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县人民医院中药配方颗粒协议供货竞争性磋商公告(资格后审)
建湖县人民医院中药配方颗粒协议供货竞争性磋商公告(资格后审)
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江苏双清 (略) 受建 (略) 的委托,现对建 (略) 中药配方颗粒协议供货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参加并具有相应资质和实力的单位自愿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1. 采 购 人:建 (略)
2. 项目名称:建 (略) 中药配方颗粒协议供货
3. 采购需求:建 (略) 中药房所需中药配方颗粒的供货、配送等内容,所有中药配方颗粒应当符合《药品管理法》、《中药配方颗粒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相关文件要求。
4. 合同履行期限:二年。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A、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B、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其他条件:
1. 投标申请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供应商;
2. 投标人已获得颗粒剂生产许可范围,具有中药饮片炮制、提取、浓缩、干燥、制粒等完整生产能力,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GMP)要求,投标时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药品GMP认证证书》复印件;
3. 投标人按照《中药配方颗粒备案管理实施细则》的要 (略)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完成备案许可( (略) 中药配方颗粒备案品种数≥300种);
4.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报名时间地点
1. 凡具备以上资格条件,自愿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派代表携带规定的报名资料于2023年3月30日至2023年4月6日17时前到建湖县城双湖路南建设大厦一楼江苏双清 (略) 确认参与报名(标书制作费:300元)并获取招标文件,未参与投标报名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2. 报名所需资料如下:报名确认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件一);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投标人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药品GMP认证证书》复印件、投 (略)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完成备案许可证明材料( (略) 中药配方颗粒备案品种数≥300种)复印件。
以上报名所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
注:报名所需材料提供不齐的投标单位的报名将不予接受。
五、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
六、其他
1. 凡涉及到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建 (略) 官网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
2. 投标人如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以下行为,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2.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2.2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投标文件的。
3.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七、联系事项:
采购 人:建 (略)
采购单位联系人:韩润州
联系电话:0515-*
代理机构:江苏双清 (略)
代理机构联系人:姜广永
联系电话:0515-*
附件:建 (略) 中药配方颗粒协议供货竞争性磋商项目.doc
建 (略)
2023年3月30日
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江苏双清 (略) 受建 (略) 的委托,现对建 (略) 中药配方颗粒协议供货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参加并具有相应资质和实力的单位自愿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1. 采 购 人:建 (略)
2. 项目名称:建 (略) 中药配方颗粒协议供货
3. 采购需求:建 (略) 中药房所需中药配方颗粒的供货、配送等内容,所有中药配方颗粒应当符合《药品管理法》、《中药配方颗粒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相关文件要求。
4. 合同履行期限:二年。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A、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B、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其他条件:
1. 投标申请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供应商;
2. 投标人已获得颗粒剂生产许可范围,具有中药饮片炮制、提取、浓缩、干燥、制粒等完整生产能力,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GMP)要求,投标时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药品GMP认证证书》复印件;
3. 投标人按照《中药配方颗粒备案管理实施细则》的要 (略)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完成备案许可( (略) 中药配方颗粒备案品种数≥300种);
4.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报名时间地点
1. 凡具备以上资格条件,自愿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派代表携带规定的报名资料于2023年3月30日至2023年4月6日17时前到建湖县城双湖路南建设大厦一楼江苏双清 (略) 确认参与报名(标书制作费:300元)并获取招标文件,未参与投标报名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2. 报名所需资料如下:报名确认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件一);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投标人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药品GMP认证证书》复印件、投 (略)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完成备案许可证明材料( (略) 中药配方颗粒备案品种数≥300种)复印件。
以上报名所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
注:报名所需材料提供不齐的投标单位的报名将不予接受。
五、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
六、其他
1. 凡涉及到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建 (略) 官网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
2. 投标人如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以下行为,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2.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2.2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投标文件的。
3.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七、联系事项:
采购 人:建 (略)
采购单位联系人:韩润州
联系电话:0515-*
代理机构:江苏双清 (略)
代理机构联系人:姜广永
联系电话:0515-*
附件:建 (略) 中药配方颗粒协议供货竞争性磋商项目.doc
建 (略)
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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