债券承销机构采购项目项目,委托代理编号:WDZB-QYCG-23010,进行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国有资产 (略) 基金债券承销机构采购项目

2、项目概况:拟发行企业债券,金额不超过16亿元,期限不超过5年。

3、采购范围:本次债券发行的承销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债券发行文件的编制、报批及发行工作、与监管机构的沟通工作、债券承 (略) 工作、债券存续期管理工作以及发行人提出的相关工作内容。

4、采购方式:磋商。

5、承销费上限值:0.18%/年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3、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采购活动,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本采购项目接受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由不超过两个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在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三、资格审查方式、评审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取资格后审,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即为入围供应商,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从2023年02月15日起至2023年02 月22日止,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磋商文件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

3、获取磋商文件的材料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购买)或供应商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购买)、联合体协议书(如有)、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4、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湖南 (略) ( (略) 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A座五楼501室)

5、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指定地点购买。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02月28 日09:30(北京时间)

2、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地点:湖南 (略) 开标室( (略) 天元区长江北路长江中央商务大厦A座520室)

3、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3年02 月28日09:30(北京时间)

4、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湖南 (略) 开标室( (略) 天元区长江北路长江中央商务大厦A座520室)

5、未按要求获取磋商文件的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六、采购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获取采购文件的同时,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留下通讯联系方式。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起,供应商应确保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保持畅通(包括节假日和休息时间),以保证往来函件(通知、澄清等)能及时告知供应商并保证能即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2、本项目采购公 (略) 国有资产 (略) 官网(/)上发布,供应商从上述网址之外获取的一切有关于本项目信息的,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人

名 称: (略) 国有资产 (略)

地 址: (略) 天元区森林路268号

联系人:易女士

联系电话:0731-*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湖南 (略)

地 址: (略) 天元区长江北路长江中央商务大厦A座五楼

联系人及电话:邓从荣

联系电话:0731-*、*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