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2022-2023年度孔子学院汉语志愿者教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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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2022-2023年度孔子学院汉语志愿者教师的通知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与马来西亚世纪 (略) 建设工作, (略) 办学质量和水平,推动中外教育文化交流,根据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及外方要求,现启动2022-2023 (略) 汉语志愿者教师选派推荐工作。现将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岗位信息

(略) 名称

国别

需求人数

任教时间

海南师范大学-马来西亚世纪 (略)

马来西亚

4人

2022.9-2023.7

二、报名

(一)报名对象

2022年6月即将毕业的汉语国际教育专业、英语教育专业和汉语言文学专业的本科生和在读研究生。英语口语能力优秀,有《国际汉语教师证书》者优先,品学兼优的学生干部优先。

(二)报名条件

1.具备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热爱祖国,志愿从事汉语国际教育工作,具有奉献精神,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团队协作精神,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性格开朗活泼,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适应能力;

3.掌握汉语、中华文化、当代中国国情和教学理论基本知识,具备熟练的外语沟通能力和较好的跨文化交际能力、汉语教学实践能力,具有中华才艺特长(武术、舞蹈、民族乐器、书法、绘画、主持、摄影、新闻编辑、太极扇等,有新闻编辑、摄影、民族乐器特长者优先;会说马来语者优先);

4.普通话达到二级*等水平,英语达到大学英语四级525分以上,或大学英语六级425分以上,或熟练掌握赴任国语言;

5.年龄在21-35周岁之间。

(三)报名材料及截止日期

1.个人简历

2.CET四级或CET六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在读本科生、研究生 (略) 校开具的在读证明,毕业生出具毕业证、学位证

5.如有国际汉语教师证书需提供

*@*q.com邮箱。学校将审核汉语志愿者教师的候选人,将与 (略) 联合组织选拔考试,考试具体时间、形式以后续通知为准,考试结果将报送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

三、培训

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将与学校联合面向待派志愿者举办相关培训,培训具体时间、形式以后续通知为准。

四、待遇

志愿者的生活津贴、住宿、保险、国际旅费等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赴国外担任汉语教师志愿者服务期满相关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2] 3号),志愿者在保留应届毕业生待遇、保留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和学籍、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加分、申请国家公派出国教 (略) 专职教师优先录用等方面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五、管理措施

1.我校派出的学生志愿者须严格遵守学校汉语教师志愿者的相关规定。

2.参加培训并最终被录取的志愿者不得擅自退出项目。否则须补缴培训费用,并永久取消其申请志愿者资格。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邮箱:*@*q.com

海南师范大学 (略)

2022年6月20日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与马来西亚世纪 (略) 建设工作, (略) 办学质量和水平,推动中外教育文化交流,根据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及外方要求,现启动2022-2023 (略) 汉语志愿者教师选派推荐工作。现将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岗位信息

(略) 名称

国别

需求人数

任教时间

海南师范大学-马来西亚世纪 (略)

马来西亚

4人

2022.9-2023.7

二、报名

(一)报名对象

2022年6月即将毕业的汉语国际教育专业、英语教育专业和汉语言文学专业的本科生和在读研究生。英语口语能力优秀,有《国际汉语教师证书》者优先,品学兼优的学生干部优先。

(二)报名条件

1.具备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热爱祖国,志愿从事汉语国际教育工作,具有奉献精神,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团队协作精神,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性格开朗活泼,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适应能力;

3.掌握汉语、中华文化、当代中国国情和教学理论基本知识,具备熟练的外语沟通能力和较好的跨文化交际能力、汉语教学实践能力,具有中华才艺特长(武术、舞蹈、民族乐器、书法、绘画、主持、摄影、新闻编辑、太极扇等,有新闻编辑、摄影、民族乐器特长者优先;会说马来语者优先);

4.普通话达到二级*等水平,英语达到大学英语四级525分以上,或大学英语六级425分以上,或熟练掌握赴任国语言;

5.年龄在21-35周岁之间。

(三)报名材料及截止日期

1.个人简历

2.CET四级或CET六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在读本科生、研究生 (略) 校开具的在读证明,毕业生出具毕业证、学位证

5.如有国际汉语教师证书需提供

*@*q.com邮箱。学校将审核汉语志愿者教师的候选人,将与 (略) 联合组织选拔考试,考试具体时间、形式以后续通知为准,考试结果将报送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

三、培训

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将与学校联合面向待派志愿者举办相关培训,培训具体时间、形式以后续通知为准。

四、待遇

志愿者的生活津贴、住宿、保险、国际旅费等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赴国外担任汉语教师志愿者服务期满相关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2] 3号),志愿者在保留应届毕业生待遇、保留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和学籍、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加分、申请国家公派出国教 (略) 专职教师优先录用等方面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五、管理措施

1.我校派出的学生志愿者须严格遵守学校汉语教师志愿者的相关规定。

2.参加培训并最终被录取的志愿者不得擅自退出项目。否则须补缴培训费用,并永久取消其申请志愿者资格。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邮箱:*@*q.com

海南师范大学 (略)

2022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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