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电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庭审系统升级项目比选公告
台州电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庭审系统升级项目比选公告
比选文件 返 回 | |||||
比选文件名称: | 台州电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庭审系统升级项目比选公告 | 创建时间日期: | 2023-05-10 17:34:00 | ||
比选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 2023-05-11 08:00:00 | 比选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 2023-05-15 22:00:00 | ||
比选文件内容说明: | |||||
终止: | 否 | ||||
比选文件标包: | 台州电信劳动人 (略) 庭审系统升级项目 |
标包名称: | 台州电信劳动人 (略) 庭审系统升级项目 | |||||||||||||||||||||||||||||||||||||||||||||||||||||||||||||||||
标包内容说明: | 本比选项目为台州电信劳动人 (略) 庭审系统升级项目(项目编号:HX-*-029),比选人为 (略) 台州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华信咨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采购内容:【本项目为台州电信劳动人 (略) 庭审系统升级项目,本项目拟采购本地庭审、互联网庭审、智能语音识别等系统设备】。 1.2本采购项目估算为:【*】元(【含税】)。 1.3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 1.4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5本项目拟签订固定总价合同,本项目与中选人的签约总金额为【参选金额*100%】。 1.6★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单项限价】,最高参选单项限价详见下表,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注1: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为“其它办公设备”。 注2:【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授权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或该法人与其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则相关参选均无效。 (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本次比选【接受】代理商参选。代理商参选的,应满足如下要求:本地庭审系统、互联网庭审系统、智能语音识别系统所涉及的产品仅允许原厂商授权唯一代理商参选,且需提供制造商授权函,否则相关参选均将被否决。 (5)参选人【应承诺】中选后向比选人开具符合比选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 (略) 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1)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2)【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2.3 其他重要条款: ★付款条件:【合同签订*方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50%,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且收到*方提供的开具给*方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方向*方支付合同金额的45%,项目质保期满后且收到*方提供的开具给*方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方向*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 ★质保期:【自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3年】。 ★中选人须承诺提供的设备符合《 (略) 劳动人事争议数字仲裁庭建设标准》浙劳人仲办〔2021〕2号文件要求,系 (略) 劳动人 (略) 仲裁庭审系统实现无缝对接(不新增任何设备的前提下),进行远程互联网视频开庭、视频调解,用户可通过手机端接入参与线上视频庭审。 ★设备 (略) 劳动人 (略) 仲裁庭审系统实现核心业务功能对接(不额外增加设备、费用),具备庭审案件信息 (略) 院庭审系统、进行远程互联网视频庭审、用户通过手机端接入参与线上视频庭审等能力,并提供对接承诺函。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5月11日上午8时00分至2023年5月15日晚上22时00分。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1)华信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帐号注册: 未注册用户,需输入网址(http://**),点击招标系统注册,根据操作手册完成在线注册,注册提交审核后可提醒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查看审核状态以便及时审核。(注册步骤、支付步骤详见网站:采购电子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注册成功后,点击招标用户登录,根据操作手册完成标书费缴纳。 (2)费用支付方式: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佰元人民币(¥300),售后不退。请潜在参选人在比选文件售卖期间,通过华信电子采购平台(http://**)完成本项目比选文件标书费的缴纳。转账成功后,请将转账凭证上传华信电子采购平台。 注:本项目标书费发票为电子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请供应商自行到华信电子采购平台(http://**)-“项目管理/供应商发票信息维护”中对已经缴纳成功的标书费进行电子发票开票申请。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3年5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参选文件递交地点: (略) A区三楼312会议室( (略) (略) 府大道668号)。(请参选单位预留安保检查时间,提前到达)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本项目无需提供样品。 7.参选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方式 9.1联系方式 比选人: (略) 台州分公司 比选人地址: (略) (略) 府大道668号 比选代理机构名称:华信咨 (略) 比选代理机构地址: (略) 滨江区春波路999号 邮编:* 项目联系人:【茅翔宇】电话:* 邮箱:*@*63.com 【朱雨含】电话:* 邮箱:zhuyuhan.*@*hinaccs.cn 9.2异议接收方式 异议接收邮箱:【*@*63.com】。 比选人: (略) 台州分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华信咨 (略) 2023年5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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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文件名称: | 台州电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庭审系统升级项目比选公告 | 创建时间日期: | 2023-05-10 17:34:00 | ||
比选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 2023-05-11 08:00:00 | 比选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 2023-05-15 22: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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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 | 否 | ||||
比选文件标包: | 台州电信劳动人 (略) 庭审系统升级项目 |
标包名称: | 台州电信劳动人 (略) 庭审系统升级项目 | |||||||||||||||||||||||||||||||||||||||||||||||||||||||||||||||||
标包内容说明: | 本比选项目为台州电信劳动人 (略) 庭审系统升级项目(项目编号:HX-*-029),比选人为 (略) 台州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华信咨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采购内容:【本项目为台州电信劳动人 (略) 庭审系统升级项目,本项目拟采购本地庭审、互联网庭审、智能语音识别等系统设备】。 1.2本采购项目估算为:【*】元(【含税】)。 1.3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 1.4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5本项目拟签订固定总价合同,本项目与中选人的签约总金额为【参选金额*100%】。 1.6★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单项限价】,最高参选单项限价详见下表,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注1: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为“其它办公设备”。 注2:【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授权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或该法人与其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则相关参选均无效。 (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本次比选【接受】代理商参选。代理商参选的,应满足如下要求:本地庭审系统、互联网庭审系统、智能语音识别系统所涉及的产品仅允许原厂商授权唯一代理商参选,且需提供制造商授权函,否则相关参选均将被否决。 (5)参选人【应承诺】中选后向比选人开具符合比选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 (略) 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1)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2)【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2.3 其他重要条款: ★付款条件:【合同签订*方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50%,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且收到*方提供的开具给*方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方向*方支付合同金额的45%,项目质保期满后且收到*方提供的开具给*方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方向*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 ★质保期:【自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3年】。 ★中选人须承诺提供的设备符合《 (略) 劳动人事争议数字仲裁庭建设标准》浙劳人仲办〔2021〕2号文件要求,系 (略) 劳动人 (略) 仲裁庭审系统实现无缝对接(不新增任何设备的前提下),进行远程互联网视频开庭、视频调解,用户可通过手机端接入参与线上视频庭审。 ★设备 (略) 劳动人 (略) 仲裁庭审系统实现核心业务功能对接(不额外增加设备、费用),具备庭审案件信息 (略) 院庭审系统、进行远程互联网视频庭审、用户通过手机端接入参与线上视频庭审等能力,并提供对接承诺函。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5月11日上午8时00分至2023年5月15日晚上22时00分。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1)华信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帐号注册: 未注册用户,需输入网址(http://**),点击招标系统注册,根据操作手册完成在线注册,注册提交审核后可提醒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查看审核状态以便及时审核。(注册步骤、支付步骤详见网站:采购电子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注册成功后,点击招标用户登录,根据操作手册完成标书费缴纳。 (2)费用支付方式: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佰元人民币(¥300),售后不退。请潜在参选人在比选文件售卖期间,通过华信电子采购平台(http://**)完成本项目比选文件标书费的缴纳。转账成功后,请将转账凭证上传华信电子采购平台。 注:本项目标书费发票为电子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请供应商自行到华信电子采购平台(http://**)-“项目管理/供应商发票信息维护”中对已经缴纳成功的标书费进行电子发票开票申请。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3年5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参选文件递交地点: (略) A区三楼312会议室( (略) (略) 府大道668号)。(请参选单位预留安保检查时间,提前到达)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本项目无需提供样品。 7.参选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方式 9.1联系方式 比选人: (略) 台州分公司 比选人地址: (略) (略) 府大道668号 比选代理机构名称:华信咨 (略) 比选代理机构地址: (略) 滨江区春波路999号 邮编:* 项目联系人:【茅翔宇】电话:* 邮箱:*@*63.com 【朱雨含】电话:* 邮箱:zhuyuhan.*@*hinaccs.cn 9.2异议接收方式 异议接收邮箱:【*@*63.com】。 比选人: (略) 台州分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华信咨 (略) 2023年5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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