鄯善县华顺矿业有限公司危固废综合利用项目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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鄯善县华顺矿业有限公司危固废综合利用项目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我单位于2023年2月8日委托新疆 (略) 承担“鄯 (略) 危固废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鄯 (略) 危固废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吐鲁番鄯善县迪坎选矿基地鄯 (略) 内。

项目概要:本项目为危废处置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行业类别为危险废物治理(N7724)、C4210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建成后年产粗铜1万吨,冰铜5000金属吨,热解油5000吨。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鄯 (略)

联系人:何国生

联系电话:*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新疆 (略)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合南路128号办公楼2层201室

联系人:高生梅

联系电话:*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示信息发布后,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鄯 (略)

2023年3月1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我单位于2023年2月8日委托新疆 (略) 承担“鄯 (略) 危固废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鄯 (略) 危固废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吐鲁番鄯善县迪坎选矿基地鄯 (略) 内。

项目概要:本项目为危废处置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行业类别为危险废物治理(N7724)、C4210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建成后年产粗铜1万吨,冰铜5000金属吨,热解油5000吨。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鄯 (略)

联系人:何国生

联系电话:*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新疆 (略)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合南路128号办公楼2层201室

联系人:高生梅

联系电话:*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示信息发布后,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鄯 (略)

202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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