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视力筛查服务机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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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视力筛查服务机构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说明


按照《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略) 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和锦江区教育局制定的《 (略) 锦江区儿童青少年视力筛查工作方案》,2023年学校将开展全校学生视力筛查工作。此次视力筛查内容主要包括:远视力检查、屈光度检查、眼轴长度检查、屈光介质参数检查。本财政年度遴选1次,视力筛查两次,春秋各一次,筛查费用按教育局文件规定执行,并签订相关合同及保密协议。


二.比选人资格要求

1.比选机构具备眼科医疗机构资质《医疗机构许可证》;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配备各项检查所需的符合国家标准的医疗设备(相关设备严格按照《儿童青少年近视普查中检测设备和设置标准专家共识(2019)》执行);

5.筛查需要的医疗设备有:通用标准对数视力表(5M)、电脑验光仪、生物测量仪、裂隙灯,筛查使用的仪器设备应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和检测,并定期接受计量检定和校准;

6.能够提供个性化的检查报告解读及干预方案;

7.后期能将学生档案、检查数据和诊断意见批量上传至近视防控大数据平台;

8.能完成对学校分析报告的撰写,保证学生个人信息和医疗信息的数据安全,满足《儿童青少年近视普查信息化管理专家共识(2019)》的要求,具体以比选文件为准。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2年3月22日至3月24日联系张老师领取比选文件。

四.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7日14时;比选申请文件要求密封并标记名称,须在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前送达,逾期送达的比选文件恕不接收(不接受邮寄及发送电子邮箱)。

五.申请文件送达地点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2年3月22日至3月24日联系张老师领取比选文件。

六.比选信息发布

比选公告在“ (略) 第十七中学”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七.比选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 (略) 第十七中学

地址: (略) 锦江区较场坝东街48号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

一.项目概况说明


按照《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略) 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和锦江区教育局制定的《 (略) 锦江区儿童青少年视力筛查工作方案》,2023年学校将开展全校学生视力筛查工作。此次视力筛查内容主要包括:远视力检查、屈光度检查、眼轴长度检查、屈光介质参数检查。本财政年度遴选1次,视力筛查两次,春秋各一次,筛查费用按教育局文件规定执行,并签订相关合同及保密协议。


二.比选人资格要求

1.比选机构具备眼科医疗机构资质《医疗机构许可证》;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配备各项检查所需的符合国家标准的医疗设备(相关设备严格按照《儿童青少年近视普查中检测设备和设置标准专家共识(2019)》执行);

5.筛查需要的医疗设备有:通用标准对数视力表(5M)、电脑验光仪、生物测量仪、裂隙灯,筛查使用的仪器设备应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和检测,并定期接受计量检定和校准;

6.能够提供个性化的检查报告解读及干预方案;

7.后期能将学生档案、检查数据和诊断意见批量上传至近视防控大数据平台;

8.能完成对学校分析报告的撰写,保证学生个人信息和医疗信息的数据安全,满足《儿童青少年近视普查信息化管理专家共识(2019)》的要求,具体以比选文件为准。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2年3月22日至3月24日联系张老师领取比选文件。

四.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7日14时;比选申请文件要求密封并标记名称,须在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前送达,逾期送达的比选文件恕不接收(不接受邮寄及发送电子邮箱)。

五.申请文件送达地点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2年3月22日至3月24日联系张老师领取比选文件。

六.比选信息发布

比选公告在“ (略) 第十七中学”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七.比选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 (略) 第十七中学

地址: (略) 锦江区较场坝东街48号

联系人: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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