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北京销售公司乘用车充电设备入围招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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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北京销售公司乘用车充电设备入围招标项目

(略) 乘用车充电设备入围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QITC-2023-WZ-01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 (略) 乘用车充电设备入围招标,根据 (略) 2023年坚定统筹传统业务和新能源新业务协调发展及“加快电”的指导思想,在对乘用 (略) 场进行充分调研及2022年的充电设备集中采购基础上,经我公司决策,计划对乘用车充电设备开展入围招标。项目主管单位为 (略) 新能源项目办公室。招标人为中国石 (略) (略)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 (略) 建设的站内、站外充电场站配套的充电设备。

2.入围有效期:3年。

3.采购设备名称为:7KW交流充电桩、120KW/180KW双枪直流充电桩、360KW/480KW/720KW充电堆、720KW液冷型充电堆,配套1台电流≥500A的单枪液冷超充终端。本项目成套设备包含:充电主机、终端、直流充电模块、显示屏、充电枪及线缆等,具体内容见技术要求。

本次招标为入围招标,确定中标厂家和设备价格,设备实际采购数量不确定。招标人将选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投标人为中标人。中标候选人数在六家及六家以上时,排名前5名的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中标人;中标候选人数为四家或五家时,排名前3名的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中标人。如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中标候选人为三家或不足三家,则取消此次招标。

说明:

中标后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分别签订充电设备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期限内,招标人将通过设备采购订单采购中标人充电设备。

中标人在项目运行过程中若无法保证所承担项目的进度、质量、安全、保密等要求或给招标人造成其他不良影响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其充电设备采购框架协议,并追究其责任。其承接的充电设备供应工作可委派其他中标人完成。

因乘用车站内、站外充电场站建设受发改委项目报备、安全距离要求、辖区剩余电容及应急局施工审批等环节影响,充电设备采购数量可能发生变化(存在减少、增加等情况),结算以最终实际发送的设备采购订单为准。

4.交货期:收到设备采购订单之日起25日内到达招标人指定地点。

5.整机质保期:整机质保期为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完成后的36个月,整机质保期内因充电设备自身质量问题中标人负责免费维护及修复。期间如发生其他原因双方终止合作,中标人仍需提供必要的系统维护及修复。

6.质保金:质保金为设备含税总价的5%,在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完成后12个月后,且设备无质量问题支付至100%。

7.合规要求:中标人进入招标人现场作业应遵守招标人质量和HSE管理要求,确保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和招标人管理规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充电设备制造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范围涵盖充电设备制造相关描述,注册资本5000万元(含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如注册资本为外币,以开标当日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换算)。

(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信誉要求:

(1)在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含串标、围标),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进行查询,提供网页截图。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3)在 (略) “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4)未被中国石 (略) 和中 (略) 列入黑名单。

3.人员要求:

充电设备现场安装作业人员:具有电工证,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由社会保障管理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缴费正常)。

4.技术要求:

4.1本规范按有关标准、规范或准则、本规范附件规定的合同设备,包括投标方向其他厂商购买的所有辅件和设备,也应符合这些标准、规范或准则、本规范附件的要求。

所列标准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经修订的标准,技术要求必须符合最新版本。

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和附件需要满足的主要标准详见附件1。

4.2、技术要求

详见附件2:120KW/180KW双枪直流充电桩主要技术要求、360KW/480KW/720KW充电堆主要技术要求、7KW交流充电桩主要技术要求。

除满足上述主要技术要求外,中标人提供的充电设备还需要满足国家关于充电设备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5. 其他要求:

(1)本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非充电设备制造商投标;

(3)充电设备必须以直连方式(不接受互联互通方式)接入招标人指定的第三方运营平台,后期如招标人有自营的管理平台,还须配合将充电设备迁移至招标人自营管理平台;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 (略) ,都不得在同一项目中同时投标;

(5)投标人近3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环保事故(提供证明或承诺);

(6)配合招标人完成项目所在地发改委充电项目备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3 月 27 日 9:00 时至 2023 年 4 月3 日 23:59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注册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在线购买招标文件。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②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

③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潜在投标人按照4.1要求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在线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款项后,将①发票开具信息Excel表(招标公告中下载模板)、②营业执照发送至招标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ttp://**), (略) 名称+招标编号。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5.1.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或较早时间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3年 04 月 17 日09 时00分。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 (略) (略)

地 址: (略) 朝阳区北苑路 86 号嘉铭园二区 11 号楼

邮 编:*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10-*

电子 邮件:*@*ttp://**

招标机构: (略) 招标中心

地 址: (略) 朝阳区来广营高科技产业园创达二路1号

邮 编:*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10-*

电子邮件:*@*ttp://**

2023年3月27日

电子招标运维单位:北京中油瑞飞 (略)

咨询电话:* 转 3 转 6

电子招标运营单位:中油 (略)

咨询电话:010-*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 (略)

(略) 乘用车充电设备入围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QITC-2023-WZ-01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 (略) 乘用车充电设备入围招标,根据 (略) 2023年坚定统筹传统业务和新能源新业务协调发展及“加快电”的指导思想,在对乘用 (略) 场进行充分调研及2022年的充电设备集中采购基础上,经我公司决策,计划对乘用车充电设备开展入围招标。项目主管单位为 (略) 新能源项目办公室。招标人为中国石 (略) (略)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 (略) 建设的站内、站外充电场站配套的充电设备。

2.入围有效期:3年。

3.采购设备名称为:7KW交流充电桩、120KW/180KW双枪直流充电桩、360KW/480KW/720KW充电堆、720KW液冷型充电堆,配套1台电流≥500A的单枪液冷超充终端。本项目成套设备包含:充电主机、终端、直流充电模块、显示屏、充电枪及线缆等,具体内容见技术要求。

本次招标为入围招标,确定中标厂家和设备价格,设备实际采购数量不确定。招标人将选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投标人为中标人。中标候选人数在六家及六家以上时,排名前5名的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中标人;中标候选人数为四家或五家时,排名前3名的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中标人。如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中标候选人为三家或不足三家,则取消此次招标。

说明:

中标后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分别签订充电设备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期限内,招标人将通过设备采购订单采购中标人充电设备。

中标人在项目运行过程中若无法保证所承担项目的进度、质量、安全、保密等要求或给招标人造成其他不良影响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其充电设备采购框架协议,并追究其责任。其承接的充电设备供应工作可委派其他中标人完成。

因乘用车站内、站外充电场站建设受发改委项目报备、安全距离要求、辖区剩余电容及应急局施工审批等环节影响,充电设备采购数量可能发生变化(存在减少、增加等情况),结算以最终实际发送的设备采购订单为准。

4.交货期:收到设备采购订单之日起25日内到达招标人指定地点。

5.整机质保期:整机质保期为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完成后的36个月,整机质保期内因充电设备自身质量问题中标人负责免费维护及修复。期间如发生其他原因双方终止合作,中标人仍需提供必要的系统维护及修复。

6.质保金:质保金为设备含税总价的5%,在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完成后12个月后,且设备无质量问题支付至100%。

7.合规要求:中标人进入招标人现场作业应遵守招标人质量和HSE管理要求,确保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和招标人管理规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充电设备制造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范围涵盖充电设备制造相关描述,注册资本5000万元(含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如注册资本为外币,以开标当日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换算)。

(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信誉要求:

(1)在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含串标、围标),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进行查询,提供网页截图。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3)在 (略) “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4)未被中国石 (略) 和中 (略) 列入黑名单。

3.人员要求:

充电设备现场安装作业人员:具有电工证,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由社会保障管理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缴费正常)。

4.技术要求:

4.1本规范按有关标准、规范或准则、本规范附件规定的合同设备,包括投标方向其他厂商购买的所有辅件和设备,也应符合这些标准、规范或准则、本规范附件的要求。

所列标准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经修订的标准,技术要求必须符合最新版本。

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和附件需要满足的主要标准详见附件1。

4.2、技术要求

详见附件2:120KW/180KW双枪直流充电桩主要技术要求、360KW/480KW/720KW充电堆主要技术要求、7KW交流充电桩主要技术要求。

除满足上述主要技术要求外,中标人提供的充电设备还需要满足国家关于充电设备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5. 其他要求:

(1)本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非充电设备制造商投标;

(3)充电设备必须以直连方式(不接受互联互通方式)接入招标人指定的第三方运营平台,后期如招标人有自营的管理平台,还须配合将充电设备迁移至招标人自营管理平台;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 (略) ,都不得在同一项目中同时投标;

(5)投标人近3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环保事故(提供证明或承诺);

(6)配合招标人完成项目所在地发改委充电项目备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3 月 27 日 9:00 时至 2023 年 4 月3 日 23:59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注册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在线购买招标文件。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②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

③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潜在投标人按照4.1要求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在线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款项后,将①发票开具信息Excel表(招标公告中下载模板)、②营业执照发送至招标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ttp://**), (略) 名称+招标编号。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5.1.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或较早时间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3年 04 月 17 日09 时00分。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 (略) (略)

地 址: (略) 朝阳区北苑路 86 号嘉铭园二区 11 号楼

邮 编:*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10-*

电子 邮件:*@*ttp://**

招标机构: (略) 招标中心

地 址: (略) 朝阳区来广营高科技产业园创达二路1号

邮 编:*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10-*

电子邮件:*@*ttp://**

2023年3月27日

电子招标运维单位:北京中油瑞飞 (略)

咨询电话:* 转 3 转 6

电子招标运营单位:中油 (略)

咨询电话:010-*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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