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2022年干线传输类OLP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2022年干线传输类OLP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名称: |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2022年干线传输类OLP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创建时间日期: | 2023-02-15 16:35:50 | |||||||||||||||||||||||||||||||||||||||||||||||||||||||||||||||||||||||||||||||||||||||||||||||||||||||||||||||||||||||||||||||||||||||||||||||||||||||||||||||||||||||||||||||||||||||||||||||||||||||||||||||||
招标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 2023-02-16 09:00:00 |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 2023-02-21 17:00:00 | |||||||||||||||||||||||||||||||||||||||||||||||||||||||||||||||||||||||||||||||||||||||||||||||||||||||||||||||||||||||||||||||||||||||||||||||||||||||||||||||||||||||||||||||||||||||||||||||||||||||||||||||||
终止: | 否 | |||||||||||||||||||||||||||||||||||||||||||||||||||||||||||||||||||||||||||||||||||||||||||||||||||||||||||||||||||||||||||||||||||||||||||||||||||||||||||||||||||||||||||||||||||||||||||||||||||||||||||||||||||
本招标项目为 (略) 河北分公司、 (略) 河北分公司2022年干线传输类OLP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BJCG-HDZB-*),招标人为 (略) 河北分公司、 (略) 河北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 (略) 。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 (略) 河北分公司、 (略) 河北分公司2022年干线传输类OLP设备采购项目所需的光纤线路自动切换保护设备(OLP)。到货地点: (略) (略) (含雄安),货到招标人指定地点。项目预算:1000万元(不含税),本项目拟中标1家投标人,中标份额100%。 本次招标的货物名称及主要技术参数具体如下: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配线联接其他辅助材料。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单价最高投标限价如下,如投标人任一分项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为依法免税的投标人须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免税发票。 2.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5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2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2.1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且投标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 2.2.2投标产品须同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2.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3月9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3月9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3月9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 (略) 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0)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标包或标段的以标包、标段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投标(应答)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限内的。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2月16日09时00分至2023年2月2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招标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投标人注册”。在采购系统上传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支付凭证。 4.3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要求:标书款须以汇款方式提交(账户信息详见本章第8条相关说明),汇款用途需注明“XX项目文件款”。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9日09时00分00秒。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集中招标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持CA证书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参加。同时为避免人员聚集,本项目不组织现场唱价,招标人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线上方式参加远程会议。 6.样品递交 6.1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本项目所需的样品,包括:
投标样品须与投标产品保持一致。若因投标人递交样品缺漏等自身因素造成的风险,投标人自行承担。 6.2样品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样品递交的地点:石家庄高新区海河道9号博深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园综合办公楼一楼东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样品将被拒绝。 6.3检测相关费用:不涉及。 7.投标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集中招标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服务热线*,*@*hinatelecom.cn。 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服务热线010-*/020-*/020-*,服务邮箱bfdzyzzy.*@*hinaccs.cn。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河北分公司、 (略) 河北分公司 地址: (略) 邮编:*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0311-*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 (略) 地址: (略)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 邮编:* 联系人:李登张美琛 彭世雄 杨会霞张庆玉 电话: * * 电子邮件:lideng0521.*@*hinaccs.cn 户名:北京 (略)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广安门支行 账号:*69452-0009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 (略) 2023年2月15日 |
招标公告名称: |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2022年干线传输类OLP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创建时间日期: | 2023-02-15 16:35:50 | |||||||||||||||||||||||||||||||||||||||||||||||||||||||||||||||||||||||||||||||||||||||||||||||||||||||||||||||||||||||||||||||||||||||||||||||||||||||||||||||||||||||||||||||||||||||||||||||||||||||||||||||||
招标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 2023-02-16 09:00:00 |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 2023-02-21 17:00:00 | |||||||||||||||||||||||||||||||||||||||||||||||||||||||||||||||||||||||||||||||||||||||||||||||||||||||||||||||||||||||||||||||||||||||||||||||||||||||||||||||||||||||||||||||||||||||||||||||||||||||||||||||||
终止: | 否 | |||||||||||||||||||||||||||||||||||||||||||||||||||||||||||||||||||||||||||||||||||||||||||||||||||||||||||||||||||||||||||||||||||||||||||||||||||||||||||||||||||||||||||||||||||||||||||||||||||||||||||||||||||
本招标项目为 (略) 河北分公司、 (略) 河北分公司2022年干线传输类OLP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BJCG-HDZB-*),招标人为 (略) 河北分公司、 (略) 河北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 (略) 。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 (略) 河北分公司、 (略) 河北分公司2022年干线传输类OLP设备采购项目所需的光纤线路自动切换保护设备(OLP)。到货地点: (略) (略) (含雄安),货到招标人指定地点。项目预算:1000万元(不含税),本项目拟中标1家投标人,中标份额100%。 本次招标的货物名称及主要技术参数具体如下: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配线联接其他辅助材料。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单价最高投标限价如下,如投标人任一分项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为依法免税的投标人须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免税发票。 2.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5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2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2.1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且投标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 2.2.2投标产品须同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2.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3月9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3月9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3月9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 (略) 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0)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标包或标段的以标包、标段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投标(应答)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限内的。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2月16日09时00分至2023年2月2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招标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投标人注册”。在采购系统上传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支付凭证。 4.3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要求:标书款须以汇款方式提交(账户信息详见本章第8条相关说明),汇款用途需注明“XX项目文件款”。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9日09时00分00秒。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集中招标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持CA证书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参加。同时为避免人员聚集,本项目不组织现场唱价,招标人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线上方式参加远程会议。 6.样品递交 6.1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本项目所需的样品,包括:
投标样品须与投标产品保持一致。若因投标人递交样品缺漏等自身因素造成的风险,投标人自行承担。 6.2样品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样品递交的地点:石家庄高新区海河道9号博深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园综合办公楼一楼东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样品将被拒绝。 6.3检测相关费用:不涉及。 7.投标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集中招标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服务热线*,*@*hinatelecom.cn。 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服务热线010-*/020-*/020-*,服务邮箱bfdzyzzy.*@*hinaccs.cn。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河北分公司、 (略) 河北分公司 地址: (略) 邮编:*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0311-*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 (略) 地址: (略)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 邮编:* 联系人:李登张美琛 彭世雄 杨会霞张庆玉 电话: * * 电子邮件:lideng0521.*@*hinaccs.cn 户名:北京 (略)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广安门支行 账号:*69452-0009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 (略) 2023年2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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