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浪县盘安镇孙沟村村容村貌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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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浪县盘安镇孙沟村村容村貌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庄浪县盘安镇孙沟村村容村貌 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 交易编号:GSGL-2023-PL027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庄浪县盘安镇孙沟村村容村貌 治理项目
采购方式邀请项目类型(A02)市政
联系人刘旭祥联系电话*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2023-05-12 17:00:00竞价结束时间2023-05-15 17:00:00
采购单位甘肃国联 (略)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是否重大项目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标包名称标包编号采购类别合同估算价
1庄浪县盘安镇孙沟村村容村貌 治理项目001GSGL-2023-PL027工程-施工*.18(元)

公告内容

  • 庄浪县盘安镇孙沟村村容村貌治理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庄浪县盘安镇孙沟村村容村貌治理项目已由庄建发〔2023〕7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202 (略) 级城乡建设补助资金。根据《招标投标法》、《 (略) 招标投标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的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实施邀请招标,邀请的投标企 (略) 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会员库中随机邀请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企业作为投标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庄浪县盘安镇孙沟村村容村貌治理项目

    2.项目编号:GSGL-2023-PL027

    3.建设地点及规模:在盘安镇孙沟村铺砌人行道1085 m2(地砖规格150*300*50);铺设道牙1800米(规格700*500*130);新建雨水篦子180套。(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4.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为*.18元,投标报价高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5.报价方式:一次性报价(投标报价包括所有费用)。

    6.质量标准:合格。

    7.招标内容:本项目招标公告和清单中所有工程的施工。

    8.计划工期:总工期30日历天。

    9.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单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各项证件齐全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2.人员要求:(1)建造师1人: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B证;(2)技术负责1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3)施工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施工员岗位证书;(4)质(检)量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质(检)量员岗位证书;(5)安全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6)机械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机械员岗位证书。以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

    3.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查询结果(以该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并加盖公章);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结果(以该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并加盖公章);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以该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并加盖公章)。

    4.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方式

    1.请于2023年5月12日17时00分00秒至2023年5月15日17时00分00 (略) 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 (略) 阳光招标采购平台( (略) )”确认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及施工方案(PDF格式加盖公章)。

    2.各投标人报名成功后自行编制投标预算文本。

    3.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施工方案及其它资格证明文件进行评审,投标人未按要求上传施工方案或资格要求内容上传不全者视为资格不符合要求,将按无效标处理。

    五、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5月15日17时00分00秒前提交报价。

    2.本次竞价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3.由系统根据“最低价中标”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

    六、结果公示

    1.系统评定确认中标人后, (略) 按评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自公示发出次日起三个日历天,中标公示期满后由招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2.竞价结束后,投标人请将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含有投标预算文本的纸质版(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不限于公告要求内容)一正一副,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国联 (略) ( (略) 崆峒区宏达国际花园B区商铺8号楼301室),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庄浪县盘安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庄浪县盘安镇南大街001号

    联系人:刘旭祥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国联 (略)

    地 址: (略) 崆峒区宏达国际花园B区商铺8号楼301室

    联系人:陈小刚

    电 话:*

附件信息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 (略) 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http://**)进行报名竞价

庄浪县盘安镇孙沟村村容村貌 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 交易编号:GSGL-2023-PL027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庄浪县盘安镇孙沟村村容村貌 治理项目
采购方式邀请项目类型(A02)市政
联系人刘旭祥联系电话*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2023-05-12 17:00:00竞价结束时间2023-05-15 17:00:00
采购单位甘肃国联 (略)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是否重大项目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标包名称标包编号采购类别合同估算价
1庄浪县盘安镇孙沟村村容村貌 治理项目001GSGL-2023-PL027工程-施工*.18(元)

公告内容

  • 庄浪县盘安镇孙沟村村容村貌治理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庄浪县盘安镇孙沟村村容村貌治理项目已由庄建发〔2023〕7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202 (略) 级城乡建设补助资金。根据《招标投标法》、《 (略) 招标投标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的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实施邀请招标,邀请的投标企 (略) 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会员库中随机邀请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企业作为投标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庄浪县盘安镇孙沟村村容村貌治理项目

    2.项目编号:GSGL-2023-PL027

    3.建设地点及规模:在盘安镇孙沟村铺砌人行道1085 m2(地砖规格150*300*50);铺设道牙1800米(规格700*500*130);新建雨水篦子180套。(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4.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为*.18元,投标报价高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5.报价方式:一次性报价(投标报价包括所有费用)。

    6.质量标准:合格。

    7.招标内容:本项目招标公告和清单中所有工程的施工。

    8.计划工期:总工期30日历天。

    9.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单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各项证件齐全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2.人员要求:(1)建造师1人: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B证;(2)技术负责1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3)施工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施工员岗位证书;(4)质(检)量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质(检)量员岗位证书;(5)安全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6)机械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机械员岗位证书。以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

    3.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查询结果(以该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并加盖公章);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结果(以该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并加盖公章);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以该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并加盖公章)。

    4.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方式

    1.请于2023年5月12日17时00分00秒至2023年5月15日17时00分00 (略) 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 (略) 阳光招标采购平台( (略) )”确认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及施工方案(PDF格式加盖公章)。

    2.各投标人报名成功后自行编制投标预算文本。

    3.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施工方案及其它资格证明文件进行评审,投标人未按要求上传施工方案或资格要求内容上传不全者视为资格不符合要求,将按无效标处理。

    五、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5月15日17时00分00秒前提交报价。

    2.本次竞价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3.由系统根据“最低价中标”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

    六、结果公示

    1.系统评定确认中标人后, (略) 按评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自公示发出次日起三个日历天,中标公示期满后由招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2.竞价结束后,投标人请将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含有投标预算文本的纸质版(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不限于公告要求内容)一正一副,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国联 (略) ( (略) 崆峒区宏达国际花园B区商铺8号楼301室),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庄浪县盘安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庄浪县盘安镇南大街001号

    联系人:刘旭祥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国联 (略)

    地 址: (略) 崆峒区宏达国际花园B区商铺8号楼301室

    联系人:陈小刚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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