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妇幼保健院检验科纯水设备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青海省妇幼保健院检验科纯水设备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青海省妇幼保健院检验科纯水设备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DZZB-2023-019)
(略) (略) 检验科纯水设备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检验科纯水设备采购项目
1.2采购人: (略) (略)
1.3采购代理机构:青海 (略)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纯水设备采购,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1.6成交供应商数量: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2.2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0日内。
2.3交货地点: (略) (略) 。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指标:详见《采购文件》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
1、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采购文件并登记,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采购文件并登记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2)财务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暂扣或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3年05月10日至2023年05月12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略) 东川工业园区金桥路39号1号楼2楼(新力景瑞新城)持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采购文件。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0971-*;电子邮箱:*@*63.com。
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5月15日上午9:30, (略) 东川工业园区金桥路39号1号楼2楼(新力景瑞新城)。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青海项目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略)
地址: (略) 八一中路66号
联系人:朵老师
联系电话:0971-*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 (略)
地址: (略) 东川工业园区金桥路39号1号楼2楼(新力景瑞新城)
联系人:王先生、马女士
联系电话:0971-*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 (略) 西宁城东支行
账号:*00377
2023年05月09日
青海省妇幼保健院检验科纯水设备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DZZB-2023-019)
(略) (略) 检验科纯水设备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检验科纯水设备采购项目
1.2采购人: (略) (略)
1.3采购代理机构:青海 (略)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纯水设备采购,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1.6成交供应商数量: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2.2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0日内。
2.3交货地点: (略) (略) 。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指标:详见《采购文件》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
1、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采购文件并登记,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采购文件并登记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2)财务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暂扣或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3年05月10日至2023年05月12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略) 东川工业园区金桥路39号1号楼2楼(新力景瑞新城)持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采购文件。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0971-*;电子邮箱:*@*63.com。
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5月15日上午9:30, (略) 东川工业园区金桥路39号1号楼2楼(新力景瑞新城)。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青海项目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略)
地址: (略) 八一中路66号
联系人:朵老师
联系电话:0971-*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 (略)
地址: (略) 东川工业园区金桥路39号1号楼2楼(新力景瑞新城)
联系人:王先生、马女士
联系电话:0971-*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 (略) 西宁城东支行
账号:*00377
2023年05月09日
青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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