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律师库入围项目(包组二重招)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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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律师库入围项目(包组二重招)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LF0123GZ04QY02A/CGXM*)

项目所在地区: (略)

一、招标条件

本 (略) 清远分行律师库入围项目(包组二重招)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 (略) (略) 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规模:招标内容为清远分行非诉业务律师分库包件,中标人数量3家,合同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签三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包组,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采购内容:清远分行非诉业务律师分库包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清远分行非诉业务律师分库包件)投标人的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的资格能力要求:

1.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 (略) 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三年以上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执业资格并经年度考核合格。(提供①有关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或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②“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记录”页,如因执业许可证正在年审或换证中导致相关考核记录无法判断有效性的,须提供官方证明材料或出具情况说明函并加盖公章),总所与分所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1.2执业人数须在5人(含)以上(提供当地律师协会或全国律师职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网页“律所信息”人员信息截图或执业人员律师执业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1.3投标人法律服务团队服务人员要求(提供服务团队人员清单、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入本项目的服务团队中须至少有1名合伙人或资深律师(资深律师指从事律师工作5年(含)以上)。其中,常年法律顾问事务的服务团队(不含实台供应商门户网站(https://bocom-http://**)完成注册,详情请登录门户网站查阅《供应商门户操作手册》;完成注册后,及时向招标代理机构反馈注册结果(智采平台网站中通过注册审批的截图)”。如未及时完成注册,则招标人将有权不接收该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备注:

1.以上资料除《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外,均须同时放入投标文件中。

2.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2.5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并缴纳标书款后即为报名成功,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3.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300.00元整,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人民币60元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6月7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现场 (略) (略) 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6月7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 (略) (略) 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会议室

七、其他

1.项目类型:服务类

2.项目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3.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http://**)和招标代理机构网站(http://**)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4.购买招标文件账号信息:

公司名称:采联国际 (略)

开户行银行名称: (略) 广州白云机场支行

开户行银行账号:*0499

5.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可以选择提前将投标文件纸质版及原件资料通过快递邮寄至采购文件中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略) 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会议室,吴女士,020-*-142)”,并将快递单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等信息发送至(*@*63.com),快递外包装请备注F23GZ0402A+供应商名称,以便工作人员及时查收。

八、监管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管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略) 分行

地 址: (略) 天河区冼村路11号

联 系 人:林经理

电 话:020-*

电子邮箱:*@*ankcomm.com

招标代理:采联国际 (略)

地 址: (略) (略) 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23楼

联 系 人: 谭女士/吴女士

电 话:020-*-160/142

电子邮箱:*@*63.com

采联国际 (略)

2023年5月17日

,清远

(招标编号:CLF0123GZ04QY02A/CGXM*)

项目所在地区: (略)

一、招标条件

本 (略) 清远分行律师库入围项目(包组二重招)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 (略) (略) 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规模:招标内容为清远分行非诉业务律师分库包件,中标人数量3家,合同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签三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包组,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采购内容:清远分行非诉业务律师分库包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清远分行非诉业务律师分库包件)投标人的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的资格能力要求:

1.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 (略) 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三年以上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执业资格并经年度考核合格。(提供①有关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或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②“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记录”页,如因执业许可证正在年审或换证中导致相关考核记录无法判断有效性的,须提供官方证明材料或出具情况说明函并加盖公章),总所与分所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1.2执业人数须在5人(含)以上(提供当地律师协会或全国律师职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网页“律所信息”人员信息截图或执业人员律师执业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1.3投标人法律服务团队服务人员要求(提供服务团队人员清单、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入本项目的服务团队中须至少有1名合伙人或资深律师(资深律师指从事律师工作5年(含)以上)。其中,常年法律顾问事务的服务团队(不含实台供应商门户网站(https://bocom-http://**)完成注册,详情请登录门户网站查阅《供应商门户操作手册》;完成注册后,及时向招标代理机构反馈注册结果(智采平台网站中通过注册审批的截图)”。如未及时完成注册,则招标人将有权不接收该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备注:

1.以上资料除《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外,均须同时放入投标文件中。

2.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2.5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并缴纳标书款后即为报名成功,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3.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300.00元整,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人民币60元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6月7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现场 (略) (略) 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6月7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 (略) (略) 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会议室

七、其他

1.项目类型:服务类

2.项目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3.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http://**)和招标代理机构网站(http://**)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4.购买招标文件账号信息:

公司名称:采联国际 (略)

开户行银行名称: (略) 广州白云机场支行

开户行银行账号:*0499

5.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可以选择提前将投标文件纸质版及原件资料通过快递邮寄至采购文件中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略) 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会议室,吴女士,020-*-142)”,并将快递单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等信息发送至(*@*63.com),快递外包装请备注F23GZ0402A+供应商名称,以便工作人员及时查收。

八、监管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管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略) 分行

地 址: (略) 天河区冼村路11号

联 系 人:林经理

电 话:020-*

电子邮箱:*@*ankcomm.com

招标代理:采联国际 (略)

地 址: (略) (略) 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23楼

联 系 人: 谭女士/吴女士

电 话:020-*-160/142

电子邮箱:*@*63.com

采联国际 (略)

202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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