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零星工程施工企业库项目招标公告
2023年度零星工程施工企业库项目招标公告
2023年度零星工程施工企业库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3年度零星工程施工企业库项目已由/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某部,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某部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项目:2023年度零星工程施工企业库项目;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4-19至2023-04-24,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略) (略) 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7.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略) (略) 设有实体办事机构证明,“能够每次按要求参加零星工程施工企业库内比价报价”的承诺书(格式自拟)。8.授权代表须随身携带身份证和本人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2022年12月至2023年2月)社保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注:现场审核企业递交资料,对符合要求的发放招标文件,对未按要求递交资料或递交资料不满足本项目招标要求的不予发放招标文件;本次审核为资格初审,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依据,凡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具体投标资格符合情况以评标委员会判定为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5-09 14:00 ,地点为 中科 (略) 开标室( (略) (略) 高新区长九中心A区B座3层)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军队采购网》(http://**)和《河北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121.28.195.124:9001/)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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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零星工程施工企业库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3年度零星工程施工企业库项目已由/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某部,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某部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项目:2023年度零星工程施工企业库项目;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4-19至2023-04-24,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略) (略) 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7.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略) (略) 设有实体办事机构证明,“能够每次按要求参加零星工程施工企业库内比价报价”的承诺书(格式自拟)。8.授权代表须随身携带身份证和本人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2022年12月至2023年2月)社保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注:现场审核企业递交资料,对符合要求的发放招标文件,对未按要求递交资料或递交资料不满足本项目招标要求的不予发放招标文件;本次审核为资格初审,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依据,凡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具体投标资格符合情况以评标委员会判定为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5-09 14:00 ,地点为 中科 (略) 开标室( (略) (略) 高新区长九中心A区B座3层)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军队采购网》(http://**)和《河北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121.28.195.124:9001/)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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