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宁县宫河镇长口子村至南堡子村水泥路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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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宁县宫河镇长口子村至南堡子村水泥路工程招标公告

  • 更正公告:正宁县宫河镇长口子村至南堡子村水泥路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正宁县宫河镇长口子村至南堡子村水泥路工程已由正发改【2022】16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正宁县2023年中央第一批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其招标人为正宁县宫河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宫河镇长口子村、南堡子村。

2.2建设规模:挖土方14354m3,填土方2092m3;10cm天然砂砾垫层18199.28㎡,16cm水泥(5%)天然砂砾基层16989.69㎡,18cm水泥混凝土路面11848.88㎡;C20混凝土三角形边沟2668m,混凝土急流槽60m,边沟涵66m,1m钢筋混凝土圆管涵21m;18cm天然砂砾路肩3780㎡,C级波形钢板护栏820m,各类标志牌17块。(本工程为以工代赈项目,属于“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设置”模式。施工单位按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解决农民群众外出就业困难问题,工程建设时,凡设计及预算中用人工施工的单体工程,必须以人工施工方式组织进行,不得用机械代替人工施工(否则按违约处理,且按机械施工方式结算工程款),确保本工程发放劳务报酬总额不低于预算金额71.82万元)。

2.3 计划工期:16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5月10日

计划交工日期:2023年10月17日

2.4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2.5质量目标:合格

2.6安全目标:无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取得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和安全生产能力。

3.2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管理人员须为投标单位的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所在单位为其购买的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其中:企业法定代表人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取得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三年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经历,无在建项目。项目总工程师必须为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三年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经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 (略) , (略) 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对于被各行业主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文明办及司法等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由评标(评审)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

3.6 投标人须提供《 (略) 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

4.公告期限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方式:

4.1时间:2023年3月28日 18时至 2023 年 4月2日18时。

4.2方式:符合条件的投标人请自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选择服务系统-市县一体化系统登录http://**:7071)免费获取。

注:首次在正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与投标的企业,请自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选择服务系统-市县一体化系统登录http://**:7071)投标单位登录”模块,自动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共享平台进行注册,完善相关信息并通过认证后,上传相关资料获取招标文件。已注册成功的投标企业请登录选择服务系统-市县一体化系统登录http://**:7071)“投标单位”模块自行上传相关资料后获取招标文件。

技术支持:0934-*;

注册咨询:0931-*。

5.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4月18日09时30分。

6.2开标地点:(正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本项目通甘肃中工国际电子开评标系统(http://**)开标,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系统,按照投标文件要求,使用甘肃中工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生成(.ZGSF或.ZGTF)加密投标文件,通过投标工具界面的“5【上传】”上传至甘肃中工国际电子开评标系统。并在开标时间使用“CA 证书”登录网络开标大厅,参加远程开标会议,按规定时间解密投标文件,若未按规定时间上传或解密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本项目开评标活动通过“中工电子开评标系统”进行,请投标企业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系统,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使用电子投标编制工具,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后,通过网络上传加密后的投标文件。投标企业根据递交截止时间,凭身份锁提前登录网络开标大厅,远程参加开标会议,若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上传加密后的投标文件,则视为放弃投标。

6.3关于投标企业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资质资格证书的要求:因本项目采取在线开标的形式,投标企业无法提交含有二维码的资质资格证书复印件和无二维码证书的原件,特说明如下:要求所有投标人做出 《投标材料真实性保证承诺书》,承诺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真实有效。如果存在造假行为,应接受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及其他部门依法依规给予的处罚。投标企业须将此承诺书添加到投标文件中,并加盖电子印章;同时将相关证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印章)导入电子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以此为依据进行评标。

6.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5请正确下载安装甘肃中工国际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后打开招标文件查看,下载地址: http://**。

7、投标保证金

缴纳金额:*万元整(¥10000.00元)

开户名:正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 (略) 正宁支行

账号:*92

缴纳方式:(投标企业自行选取一种):

(1)电汇或银行转账;

(2)银行保函或银行电子保函;

(3)投标保函保证保险;

(4)投标担保;

缴纳截止时间:2023年 4月17日18时00分(以系统到账时间为准)。

注:汇款备注栏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未从投标(竞买)人基本账户转出、未按时缴入指定账户的,缴纳金额不足的,均视为无效投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以系统到账时间为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和公示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正宁县宫河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正宁县宫河镇北街02号

联 系 人:吕博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 (略)

办公地址: (略) 西峰区庆城东路凤凰怡境1栋1511室

联 系 人:左婕

联系电话:*

202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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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正宁县宫河镇长口子村至南堡子村水泥路工程已由正发改【2022】16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正宁县2023年中央第一批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其招标人为正宁县宫河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宫河镇长口子村、南堡子村。

2.2建设规模:挖土方14354m3,填土方2092m3;10cm天然砂砾垫层18199.28㎡,16cm水泥(5%)天然砂砾基层16989.69㎡,18cm水泥混凝土路面11848.88㎡;C20混凝土三角形边沟2668m,混凝土急流槽60m,边沟涵66m,1m钢筋混凝土圆管涵21m;18cm天然砂砾路肩3780㎡,C级波形钢板护栏820m,各类标志牌17块。(本工程为以工代赈项目,属于“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设置”模式。施工单位按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解决农民群众外出就业困难问题,工程建设时,凡设计及预算中用人工施工的单体工程,必须以人工施工方式组织进行,不得用机械代替人工施工(否则按违约处理,且按机械施工方式结算工程款),确保本工程发放劳务报酬总额不低于预算金额71.82万元)。

2.3 计划工期:16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5月10日

计划交工日期:2023年10月17日

2.4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2.5质量目标:合格

2.6安全目标:无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取得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和安全生产能力。

3.2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管理人员须为投标单位的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所在单位为其购买的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其中:企业法定代表人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取得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三年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经历,无在建项目。项目总工程师必须为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三年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经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 (略) , (略) 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对于被各行业主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文明办及司法等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由评标(评审)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

3.6 投标人须提供《 (略) 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

4.公告期限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方式:

4.1时间:2023年3月28日 18时至 2023 年 4月2日18时。

4.2方式:符合条件的投标人请自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选择服务系统-市县一体化系统登录http://**:7071)免费获取。

注:首次在正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与投标的企业,请自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选择服务系统-市县一体化系统登录http://**:7071)投标单位登录”模块,自动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共享平台进行注册,完善相关信息并通过认证后,上传相关资料获取招标文件。已注册成功的投标企业请登录选择服务系统-市县一体化系统登录http://**:7071)“投标单位”模块自行上传相关资料后获取招标文件。

技术支持:0934-*;

注册咨询:0931-*。

5.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4月18日09时30分。

6.2开标地点:(正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本项目通甘肃中工国际电子开评标系统(http://**)开标,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系统,按照投标文件要求,使用甘肃中工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生成(.ZGSF或.ZGTF)加密投标文件,通过投标工具界面的“5【上传】”上传至甘肃中工国际电子开评标系统。并在开标时间使用“CA 证书”登录网络开标大厅,参加远程开标会议,按规定时间解密投标文件,若未按规定时间上传或解密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本项目开评标活动通过“中工电子开评标系统”进行,请投标企业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系统,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使用电子投标编制工具,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后,通过网络上传加密后的投标文件。投标企业根据递交截止时间,凭身份锁提前登录网络开标大厅,远程参加开标会议,若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上传加密后的投标文件,则视为放弃投标。

6.3关于投标企业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资质资格证书的要求:因本项目采取在线开标的形式,投标企业无法提交含有二维码的资质资格证书复印件和无二维码证书的原件,特说明如下:要求所有投标人做出 《投标材料真实性保证承诺书》,承诺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真实有效。如果存在造假行为,应接受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及其他部门依法依规给予的处罚。投标企业须将此承诺书添加到投标文件中,并加盖电子印章;同时将相关证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印章)导入电子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以此为依据进行评标。

6.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5请正确下载安装甘肃中工国际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后打开招标文件查看,下载地址: http://**。

7、投标保证金

缴纳金额:*万元整(¥10000.00元)

开户名:正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 (略) 正宁支行

账号:*92

缴纳方式:(投标企业自行选取一种):

(1)电汇或银行转账;

(2)银行保函或银行电子保函;

(3)投标保函保证保险;

(4)投标担保;

缴纳截止时间:2023年 4月17日18时00分(以系统到账时间为准)。

注:汇款备注栏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未从投标(竞买)人基本账户转出、未按时缴入指定账户的,缴纳金额不足的,均视为无效投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以系统到账时间为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和公示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正宁县宫河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正宁县宫河镇北街02号

联 系 人:吕博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 (略)

办公地址: (略) 西峰区庆城东路凤凰怡境1栋1511室

联 系 人:左婕

联系电话:*

202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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