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龙泉驿区商务局关于消费地图及推广活动项目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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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龙泉驿区商务局关于消费地图及推广活动项目比选公告


一、项目背景

为认真落实党中央、 (略) 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促消费活动对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的重要作用,抢抓国家促进消费机遇,全力推动服务业大幅发展、品质提升,在全区营造良好的消费氛围,2023年5-6月龙泉驿区拟发布消费地图及相关消费场景推广活动。拟向社会公开比选确定活动项目承办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项目内容

本次系列活动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消费地图小程序。消费地图相关小程序的设计、开发;小程序的日常维护等。

(二)纸质版消费地图。此次消费地图需要纸质版消费地图进行呈现,纸质版消费地图的内容规划、画面设计、审定、印刷、分发等。

(三)活动宣传推广。根据本次系列活动需要,制定消费地图的分发及宣传推广活动计划并实施。相关主流媒体新闻报道、自媒体宣传引流、小程序导流、活动仪式发布推广。

(四)消费场景宣传。根据本次项目需要,以短视频形式阶段性在抖音及视频号上宣传区内重点打造的各类消费场景。

(五)消费场景提升报道。对已完成品质提升的各消费场景以新媒体形式进行系列宣传报道。

三、商务要求

(一)服务时间:2023年5-6月

(二)付款方式:完成项目承办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100%合同金额。

(三)报价要求:供应商报价包含完成全部服务内容的所有费用。

四、经费预算及来源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0万元,来源为财政资金,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五、比选方式

有意参加比选的单位,按要求在龙泉驿区商务局项目比选会现场提交相关资料。龙泉驿区商务局组建项目比选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见附件1)进行评审,根据比选单位情况进行评分,以得分最高者为承办机构,经公示无异议后发出项目承办确认通知书。

六、资质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可提供承诺函):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七、参加比选供应商所需材料

供应商需提交以下材料(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一)比选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社会团体法人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三)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应证明材料及其他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五)项目实施方案;

(六)比选报名表(附件2,须加盖单位公章及单位负责人签名);

(七)项目分项报价表。

注:供应商须将材料装入密封袋,且在封口处盖鲜章。

八、比选时间地点

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龙泉驿区龙泉中街123号。

请参与比选的供应商在比选开始前10分钟将比选材料带至比选现场,迟到作废。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老师

联系电话:*

附件:综合评分办法、比选报名表

(略) 龙泉驿区商务局

2023年5月9日


附件1 综合评分办法

附件2 比选报名表



一、项目背景

为认真落实党中央、 (略) 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促消费活动对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的重要作用,抢抓国家促进消费机遇,全力推动服务业大幅发展、品质提升,在全区营造良好的消费氛围,2023年5-6月龙泉驿区拟发布消费地图及相关消费场景推广活动。拟向社会公开比选确定活动项目承办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项目内容

本次系列活动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消费地图小程序。消费地图相关小程序的设计、开发;小程序的日常维护等。

(二)纸质版消费地图。此次消费地图需要纸质版消费地图进行呈现,纸质版消费地图的内容规划、画面设计、审定、印刷、分发等。

(三)活动宣传推广。根据本次系列活动需要,制定消费地图的分发及宣传推广活动计划并实施。相关主流媒体新闻报道、自媒体宣传引流、小程序导流、活动仪式发布推广。

(四)消费场景宣传。根据本次项目需要,以短视频形式阶段性在抖音及视频号上宣传区内重点打造的各类消费场景。

(五)消费场景提升报道。对已完成品质提升的各消费场景以新媒体形式进行系列宣传报道。

三、商务要求

(一)服务时间:2023年5-6月

(二)付款方式:完成项目承办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100%合同金额。

(三)报价要求:供应商报价包含完成全部服务内容的所有费用。

四、经费预算及来源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0万元,来源为财政资金,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五、比选方式

有意参加比选的单位,按要求在龙泉驿区商务局项目比选会现场提交相关资料。龙泉驿区商务局组建项目比选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见附件1)进行评审,根据比选单位情况进行评分,以得分最高者为承办机构,经公示无异议后发出项目承办确认通知书。

六、资质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可提供承诺函):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七、参加比选供应商所需材料

供应商需提交以下材料(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一)比选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社会团体法人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三)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应证明材料及其他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五)项目实施方案;

(六)比选报名表(附件2,须加盖单位公章及单位负责人签名);

(七)项目分项报价表。

注:供应商须将材料装入密封袋,且在封口处盖鲜章。

八、比选时间地点

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龙泉驿区龙泉中街123号。

请参与比选的供应商在比选开始前10分钟将比选材料带至比选现场,迟到作废。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老师

联系电话:*

附件:综合评分办法、比选报名表

(略) 龙泉驿区商务局

2023年5月9日


附件1 综合评分办法

附件2 比选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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