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兴蓉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2023年度阳离子聚丙烯酰胺药剂项目公开比选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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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兴蓉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2023年度阳离子聚丙烯酰胺药剂项目公开比选采购公告

银川兴蓉 (略)

2023年度阳离子聚*烯酰胺药剂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1.1 本项目比选人为 银川兴蓉 (略) ,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意向的潜在比选申请人参加本项目比选活动。

1.2 本项目为企业自主比选项目,比选组织形式为自行比选。比选人选择的比选代理机构是 / 。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比选范围:供货单位负责承担银川兴蓉 (略) 2023年度阳离子聚*烯酰胺药剂(固体)的供应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2.2 计划供货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分批次供货,每批次供货时间及供货量以比选人采购订单通知为准 。

2.3 交货地点: (略) 金凤区丰登镇永丰村四队银川兴蓉 (略) 。

2.4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

(1)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生产或销售本标段比选货物资格的企业

(2)信誉要求:不存在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3.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参选)情形,证明材料为:参选函;

(3)财务要求:( 2019 年-2021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无连续亏损,证明材料为:比选申请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4)类似业绩要求: 2019年1月1日以来共具有不少于 1 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 单个合同不少于15万元的阳离子聚*烯酰胺(固体)药剂供货类似业绩 ,证明材料为:附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5)其他要求:本次比选接受代理商参选,如比选申请人为代理商,须具有有效授权。

3.2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药剂,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比选。

3.4 各比选申请人均可就上述 1 个标段参选,可中选的标段数量为 1 个。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 2023 年 3 月 10 日至 2023 年 3 月 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 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在银川兴蓉 (略) 综合楼一楼运营部领取比选文件。

4.2 领取比选文件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① 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盖章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留复印件,出示原件);

② 比选申请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留复印件,出示原件);

注: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比选申请人鲜章。本次比选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3 月 22 日 11 时 00 分,地点为银川兴蓉 (略) 综合楼二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成都 (略) 网站(网址:http://**) 、(网址:)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银川兴蓉 (略)

地 址: (略) 金凤区丰登镇永丰村四队

联 系 人: *先生

电 话: *

,银川

银川兴蓉 (略)

2023年度阳离子聚*烯酰胺药剂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1.1 本项目比选人为 银川兴蓉 (略) ,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意向的潜在比选申请人参加本项目比选活动。

1.2 本项目为企业自主比选项目,比选组织形式为自行比选。比选人选择的比选代理机构是 / 。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比选范围:供货单位负责承担银川兴蓉 (略) 2023年度阳离子聚*烯酰胺药剂(固体)的供应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2.2 计划供货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分批次供货,每批次供货时间及供货量以比选人采购订单通知为准 。

2.3 交货地点: (略) 金凤区丰登镇永丰村四队银川兴蓉 (略) 。

2.4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

(1)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生产或销售本标段比选货物资格的企业

(2)信誉要求:不存在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3.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参选)情形,证明材料为:参选函;

(3)财务要求:( 2019 年-2021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无连续亏损,证明材料为:比选申请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4)类似业绩要求: 2019年1月1日以来共具有不少于 1 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 单个合同不少于15万元的阳离子聚*烯酰胺(固体)药剂供货类似业绩 ,证明材料为:附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5)其他要求:本次比选接受代理商参选,如比选申请人为代理商,须具有有效授权。

3.2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药剂,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比选。

3.4 各比选申请人均可就上述 1 个标段参选,可中选的标段数量为 1 个。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 2023 年 3 月 10 日至 2023 年 3 月 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 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在银川兴蓉 (略) 综合楼一楼运营部领取比选文件。

4.2 领取比选文件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① 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盖章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留复印件,出示原件);

② 比选申请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留复印件,出示原件);

注: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比选申请人鲜章。本次比选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3 月 22 日 11 时 00 分,地点为银川兴蓉 (略) 综合楼二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成都 (略) 网站(网址:http://**) 、(网址:)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银川兴蓉 (略)

地 址: (略) 金凤区丰登镇永丰村四队

联 系 人: *先生

电 话: *

,银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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