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县2023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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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心县2023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同心县2023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证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纸、纸制品及印刷品/印刷品/单证

采购单位同心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行政区域同心县公告时间2023年03月21日14:58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03月21日至2023年03月27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下午: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宁夏 (略) 评标室(宁夏中宁县城东街杞乡经典A区4#商业楼1-2层103)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03月31日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宁夏 (略) 评标室(宁夏中宁县城东街杞乡经典A区4#商业楼1-2层103)
预算金额¥32.*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昕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同心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采购单位地址同心县罗山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朱炎*
代理机构名称宁夏 (略)
代理机构地址宁夏中宁县城东街杞乡经典A区4#商业楼1-2层10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孙昕*
附件:
附件1磋商公告.docx

项目概况

同心县2023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证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夏中宁县城东街杞乡经典A区4#商业楼1-2层103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3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LG-2023-004号

项目名称:同心县2023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证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证书,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约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文件及《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2、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的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3、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4、投标人可选择提供投标保证承诺书;也可选择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招标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二者均不提供,视为无效投标。5、投标人可选择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也可选择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招标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二者均不提供,视为无效投标;6、投标人可选择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也可选择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招标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二者均不提供,视为无效投标;7、投标人可选择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也可选择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招标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二者均不提供,视为无效投标。 9、政府投资项目廉洁投标承诺书、供应商信用承诺书;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微企业申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21日至2023年03月2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中宁县城东街杞乡经典A区4#商业楼1-2层103

方式: (略) 领取

售价:¥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3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 (略) 评标室(宁夏中宁县城东街杞乡经典A区4#商业楼1-2层103)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3月3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 (略) 评标室(宁夏中宁县城东街杞乡经典A区4#商业楼1-2层103)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同心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地址:同心县罗山路        

联系方式:朱炎*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 (略)             

地 址:宁夏中宁县城东街杞乡经典A区4#商业楼1-2层103            

联系方式:孙昕*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昕

电 话: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同心县2023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证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纸、纸制品及印刷品/印刷品/单证

采购单位同心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行政区域同心县公告时间2023年03月21日14:58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03月21日至2023年03月27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下午: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宁夏 (略) 评标室(宁夏中宁县城东街杞乡经典A区4#商业楼1-2层103)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03月31日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宁夏 (略) 评标室(宁夏中宁县城东街杞乡经典A区4#商业楼1-2层103)
预算金额¥32.*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昕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同心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采购单位地址同心县罗山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朱炎*
代理机构名称宁夏 (略)
代理机构地址宁夏中宁县城东街杞乡经典A区4#商业楼1-2层10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孙昕*
附件:
附件1磋商公告.docx

项目概况

同心县2023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证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夏中宁县城东街杞乡经典A区4#商业楼1-2层103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3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LG-2023-004号

项目名称:同心县2023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证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证书,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约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文件及《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2、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的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3、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4、投标人可选择提供投标保证承诺书;也可选择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招标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二者均不提供,视为无效投标。5、投标人可选择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也可选择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招标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二者均不提供,视为无效投标;6、投标人可选择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也可选择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招标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二者均不提供,视为无效投标;7、投标人可选择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也可选择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招标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二者均不提供,视为无效投标。 9、政府投资项目廉洁投标承诺书、供应商信用承诺书;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微企业申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21日至2023年03月2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中宁县城东街杞乡经典A区4#商业楼1-2层103

方式: (略) 领取

售价:¥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3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 (略) 评标室(宁夏中宁县城东街杞乡经典A区4#商业楼1-2层103)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3月3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 (略) 评标室(宁夏中宁县城东街杞乡经典A区4#商业楼1-2层103)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同心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地址:同心县罗山路        

联系方式:朱炎*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 (略)             

地 址:宁夏中宁县城东街杞乡经典A区4#商业楼1-2层103            

联系方式:孙昕*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昕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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