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调整贵港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网上征求意见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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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调整贵港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网上征求意见函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桂办发〔2020〕23 号),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关于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桂民发〔2022〕18 号),《自治区民政厅关于提高2022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指导意见》(桂民函〔2022〕714号)等文件精神, (略) 实际, (略) 人民政府提出调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建议:“ (略)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74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80元(即每人每年9360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年53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6300元”。现予以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因时间紧迫,征求意见时间由30个工作日缩短为7个工作日,公示起止时间为2022年9月19日-9月27日,如有意见,请于2022年9月27日前以邮件形式予以反馈。

联系人: (略) 民政局社会救助科韦善酌;

联系电话:0775-*;

电子邮箱:*@*63.com。

(略) 民政局

2022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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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桂办发〔2020〕23 号),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关于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桂民发〔2022〕18 号),《自治区民政厅关于提高2022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指导意见》(桂民函〔2022〕714号)等文件精神, (略) 实际, (略) 人民政府提出调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建议:“ (略)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74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80元(即每人每年9360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年53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6300元”。现予以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因时间紧迫,征求意见时间由30个工作日缩短为7个工作日,公示起止时间为2022年9月19日-9月27日,如有意见,请于2022年9月27日前以邮件形式予以反馈。

联系人: (略) 民政局社会救助科韦善酌;

联系电话:0775-*;

电子邮箱:*@*63.com。

(略) 民政局

2022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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