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化学药物合理应用的基因检测外包服务招标公告
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化学药物合理应用的基因检测外包服务招标公告
(略) 精神卫生中心化学药物合理应用的基因检测外包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化学药物合理应用的基因检测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略) 江岸区马祖路17号9楼(湖北中联太 (略) )领取接待室或网上或邮寄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4月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ZLT-WH-*
2.项目名称:化学药物合理应用的基因检测外包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87(万元)
5.最高限价:87(万元)
6.采购需求:化学药物合理应用的基因检测外包服务,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7.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2.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3月22日至2023年3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江岸区马祖路17号9楼湖北中联太 (略) 领取接待室或网上或邮寄获取。
3.方式:现场领取或网上或邮购获取。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领取磋商文件。
(1)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明。
(2)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磋商文件如需网络获取或邮寄的,*@*q.com,并在邮件中注明申请人名称、所投包号、联系人及电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电子文本传输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的时效性以供应商提交的完整资料的时间为准。
4.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4月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4月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中联太 (略) 会议室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4月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中联太 (略) 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精神卫生中心
地 址: (略) 江岸区工农兵路89号
联系方式:0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中联太 (略)
地 址: (略) 江岸区马祖路17号9楼
联系方式:027-*/0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宫永鑫、郑思成、邓若渔、邹明、史欢、盛其昌、胡佳康
电 话:027-*/027-*
湖北中联太 (略)
2023年3月21日
?(略) 精神卫生中心化学药物合理应用的基因检测外包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化学药物合理应用的基因检测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略) 江岸区马祖路17号9楼(湖北中联太 (略) )领取接待室或网上或邮寄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4月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ZLT-WH-*
2.项目名称:化学药物合理应用的基因检测外包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87(万元)
5.最高限价:87(万元)
6.采购需求:化学药物合理应用的基因检测外包服务,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7.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2.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3月22日至2023年3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江岸区马祖路17号9楼湖北中联太 (略) 领取接待室或网上或邮寄获取。
3.方式:现场领取或网上或邮购获取。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领取磋商文件。
(1)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明。
(2)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磋商文件如需网络获取或邮寄的,*@*q.com,并在邮件中注明申请人名称、所投包号、联系人及电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电子文本传输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的时效性以供应商提交的完整资料的时间为准。
4.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4月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4月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中联太 (略) 会议室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4月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中联太 (略) 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精神卫生中心
地 址: (略) 江岸区工农兵路89号
联系方式:0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中联太 (略)
地 址: (略) 江岸区马祖路17号9楼
联系方式:027-*/0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宫永鑫、郑思成、邓若渔、邹明、史欢、盛其昌、胡佳康
电 话:027-*/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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