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环境监测站关于2023年饮用水源地水站设备更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SZZJ2023-G-001)(SZZJ2023-G-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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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环境监测站关于2023年饮用水源地水站设备更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SZZJ2023-G-001)(SZZJ2023-G-001)

(略) 环境监测站关于2023年饮用水源地水站设备更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SZZJ2023-G-001)
【发稿时间:2023-03-20】

项目概况

(略) 环境监测站2023年饮用水源地水站设备更新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4月11日13:30时(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ZJ2023-G-001。

项目名称:2023年饮用水源地水站设备更新建设。

预算金额:人民币1,088,000.00元。

采购需求:

1、标的的名称:2023年饮用水源地水站设备更新建设。

2、数量:1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系统分类

设备明细

数量(套)

备注

监测仪器

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

2

高锰酸盐指数水质自动分析仪

1

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

1

生物毒性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

1

挥发酚水质自动分析仪

1

氟化物水质自动分析仪

1

......

本项目主要是对金墅港、渔洋山饮用水源地水站的氨氮、高锰酸盐指数、总磷、生物毒性仪、挥发酚、氟化物监测仪器、系统集成(采水单元、配水单元、留样单元、控制单元、辅助单元及安防单元)及文化建设进行升级改造,并保障水站所有监测指标数据均接入集成系统。

合同履行期限:要求于2023年7月底前完成仪器设备安装及文化站建设,2023年8月开始项目试运行,同时保障在安装仪器设备及文化建设期间水站的正常运行。

项目验收:验收标准参照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编制的安装验收技术要求,最终由采购人验收通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进口产品、不允许转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所提供货物的制造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本项目网上报名截止时间是2023年3月27日。

地点:供应商登录“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登录”-“供应商”系统后进行报名操作。

方式:市级、区级政府采购企业注册入库和政府采购CA证书办理详见《政府采购CA办理指南》。

售价:无。

注:

1、供应商网上报名成功并根据提示下载采购文件后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

2、未依照本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政府采购CA办理咨询方式:

(1)咨询电话:400-166-2366,0512-*,*。

(2)咨询QQ:*。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

时间:2023年4月11日13:00时起至13:30时止(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平泷路 (略) 生活广场西楼五楼,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开标:

时间:2023年4月11日13:30时(北京时间)。逾时视作自动放弃。

地点: (略) 平泷路 (略) 生活广场西楼五楼,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执行。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执行。

2、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略) 财政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的规定执行。

3、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请使用“ (略) 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方法详见《 (略) 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4、电子化要求

供应商须要通过CA证书,使用“ (略) 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并上传。

供应商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加密文件的CA证书,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开标地点递交,未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递交CA证书的或解密失败的(按照书面签到顺序进行解密,每个供应商的解密时长为5分钟,超时视同解密失败)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注:潜在供应商的参与人员需自行下载安装“苏周到”APP并事前确认是否为“苏康码?绿码”。 (略)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供应商的参与人员应严格遵守“场所码”扫码入场规定以及测温、查码(健康码、行程卡)措施,并规范佩戴口罩。如未按上述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环境监测站。

地址: (略) 虎丘区竹园路8号。

联系方式:电话05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正杰招 (略) 。

地址: (略) 平泷路25 (略) 生活广场B座1557室。

联系方式:电话0512-*。

3、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

项目联系人:刘思范。

电话:0512-*。

(2)采购代理机构:

项目联系人:徐杰、沈鹰、陈晓梦。

电话:0512-*。

苏州正杰招 (略)

2023年3月20日


信息来源:http://**
(略) 环境监测站关于2023年饮用水源地水站设备更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SZZJ2023-G-001)
【发稿时间:2023-03-20】

项目概况

(略) 环境监测站2023年饮用水源地水站设备更新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4月11日13:30时(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ZJ2023-G-001。

项目名称:2023年饮用水源地水站设备更新建设。

预算金额:人民币1,088,000.00元。

采购需求:

1、标的的名称:2023年饮用水源地水站设备更新建设。

2、数量:1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系统分类

设备明细

数量(套)

备注

监测仪器

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

2

高锰酸盐指数水质自动分析仪

1

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

1

生物毒性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

1

挥发酚水质自动分析仪

1

氟化物水质自动分析仪

1

......

本项目主要是对金墅港、渔洋山饮用水源地水站的氨氮、高锰酸盐指数、总磷、生物毒性仪、挥发酚、氟化物监测仪器、系统集成(采水单元、配水单元、留样单元、控制单元、辅助单元及安防单元)及文化建设进行升级改造,并保障水站所有监测指标数据均接入集成系统。

合同履行期限:要求于2023年7月底前完成仪器设备安装及文化站建设,2023年8月开始项目试运行,同时保障在安装仪器设备及文化建设期间水站的正常运行。

项目验收:验收标准参照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编制的安装验收技术要求,最终由采购人验收通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进口产品、不允许转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所提供货物的制造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本项目网上报名截止时间是2023年3月27日。

地点:供应商登录“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登录”-“供应商”系统后进行报名操作。

方式:市级、区级政府采购企业注册入库和政府采购CA证书办理详见《政府采购CA办理指南》。

售价:无。

注:

1、供应商网上报名成功并根据提示下载采购文件后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

2、未依照本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政府采购CA办理咨询方式:

(1)咨询电话:400-166-2366,0512-*,*。

(2)咨询QQ:*。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

时间:2023年4月11日13:00时起至13:30时止(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平泷路 (略) 生活广场西楼五楼,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开标:

时间:2023年4月11日13:30时(北京时间)。逾时视作自动放弃。

地点: (略) 平泷路 (略) 生活广场西楼五楼,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执行。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执行。

2、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略) 财政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的规定执行。

3、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请使用“ (略) 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方法详见《 (略) 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4、电子化要求

供应商须要通过CA证书,使用“ (略) 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并上传。

供应商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加密文件的CA证书,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开标地点递交,未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递交CA证书的或解密失败的(按照书面签到顺序进行解密,每个供应商的解密时长为5分钟,超时视同解密失败)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注:潜在供应商的参与人员需自行下载安装“苏周到”APP并事前确认是否为“苏康码?绿码”。 (略)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供应商的参与人员应严格遵守“场所码”扫码入场规定以及测温、查码(健康码、行程卡)措施,并规范佩戴口罩。如未按上述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环境监测站。

地址: (略) 虎丘区竹园路8号。

联系方式:电话05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正杰招 (略) 。

地址: (略) 平泷路25 (略) 生活广场B座1557室。

联系方式:电话0512-*。

3、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

项目联系人:刘思范。

电话:0512-*。

(2)采购代理机构:

项目联系人:徐杰、沈鹰、陈晓梦。

电话:0512-*。

苏州正杰招 (略)

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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