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中心医院采购全自动核酸提纯及实时荧光PCR分析系统(二次)的采购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临汾市中心医院采购全自动核酸提纯及实时荧光PCR分析系统(二次)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略) (略) 采购全自动核酸提纯及实时荧光PCR分析系统(二次)的潜在供应 (略) 政府采购网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5月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ZQZB-*-1

项目名称: (略) (略) 采购全自动核酸提纯及实时荧光PCR分析系统(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70万元

采购需求:全自动核酸提纯及实时荧光PCR分析系统1台,具体技术参数见磋商文件。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企业),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属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属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投标产品属医疗器械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等证明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4月20日至2023年4月2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只允许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5月5日9点00分

递交地点: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完成递交

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4.2纸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5月5日9点00分

递交地点: (略) 骐鹿酒店六层会议室( (略) 滨河东路辅路36号)

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及地点递交纸质响应文件,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五、开启

时间:2023年5月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骐鹿酒店六层会议室( (略) 滨河东路辅路36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尧都区解放西路17号

联系方式:03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智麒工程 (略)

联 系 人:郭先生

电 话:0357-*

2023年4月20日


附件信息:

项目概况

(略) (略) 采购全自动核酸提纯及实时荧光PCR分析系统(二次)的潜在供应 (略) 政府采购网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5月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ZQZB-*-1

项目名称: (略) (略) 采购全自动核酸提纯及实时荧光PCR分析系统(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70万元

采购需求:全自动核酸提纯及实时荧光PCR分析系统1台,具体技术参数见磋商文件。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企业),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属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属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投标产品属医疗器械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等证明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4月20日至2023年4月2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只允许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5月5日9点00分

递交地点: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完成递交

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4.2纸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5月5日9点00分

递交地点: (略) 骐鹿酒店六层会议室( (略) 滨河东路辅路36号)

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及地点递交纸质响应文件,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五、开启

时间:2023年5月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骐鹿酒店六层会议室( (略) 滨河东路辅路36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尧都区解放西路17号

联系方式:03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智麒工程 (略)

联 系 人:郭先生

电 话:0357-*

2023年4月20日


附件信息: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