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军史长廊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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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部军史长廊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部军史长廊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JY13-G1001

三、项目概况

3.1项目预算(或最高限价):*.00元

3.2采购内容:主体为约400㎡的室内场馆设计建设,配套设 (略) 内文化环境,包含铜雕设计、专题展陈区制作、主题展陈区制作、辅助展陈区展板架、辅助展陈区展板等设计制作、三块电子屏、两个液晶显示器等内容。(详见第二部分《技术和商务要求》)

3.3交货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80天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3.4质量标准:合格且达到相关行业质量验收标准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4.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可以为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4.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01月01日以来社保、税收缴纳证明。社保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供应商,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书面声明。纳税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

4.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供应商须提供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级以上(含*级)资质证书。

4.3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提供书面声明)

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相应网页截图或企业公示信息公示报告并加盖公章, (略) 基本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

4.5供应商没有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没有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将查询截图附在响应文件中,查询日期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采购人、代理机构查询相关记录,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并做好相关记录和证据留存。)

【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军队采购网(http://**)查询;企业查询指南:信用中国-进入首页-信用服务-对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进行查询;(由于“信用中国”网站更新,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窗口转跳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故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 首页-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输入企业名称-点击查找;军队采购网(http://**)-首页-业务办理-军队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

4.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5.1申领时间:2023年04月11日至2023年04月17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5.2申领方式:采取电子邮箱发送方式

5.3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5.3.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3.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5.3.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3.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3.5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相应网页截图或企业公示信息公示报告并加盖公章, (略) 基本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

5.3.6供应商须提供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级以上(含*级)资质证书;

5.3.7信用查询截图。

(以上资料均需是加盖公章的清晰扫描件,*@*63.com, 并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和电话。)

备注:以上条件为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的资质初审条件,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依据,其具体投标资格将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判定。

5.4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6.1投标开始时间:2023年05月05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6.2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5月0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6.3投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4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军队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某部

联系人: 韩先生 王先生

办公电话:0371-*

移动电话 * *

项目监督人:胡女士

办公电话:0371-*

移动电话:*

地址: (略)

代理机构:河南 (略)

联系人:张金梅

联系电话:0371-*

地址: (略) 金水区纬四路13号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部军史长廊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JY13-G1001

三、项目概况

3.1项目预算(或最高限价):*.00元

3.2采购内容:主体为约400㎡的室内场馆设计建设,配套设 (略) 内文化环境,包含铜雕设计、专题展陈区制作、主题展陈区制作、辅助展陈区展板架、辅助展陈区展板等设计制作、三块电子屏、两个液晶显示器等内容。(详见第二部分《技术和商务要求》)

3.3交货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80天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3.4质量标准:合格且达到相关行业质量验收标准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4.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可以为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4.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01月01日以来社保、税收缴纳证明。社保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供应商,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书面声明。纳税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

4.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供应商须提供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级以上(含*级)资质证书。

4.3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提供书面声明)

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相应网页截图或企业公示信息公示报告并加盖公章, (略) 基本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

4.5供应商没有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没有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将查询截图附在响应文件中,查询日期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采购人、代理机构查询相关记录,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并做好相关记录和证据留存。)

【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军队采购网(http://**)查询;企业查询指南:信用中国-进入首页-信用服务-对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进行查询;(由于“信用中国”网站更新,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窗口转跳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故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 首页-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输入企业名称-点击查找;军队采购网(http://**)-首页-业务办理-军队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

4.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5.1申领时间:2023年04月11日至2023年04月17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5.2申领方式:采取电子邮箱发送方式

5.3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5.3.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3.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5.3.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3.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3.5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相应网页截图或企业公示信息公示报告并加盖公章, (略) 基本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

5.3.6供应商须提供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级以上(含*级)资质证书;

5.3.7信用查询截图。

(以上资料均需是加盖公章的清晰扫描件,*@*63.com, 并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和电话。)

备注:以上条件为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的资质初审条件,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依据,其具体投标资格将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判定。

5.4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6.1投标开始时间:2023年05月05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6.2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5月0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6.3投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4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军队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某部

联系人: 韩先生 王先生

办公电话:0371-*

移动电话 * *

项目监督人:胡女士

办公电话:0371-*

移动电话:*

地址: (略)

代理机构:河南 (略)

联系人:张金梅

联系电话:0371-*

地址: (略) 金水区纬四路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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