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邮保险河北分公司面访单递送服务项目零星购买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
中邮保险河北分公司面访单递送服务项目零星购买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
1.购买条件
本项目名称 (略) 面访单递送服务项目零星购买,项目编号:HBSZ*,该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购买条件,择优选定供应服务商,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购买范围
购买需求:面访单递送服务,主要指面访单的上门送达、签收及拍照的服务,包括资料交接、客户预约、递送签收、拍照及签收资料返回等内容。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年。
项目预算:*元(人民币)/年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注册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购买人,具有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在购买过程中如发生法人、经营范围等信息变更事项,应及时提供已变更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2供应商成交后能够向购买人开具符合购买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供应商需对此项单独作出承诺,无此承诺或者未承诺者响应无效。
3.3未曾在我司购买活动中提供过虚假信息。供应商需对此项单独作出承诺,无此承诺或者未承诺者响应无效。
3.4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企业,不得同时参加。
3.5供应商与购买人、中国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次购买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 (略) ),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6供应商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2020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址: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政府采购购买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记录,失信问题已处理、整改完成的除外。以磋商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7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1)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在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5)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7)供应商( (略) 、关联公司)在政府、银行及相关行业采购购买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或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3.8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报名须知
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需在报名时间内,携带以下资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到中邮 (略) 河北分公司409室报名。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报名及获取磋商方案
5.1报名及获取磋商方案时间:2023年5月6日至2023年5月15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
5.2报名及获取磋商方案地点:中邮 (略) 河北分公司409室。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响应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3年5月18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6.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磋商地点:中邮 (略) 河北分公司二楼会议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 (略) 官网、中邮 (略) 官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购买人及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8. 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邮 (略) 河北分公司
地址: (略) 建设南大街23号
联 系 人:李杏杏
电话:0311-*
1.购买条件
本项目名称 (略) 面访单递送服务项目零星购买,项目编号:HBSZ*,该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购买条件,择优选定供应服务商,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购买范围
购买需求:面访单递送服务,主要指面访单的上门送达、签收及拍照的服务,包括资料交接、客户预约、递送签收、拍照及签收资料返回等内容。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年。
项目预算:*元(人民币)/年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注册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购买人,具有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在购买过程中如发生法人、经营范围等信息变更事项,应及时提供已变更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2供应商成交后能够向购买人开具符合购买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供应商需对此项单独作出承诺,无此承诺或者未承诺者响应无效。
3.3未曾在我司购买活动中提供过虚假信息。供应商需对此项单独作出承诺,无此承诺或者未承诺者响应无效。
3.4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企业,不得同时参加。
3.5供应商与购买人、中国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次购买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 (略) ),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6供应商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2020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址: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政府采购购买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记录,失信问题已处理、整改完成的除外。以磋商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7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1)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在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5)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7)供应商( (略) 、关联公司)在政府、银行及相关行业采购购买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或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3.8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报名须知
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需在报名时间内,携带以下资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到中邮 (略) 河北分公司409室报名。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报名及获取磋商方案
5.1报名及获取磋商方案时间:2023年5月6日至2023年5月15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
5.2报名及获取磋商方案地点:中邮 (略) 河北分公司409室。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响应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3年5月18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6.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磋商地点:中邮 (略) 河北分公司二楼会议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 (略) 官网、中邮 (略) 官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购买人及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8. 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邮 (略) 河北分公司
地址: (略) 建设南大街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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