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石港镇全域垃圾分类治理车辆采购项目(重新采购)采购公告
通州区石港镇全域垃圾分类治理车辆采购项目(重新采购)采购公告
通州区石港镇全域垃圾分类治理车辆采购项目(重新采购)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通州区石港镇全域垃圾分类治理车辆采购项目(重新采购)的潜在投标 (略) 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ZC-*-JSQT-G2023-0005
2、项目名称:通州区石港镇全域垃圾分类治理车辆采购项目(重新采购)
3、预算金额:153.9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4、最高限价:各采购项最高限价单价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说明,且总价最高限价为153.90万元,投标报价单价或总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均为无效响应文件。
5、项目需求:采购垃圾压缩车、厨余垃圾清运车、有毒有害垃圾清运车、吸粪车、铲车各一辆和四轮挂桶式清扫车四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
6、供货期:自合同签订后所有产品应于40日内完成加工制作或采购并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完成安装、调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声明函: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备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3、本次采购项目类型为货物,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提供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除外)。
(2)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两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参见第八章)并提供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授权委托人2023年01月至2023年03月缴纳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复印件,2023年01月01日以后成立的投标人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但需提供书面情况说明及相关凭证。
5、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公布为准。
具体资格要求详见第八章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04月28日至2023年05月19日09时30分。
2、地点: (略) 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ttp://**/)获知本项目招标信息。
3、方式:自行下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05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时拒绝接收投标响应文件。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 (略) 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3048开标室(详见大厅屏幕显示, (略) 通州区碧华路197号),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免收;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涉及投标保证金的事项,均按免收投标保证金执行。
2、项目开标活动模式:现场投标模式
3、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提出,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负责答复;对项目招标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提出。
4、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5、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交易中心不收取交易服务费。
6、本项目招标代理5000元,由中标人支付。
7、本项目不收取标书工本费。
8、现场踏勘:潜在投标单位应自行进行现场踏勘,费用自理并自行承担安全责任。
9、核心产品为四轮挂桶式清扫车,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产品相同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报价最低的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得分且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七、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 (略) 通州区石港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通州区石港镇渔湾中路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 (略)
地址: (略) 江海大道488号金贸国际25楼2501
联系人:*
联系电话:夏殷棕
通州区石港镇全域垃圾分类治理车辆采购项目(重新采购)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通州区石港镇全域垃圾分类治理车辆采购项目(重新采购)的潜在投标 (略) 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ZC-*-JSQT-G2023-0005
2、项目名称:通州区石港镇全域垃圾分类治理车辆采购项目(重新采购)
3、预算金额:153.9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4、最高限价:各采购项最高限价单价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说明,且总价最高限价为153.90万元,投标报价单价或总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均为无效响应文件。
5、项目需求:采购垃圾压缩车、厨余垃圾清运车、有毒有害垃圾清运车、吸粪车、铲车各一辆和四轮挂桶式清扫车四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
6、供货期:自合同签订后所有产品应于40日内完成加工制作或采购并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完成安装、调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声明函: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备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3、本次采购项目类型为货物,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提供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除外)。
(2)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两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参见第八章)并提供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授权委托人2023年01月至2023年03月缴纳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复印件,2023年01月01日以后成立的投标人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但需提供书面情况说明及相关凭证。
5、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公布为准。
具体资格要求详见第八章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04月28日至2023年05月19日09时30分。
2、地点: (略) 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ttp://**/)获知本项目招标信息。
3、方式:自行下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05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时拒绝接收投标响应文件。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 (略) 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3048开标室(详见大厅屏幕显示, (略) 通州区碧华路197号),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免收;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涉及投标保证金的事项,均按免收投标保证金执行。
2、项目开标活动模式:现场投标模式
3、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提出,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负责答复;对项目招标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提出。
4、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5、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交易中心不收取交易服务费。
6、本项目招标代理5000元,由中标人支付。
7、本项目不收取标书工本费。
8、现场踏勘:潜在投标单位应自行进行现场踏勘,费用自理并自行承担安全责任。
9、核心产品为四轮挂桶式清扫车,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产品相同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报价最低的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得分且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七、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 (略) 通州区石港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通州区石港镇渔湾中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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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江苏 (略)
地址: (略) 江海大道488号金贸国际25楼2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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